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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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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2026-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全资子公司唐山谦辰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谦辰公司”)为被告二,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被告四

● 涉案的金额:19,404万元及利息72.765万元

● 是否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审理结果尚不确定,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审理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和谦辰公司收到了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确定开庭时间。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佛山市飞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飞驰”)

被告一:唐山瀚逸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逸公司”)

被告二:唐山谦辰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三:北京御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四: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三)本次诉讼涉及公司金额

19,404万元及利息72.765万元

(四)原告列举的事实与理由

2022年起原告与谦辰公司(被告二)及其关联企业签订多份《购销合同》,向其购买氢燃料电池总成;原告生产制造49T燃料电池牵引车,并与瀚逸公司(被告一)签订多份《汽车购销合同》将整车销售给瀚逸公司。上述购销协议相关货款尚未支付完毕,截至目前原告尚欠谦辰公司货款,瀚逸公司尚欠原告货款。

原告认为瀚逸公司已取得19,404万元政府奖补资金,系原告生产的车辆获得,但对于按约定由谦辰公司申领的资金如何转由瀚逸公司申领的情况不详。原告认为本应由原告享有的该奖补资金未获分配,被扣押挪用,导致原告应收账款无法追回。

根据原告与瀚逸公司签订的《汽车购销合同》,瀚逸公司应及时清偿车款。根据原告与谦辰公司、瀚逸公司、小柿子(唐山)汽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柿子公司”)签订的多份奖补资金申报联合体协议,谦辰公司、瀚逸公司应将获得奖励资金分配给原告,以清偿所欠车款及逾期利息。

北京御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是瀚逸公司的独资股东,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谦辰公司的独资股东,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第3款的规定,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汽车购销合同》第十条的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供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向原告支付购车款19,404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利息以19,404万元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从2026年5月11日暂计至起诉日的利息为72.765万元,并请求利息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2、判令被告三对被告一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判令被告四对被告二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请求判令四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保全费。

三、公司的说明

公司认为:

1、谦辰公司既不是本案原告所诉《汽车购销合同》的当事人,也不是汽车销售款的付款义务人;

2、根据各方签署的各年度联合体申报协议,谦辰公司仅为代领奖补资金的联合体代表方,各方确认奖补资金归小柿子公司所有。谦辰公司代领奖补资金后并无向佛山飞驰付款的义务。

3、原告所诉瀚逸公司申领的19,404万元奖补资金亦与谦辰公司根据联合体申报协议申领的奖补资金无关。根据唐山市相关公示信息谦辰公司就该年度联合体申领的奖补资金为10,025万元。

4、公司对谦辰公司的全部出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且与谦辰公司财产相互独立,不存在财产及人格混同情况。

后续公司将会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积极应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保留就本次诉讼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向相关责任方追责的合法权利。

此外,就佛山飞驰尚欠谦辰公司氢燃料电池动力总成货款一事,公司已经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6年7月1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原告诉讼请求中涉及的金额仅为其单方诉讼主张,不代表法院的最终审理结果。因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审理结果为准。

公司将依据案件进展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审慎的财务处理。本次诉讼为偶发合同纠纷,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高度重视本次诉讼案件,将采取有力措施依法维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并及时对相关情况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