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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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
并开通定投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6-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管理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协商决定,自2026年7月22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建设银行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银河强化债券C定投起始金额为10元。基金管理人对银河颐年稳健养老一年持有混合(FOF)Y类份额申购及定投起始金额不设限制,具体以建设银行业务规则为准。

一、适用基金

二、投资者通过建设银行申购、定投上述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享受最低费率优惠1折起,实施费率优惠的具体活动方案及时间以建设银行的公告为准。若原申购费率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折扣费率。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建设银行保留对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0860

网址: www.cgf.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2日

银河水星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恢复新增投资者办理签约业务的公告

根据《银河水星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银河水星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银河水星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产品服务协议》(以下简称“《产品服务协议》”)等的相关约定,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销售机构”“银河证券”)自2026年7月24日(含)起,恢复银河水星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或简称“本基金”“本货币基金”)新增投资者办理签约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销售机构交易系统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认可的有效途径(具体以银河证券有关公告为准,下同)等签署新版《产品服务协议》,开通本基金的自动申购、自动赎回、快速取款等相关服务。自恢复新签约日起,新版《产品服务协议》生效,快速取款业务办理时间调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11:30,13:00-15:00。投资者原使用的相关快速取款业务服务将继续有效,若投资者继续使用快速取款业务,即视为同意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投资者提供快速取款业务服务,并同意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快速取款业务服务规则,且须按照销售机构要求补签新版《产品服务协议》(如有,具体以销售机构安排为准);若投资者不同意接受快速取款业务服务或不同意相关快速取款业务服务规则,则可向销售机构申请解约,具体以销售机构处理结果为准。特别提示投资者关注,由于本基金目前申购采用自动申购方式,该种情形下可能存在投资者资金账户可用资金自动申购为本基金基金份额导致投资者资金无法及时取出的风险。

现将新签约业务规则公告如下,具体以《产品服务协议》签署内容及基金销售机构有关规定为准。

一、新签约办理条件

投资者申请开通本基金相关服务,需通过银河证券交易系统或其他银河证券认可的有效途径,与银河基金、银河证券以电子签名方式签署《产品服务协议》,电子签名与在纸质合同上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须另行签署纸质合同。投资者勾选“已阅读并同意”《产品服务协议》即视为对该协议的签署,投资者确认并同意协议内容以银河证券交易系统记录为准。

二、签约生效及自动申购赎回规则

投资者在已开立基金账户的情况下,T日15:00前成功签署,T日生效自动申购功能。T日起,基金销售机构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申购本货币基金份额指令,将投资者资金账户内可用资金申购银河水星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申购份额T+1日确认。

投资者在新申请开立基金账户的情况下,账户开立申请当日(T日)15:00前签约成功,基金账户开户确认日(T+2日)生效,T+2日起基金销售机构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申购本货币基金份额指令,将投资者资金账户可用资金申购成银河水星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申购份额T+3日确认。

本公告所称T日、T+1日、T+2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基金销售机构可根据业务进展的需要对新申请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签约生效时间进行更改,届时基金销售机构将通过网站或交易系统公告。

投资者在交易时段内发出证券买入、申购、配股等资金使用指令时,基金销售机构交易系统自动触发赎回投资者持有的等额本货币基金份额指令,将银河水星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转换成投资者资金账户可用资金。投资者可触发自动赎回的总份额以投资者持有的本货币基金持仓份额为上限。

三、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原则上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具体时点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本基金于每交易日16:00后进行自动申购赎回处理工作,如自动申购赎回时间发生变化,基金管理人将公告相关事宜。投资者可设置资金账户预留资金额度和有效期,在有效期内,预留资金额度内的资金不自动申购基金份额。目前资金账户预留资金额度的设置时间为交易日15:00前,基金管理人可公告调整设置时间。若出现不可抗力、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或交易时间变更、业务操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快速取款服务规则

投资者开通签约后,可办理快速取款业务。快速取款业务办理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11:30,13:00-15:00,投资者实时取现资金需在当日16:00之前使用或转出,如果未及时使用或转账,该部分资金将根据自动申购业务规则部分或全部重新自动申购为银河水星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调整该业务办理时间,届时基金销售机构将通过网站或交易系统公告。因存在不同系统时间可能与实际时间或标准时间有所偏离等系统原因或其他客观因素,投资者可提交快速取款申请的起始时间、结束时间以基金销售机构交易系统页面显示为准,且最终取款结果以基金销售机构受理及确认结果为准。

快速取款申请提交后,投资者将不可撤销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将冻结投资者持有的相应银河水星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本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份额不等于投资者的交易结算资金。本基金可能会给投资者证券交易、取款等带来习惯改变。本基金采用自动申购的方式,投资者如果没有对资金预留额度进行调整,资金账户内的新增可用资金可能自动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从而产生影响投资者资金使用的风险。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并通过计算暂估收益率的方法每日确认各类金融工具的暂估收益,每万份基金暂估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分红日实际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可能存在差异。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