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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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内审室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6-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内审室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了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1、董事长:宋琳

2、非独立董事:沈晓青、徐继坤、李文君、周阳、韦丽娜

3、独立董事:朱德米、赵静、宋子龙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届满,任期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3家。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上述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三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审计委员会:宋子龙(主任委员)、赵静、宋琳

2、提名委员会:朱德米(主任委员)、宋子龙、宋琳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赵静(主任委员)、朱德米、宋子龙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宋子龙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上述委员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室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1、总裁:沈晓青

2、常务副总裁:徐继坤

3、董事会秘书:李文君

4、财务负责人:周阳

5、内审室负责人:董艳茹

6、证券事务代表:顾俊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内审室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符合职务要求,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本次聘任、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其中,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文君、证券事务代表顾俊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31166512

传真:021-31166513

邮箱:xinpengstock@xinpeng.com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隆路1698号

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室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三、部分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赵刚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不再担任董事,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刚持有公司400,000股。届满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1、宋琳,现任公司董事长。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长江商学院EMBA。于2006年起进入新朋股份工作,历任上海新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

宋琳持有公司股份265,060,00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2、沈晓青,现任公司董事兼总裁。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中欧商学院EMBA。2009年起加入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通讯事业部总经理、市场部总监等职务。

沈晓青持有公司股份921,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3、徐继坤,现任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裁。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中欧商学院EMBA,工程师。2006年9月加入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模具厂厂长、冲压厂厂长、精密机械事业部总经理、制造总监、新朋金属总经理等职务。

徐继坤持有公司股份87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4、李文君,现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8年加入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投资总监等职务。

李文君持有公司股份717,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5、周阳,现任公司董事兼财务负责人。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就职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任高级业务副总裁,2022年10月至2023年1月就职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高级业务副总裁,2023年2月加入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周阳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6、韦丽娜,现任公司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总裁办公室主任、人事行政部总监。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韦丽娜2008年5月加入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韦丽娜持有公司股票2,805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7、朱德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现任璟态(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企业顾问。朱德米尚未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最近期次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朱德米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8、赵静,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经济法博士。现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副教授。赵静尚未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最近期次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赵静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9、宋子龙,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会计学博士。现任南京财经大学副教授、专任教师。宋子龙已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宋子龙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室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总裁:沈晓青,现任公司董事兼总裁。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中欧商学院EMBA。2009年起加入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通讯事业部总经理、市场部总监等职务。

沈晓青持有公司股份921,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2、常务副总裁:徐继坤,现任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裁。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中欧商学院EMBA,工程师。2006年9月加入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模具厂厂长、冲压厂厂长、精密机械事业部总经理、制造总监、新朋金属总经理等职务。

徐继坤持有公司股份87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3、董事会秘书:李文君,现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8年加入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投资总监等职务。

李文君持有公司股份717,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4、财务负责人:周阳,现任公司董事兼财务负责人。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就职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任高级业务副总裁,2022年10月至2023年1月就职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高级业务副总裁,2023年2月加入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周阳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5、内审室负责人:董艳茹,现任公司内审室负责人,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2024年加入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曾任职于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董艳茹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6、证券事务代表:顾俊,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0年加入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过证券专员、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顾俊持有公司4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7月7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7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推举,会议由宋琳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宋琳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兼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宋子龙;委员:独立董事赵静、董事长宋琳。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朱德米;委员:独立董事宋子龙、董事长宋琳。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赵静;委员:独立董事朱德米、独立董事宋子龙。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沈晓青为公司总裁,其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徐继坤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其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文君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李文君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周阳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其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室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董艳茹担任公司内审室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顾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以上人员简历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室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号)。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2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1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1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隆路1698号5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宋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0人,代表股份269,033,7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2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67,600,8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35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3人,代表股份1,432,9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6人,代表股份1,465,7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32,8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3人,代表股份1,432,9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7%。

8、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对此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对下列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议案:

1、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宋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67,937,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27%;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9,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423%。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2)选举沈晓青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67,931,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1%;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3,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679%。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3)选举徐继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67,938,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29%;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65,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790%。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4)选举李文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68,070,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2,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006%。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5)选举周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67,941,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41%;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3,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053%。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6)选举韦丽娜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67,931,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1%;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3,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648%。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2、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朱德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67,940,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35%;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2,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917%。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2)选举赵静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67,930,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9%;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2,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311%。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3)选举宋子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67,931,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2%;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3,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777%。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对会议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