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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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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00 证券简称:红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45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宏江主持,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7人,董事顾金龙因公出差、独立董事沈大龙因身体原因未能列席本次股东会。

2、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2、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蒋成先生 杨书庆先生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