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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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6-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6-025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7月2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上官文龙先生《关于提议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上官文龙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一)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上官文龙先生

(二)提议时间:2026年7月21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更好地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以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上官文龙先生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提议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二)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

(七)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上官文龙先生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提议人上官文龙先生在未来回购期间暂无明确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股份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结合公司当前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认为当前实施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回购方案为准。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上官文龙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和《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承诺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