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6-020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7月21日通过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7月17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史烈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申请总金额为人民币3.52亿元的综合授信,并将持有的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002434.SZ)不超过1,979万股股票,为其中的2.38亿元授信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将位于西湖区曙光路15号2幢C1201-C1216室合计面积为1214.55平方米的办公楼作为抵押物为其中的4,400万元授信提供抵押担保,期限叁年。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关联董事史烈、赵建、张四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
鉴于公司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杭州网新花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网新花港”)投资期限届满进入退出期,同意网新花港进行减资,基金规模由人民币25,0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19,500万元。全体合伙人依据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同比例减资。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对网新花港的认缴出资额由人民币12,0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9,360万元,持股比例仍为48%。
具体内容详细披露于2026年7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6-021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减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杭州网新花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网新花港”或“投资基金”)投资期限届满进入退出期,在对部分剩余资金进行分配后,投资基金拟对该部分分配资金和各合伙人尚未实缴部分进行减资,基金规模将由人民币25,0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19,500万元,全体合伙人依据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同比例减资。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对投资基金的认缴出资额由人民币12,0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9,360万元,持股比例仍为48%。
● 本次减资事项涉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减资,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减资事项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减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减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杭州鑫网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网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集团”)、浙江网新银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网新银通”)共同投资设立杭州网新花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募集规模为人民币25,0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12,000万元,占总认缴资本的48%。
截至上年末,各合伙人实缴出资22,000万元,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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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及其进展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2月9日、2021年4月13日、2021年6月19日、2023年3月18日和2023年5月1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关于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2021-044、2023-006、2023-016)。
鉴于网新花港投资期限届满进入退出期,经基金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决定将投资基金剩余资金中的2,500万元根据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并相应对该部分分配金额进行减资,同时各合伙人尚未实缴部分(3,000万元)同步进行同比例减资。本次减资完成后,基金规模由人民币25,0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19,500万元,公司对投资基金的认缴出资额由人民币12,0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9,360万元,持股比例仍为48%。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史烈、赵建、张四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联交易说明
网新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第一大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网新集团系公司关联法人。
公司董事史烈、赵建、张四纲在网新银通之控股股东杭州网新信息控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网新银通系公司关联法人。
本次减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
二、关联人介绍
(一)网新集团
1.名称:浙江网新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291218006
3.成立日期:2001年06月06日
4.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2401室
5.法定代表人:赵建
6.注册资本:33,702.6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园区管理服务;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企业管理咨询;电子元器件零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情况:
网新集团无实际控制人,其股东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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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联关系:网新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第一大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网新集团系公司关联法人。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网新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网新银通
1.名称:浙江网新银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06K2J
3.成立日期:2016年08月17日
4.注册地: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2601-3室
5.法定代表人:吴浩成
6.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8.主要股东情况:杭州网新信息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
9.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史烈、赵建、张四纲在网新银通之控股股东杭州网新信息控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网新银通系公司关联法人。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网新银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名称:杭州网新花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KE60L3H
3.成立日期:2021年03月03日
4.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湘湖金融小镇二期中区块南岸3号楼137-338室
5.基金管理人:杭州鑫网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派代表:张灿洪)
6.基金规模:25,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登记备案情况: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备案编码SQB737。
9.关联关系:该投资基金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合伙企业。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网新花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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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资完成后各合伙人认缴出资、实缴出资和持股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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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投资基金减资至人民币19,500万元是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同比例减资,减资后各合伙人出资比例不变。本次减资经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决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投资基金减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同业竞争等情况,不涉及公司出资安排。减资完成后,公司会持续关注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等情形,如有相关情形出现,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等相关义务。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各合伙人根据实缴出资比例获得减资资金,减资后公司对投资基金的出资比例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减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投资基金减资构成关联交易外,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史烈、赵建、张四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