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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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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26-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26-022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嘉和”)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108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要求,公司会同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对《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落实,现就函件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1 关于经营情况

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51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后的营业收入4.65亿元。从细分行业来看,电力行业实现收入3.42亿元、同比下滑3.05%,毛利率为39.37%、较上年增长9.01个百分点;非电力行业实现收入1.23亿元、同比下滑14.69%,毛利率为21.37%、较上年减少20.84个百分点。从产品来看,公司机器人产品实现收入3.19亿元、同比增长2.32%,生产量4,448套、销售量5,319套,分别同比增长123.52%、103.56%;智能电网及智能自动化装备实现收入1.36亿元,同比下滑22.28%。从销售模式来看,直销模式实现收入4.29亿元、同比增长11.45%,毛利率为35.96%、较上年增长6.15个百分点;经销模式实现收入0.37亿元、同比下滑67.56%,毛利率为18.68%、较上年减少28.76个百分点。此外,公司贸易业务收入896.90万元,同比下滑72.48%;分期收款业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从3.10亿元降至0.15亿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具体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不同细分行业、产品、销售模式的收入与毛利率同比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和合理性,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2)前十名客户和供应商的名称、合作期限、关联关系、交易背景、销售模式、交易金额和往来款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客户与供应商发生较大变动、客户与供应商存在或曾经存在重叠或关联关系的情形,如是,请说明具体业务情况和商业合理性;(3)公司机器人产品的主要类型、单价以及最近三年产销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机器人产品销量翻倍但是相关收入与成本增长不大的原因和合理性;(4)最近三年公司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贸易业务、分期收款业务的开展情况,包括各类业务的开展背景、业务模式、主要合同信息、关联关系以及实现收入、毛利、回款情况,说明开展相关业务的主要考虑、收入与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具体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不同细分行业、产品、销售模式的收入与毛利率同比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和合理性,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

(一)具体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不同细分行业、产品、销售模式的收入与毛利率同比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和合理性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91%,综合毛利率为35.82%,较上年同期增加3.06个百分点,较2024年度发生变动主要系受市场环境、销售产品结构变化等因素影响所致,主营业务具体变动分析如下:

1、主营业务细分行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分行业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与上年同期比较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分项的合计值与所列示的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因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1)电力行业

从电力行业来看,2025年度,公司电力行业主营业务收入为3.4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05%,主要系智能电网设备销售收入下降所致。

2024年度和2025年度,公司主营业务中电力行业的产品收入明细如下:

如上表,2025年度公司机器人产品业务营业收入2.56亿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系电力行业操作类机器人销售提升;2025年度公司智能电网设备业务营业收入7,657.68万元,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系2024年度确认的扬州北辰电气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收入为8,161.44万元(该项目具体情况见后文中“最近三年公司分期收款业务的开展情况”相关说明),该金额占2024年度智能电网设备业务收入的46.47%,对当年度该类业务收入贡献较高;2025年度公司无人机巡检服务营业收入962.2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8%,毛利率32.87%,较上年同期提升2.70个百分点,相关收入及毛利率水平较上年度同期仅发生小幅变动。

公司2025年度电力行业主营业务毛利率为39.37%,较上年同期增加9.01个百分点,主要系2025年度电力行业操作类机器人销售占比提升,该类机器人产品业务毛利率高于其他业务,导致电力行业整体毛利率上升。

(2)非电力行业

从非电力行业来看,2025年度,公司非电力行业营业收入为1.2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69%,相关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系:清洁机器人产品销售收入下降,导致非电力行业整体销售收入下降。公司于2023年3月正式对外发布清洁机器人系列产品,并全力拓展客户及渠道资源,公司于2023年度、2024年度取得的订单在2024年度陆续实现收入,进而导致2024年销售收入较高,2025年度同比有所下降。

2024年度和2025年度,公司主营业务中非电力行业的产品收入明细如下:

如上表,2025年度,公司清洁机器人产品业务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剔除清洁机器人产品业务营业收入后,2025年度公司非电力行业机器人营业收入2,584.77万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公司2025年度非电力行业主营业务毛利率21.37%,较上年同期减少20.84个百分点,主要系:2025年度非电力行业销售清洁机器人产品结构变化。因公司对J40清洁机器人产品进行升级迭代,故放缓了该产品销售节奏,而迭代后的产品暂未规模量产、销售,进而毛利率相对较低的J20、J30清洁机器人产品销售占比提升,导致非电力行业整体毛利率下降。J20、J30、J40主要在海外通过经销模式进行销售,均定位于商用清洁领域,报告期内上述销售结构变化未影响公司与经销商的合作,最终用户集中于商超、物业、写字楼、酒店等行业,亦未发生重大变化

2、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2025年度,公司分产品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与上年同期比较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各产品收入金额为前文电力行业、非电力行业相应产品收入金额的合计值。

2025年度,公司机器人产品实现营业收入3.1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2%,毛利率39.50%,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中,相关收入小幅增加的主要原因系:电力行业操作机器人产品营业收入增加所致。公司机器人产品业务本年度毛利率水平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2025年度,公司智能电网及智能自动化设备营业收入1.3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2.28%,毛利率23.26%,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中,相关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系:2024年度确认的扬州北辰电气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收入为8,161.44万元,占2024年度智能电网及智能自动化设备业务收入的46.47%,对当年度收入贡献较多。公司智能电网及智能自动化设备业务本年度毛利率水平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2025年度,公司无人机巡检服务营业收入962.2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8%,毛利率32.87%,较上年同期增加2.70个百分点,相关收入、毛利率水平与上年度同期小幅变动。

3、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2025年度,公司分销售模式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与上年同期比较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方式以直销为主,同时,为高效拓展海外市场,充分借助经销商的渠道资源,扩大市场覆盖范围,公司在境外销售清洁机器人产品时采用经销模式。

(1)直销模式

2025年度,公司采用直销模式实现销售收入4.2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45%,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加6.15个百分点。公司直销模式客户主要集中在电力行业,其收入及毛利率增加的原因主要系直销模式销售产品结构变化,2025年度电力行业毛利率相对较高的操作类机器人产品业务销售收入及占比均有所提升,导致直销模式整体销售收入及毛利率增加。

(2)经销模式

2025年度,公司采用经销模式的业务主要是清洁机器人产品,通过经销模式实现销售收入3,650.4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7.56%,相应收入下降的原因主要系:1)如前文所述,2025年度销售单价相对较高的J40清洁机器人产品销售量下滑,导致销售收入减少;2)公司清洁机器人产品2023年度、2024年度取得的订单,在2024年度陆续实现收入,进而导致2024年销售收入较高。

公司2025年度采用经销模式业务毛利率为18.68%,较上年同期减少28.76个百分点,相应毛利率下降的原因主要系:如前文所述,2025年度经销模式销售清洁机器人产品结构变化,毛利率相对较低的J20、J30清洁机器人产品销售收入占比提升,导致经销模式业务整体毛利率下降。

综上所述,公司2025年度不同细分行业、产品、销售模式的收入与毛利率同比均发生较大变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二)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为:

如上表所示,对于境内销售,公司本期销售的机器人产品、智能电网及智能自动化设备及无人机巡检服务等业务,均已经客户验收,并在取得验收单后确认收入。

对于境外销售,境外业务的贸易方式、销售模式存在一定差异,产品控制权转移的时点也有所不同,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境外收入确认政策,公司近三年境外销售采用买断式的经销模式,按照合同约定,公司将符合要求的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收到客户出具的验收单后,在确定商品对价很可能收回时确认收入。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提前确认或滞后确认收入的情形,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

二、前十名客户和供应商的名称、合作期限、关联关系、交易背景、销售模式、交易金额和往来款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客户与供应商发生较大变动、客户与供应商存在或曾经存在重叠或关联关系的情形,如是,请说明具体业务情况和商业合理性

(一)前十名客户的名称、合作期限、关联关系、交易背景、销售模式、交易金额和往来款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客户发生较大变动

1、2025年度,公司前十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交易金额为当年度确认收入金额;往来款为当年度客户回款金额。

2、2024年和2025年,公司前十名客户的明细情况如下: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机器人及智能设备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智能化服务,充分融合移动、感知、操作、人工智能、数据分析等相关技术,面向电力、商业清洁、新能源、轨道交通等行业领域,提供多样化的机器人产品、智能设备、智能服务和系统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拓宽产品应用场景,以获取更多市场机会,提高盈利能力,实现多元化布局与发展。公司传统的巡检机器人、操作机器人、消防机器人等产品客户保持相对稳定,但随着公司电力行业产品解决方案的持续丰富以及非电力行业的快速拓展,公司2025年度前十大客户也相应发生了合理变化。

2025年,南京习胜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习胜新能源”)新增成为公司前十大客户。习胜新能源于2024年成立,系江苏习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习胜”)全资子公司。公司于2022年即开始与江苏习胜合作。2025年,江苏习胜规划在南京、南通等地推进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项目建设,基于前期合作基础,以及其对公司自2022年以来布局智慧共享充电领域所积累的经验、能力的认可,江苏习胜与公司开展相关接洽工作。2025年9月,公司中标江苏习胜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项目,并于2025年10月与习胜新能源签订项目合同,公司主要负责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的设计、集成及项目实施等。

2025年,内蒙古鼎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安电子”)新增成为公司前十大客户。鼎安电子成立于2011年,于2025年与公司建立合作关系。鼎安电子为内蒙古本地企业,其业务范围涵盖内蒙古区域电网市场,依托其本地化资源及成本等优势可以更便利地完成该区域内业务拓展、交付运维等工作。为共同拓展内蒙古区域电网市场,双方经接洽协商后达成合作,公司主要向其提供操作机器人产品。

2025年,硕能(上海)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能自动化”)新增成为公司前十大客户。硕能自动化成立于2018年,于2022年与公司开始合作。硕能自动化长期深耕电网领域,依托自身营销渠道前期与公司多次开展合作,公司向其供应巡检机器人、智慧能源单元、操作机器人等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2025年,硕能自动化承接的项目中作业机器人组件产品需求增加,基于与公司多年合作基础,其最终选择与公司合作,由公司向其提供作业机器人组件产品。

2025年,信元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元网络”)新增成为公司前十大客户。信元网络成立于2010年,于2025年与公司建立合作关系。2025年,信元网络计划在内蒙古电网,以及新能源、发电等领域推广机器人产品及服务,经调研后,信元网络对公司机器人产品及相关技术高度认可,因此选择与公司开展合作,由公司为其定制开发机器人等产品及相关技术。2025年度,公司主要向其提供定制化的机器人等技术开发服务。

2025年,山河星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星航”)新增成为公司前十大客户,山河星航成立于2008年,于2025年与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山河星航承接作业机器人组件项目后,对市场同类产品开展综合评估后,最终选择与公司开展合作,公司向其供应作业机器人组件产品。

综上,公司2025年度因持续提供电力行业产品解决方案以及加快对非电力行业的业务拓展,前十名客户发生变化,具备合理性。

(二)前十名供应商的名称、合作期限、关联关系、交易背景、交易金额和往来款情况,说明是否存在供应商发生较大变动

1、2025年度,公司前十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交易金额为当年度公司采购金额;往来款为当年度公司支付的金额。

2、2024年和2025年,公司前十名供应商的明细情况如下:

上述前十名供应商均为独立第三方,根据公司供应商开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针对其质量管理、成本控制、交付管理、客户服务、技术能力五个维度进行审核,通过后其成为公司合格供应商。对比2024年度,2025年度前十大供应商中新增供应商8家,主要原因为:随着公司电力行业产品解决方案的持续丰富以及非电力行业的快速拓展,公司为获取更多市场机会,提高盈利能力,实现多元化布局与发展,除传统的巡检机器人、操作机器人、消防机器人等产品项目外,公司也开发获取了其他非机器人产品的项目订单,该类项目在实际执行时,所需要的供应商会有所不同,公司因而开发了新的供应商。

2025年度前十大供应商新增供应商8家,其中:1)供应商江苏大孚集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承接的储能集装箱系统项目提供储能集装箱等物资;2)供应商江苏月桠储能技术有限公司、盐城云舟电气有限公司、南京逐鸣科技有限公司、响水景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盐城耐吉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为公司承接的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建设项目,提供储能柜、电缆、施工服务等;3)供应商南京逐鸣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承接的监控单元及数据传输模组项目,提供监控单元等物资;4)供应商众芯汉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承接的无人机巢采购项目,提供无人机、无人机服务等;5)供应商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光格”),为公司承接的隧道机器人项目,提供监测设备等物资。

(三)客户与供应商是否存在或曾经存在重叠或关联关系的情形,如是,请说明具体业务情况和商业合理性

1、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况

苏州光格同时为公司客户和供应商,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主营智能机器人、智能设备等产品,为电力、商业清洁、能源、轨交等行业客户提供各类机器人产品及服务,主要产品为操作类机器人、巡检类机器人、商用清洁机器人等。

苏州光格是专注于新一代光纤传感网络、AIoT资产运维系统等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电力设施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海缆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综合管廊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港口交通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等系列产品。

苏州光格作为公司客户,主要是向公司采购带电作业机器人。该产品是公司的主营产品之一。苏州光格近几年在电力行业大力推广拓展产品业务,在承接电力客户项目后,基于项目及客户需求部署操作类机器人,在市场同类竞品中,公司的带电作业机器人在技术领先度、应用成熟度、客户认可度等方面均具有较大的竞争优势,且与苏州光格主要产品存在明显差异。自2020年度起,公司就与苏州光格开展合作,根据苏州光格内部供应商相关管理制度,经过其供应商遴选程序,公司进入了苏州光格合格供应商库。2025年度,公司实现向苏州光格销售4,691.53万元带电作业机器人相关产品部件的销售收入。

苏州光格作为公司供应商,是向公司销售电力设施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该系统是苏州光格主营产品之一。公司承接电力客户智能化项目后,基于项目及客户需求部署电力设施资产监控运维管理系统,而在市场同类竞品中,苏州光格相关产品凭借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形成了差异化的竞争优势,客户口碑良好,综合竞争优势显著,且与公司主要产品存在明显差异。自2020年度起,根据公司供应商开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针对苏州光格的质量管理、成本控制、交付管理、客户服务、技术能力这五个维度进行供应商审核,通过后其成为公司合格供应商。

综上所述,公司同苏州光格进行合作,是因双方的产品、技术等存在较大差异,在持续合作过程中,双方根据各自不同的业务需求相互进行不同类型产品的销售和采购活动,以充分利用各自的竞争优势实现互利互补,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实现客户及市场多元化。综合来看,苏州光格同时为公司的客户和供应商是基于双方实际经营业务需求,具有合理性。

2、客户、供应商之间关联关系的情况

公司客户习胜新能源成立于2024年5月,为江苏习胜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郑洪波为江苏习胜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88%)。

经查询,公司供应商江苏月桠储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月桠储能”)、盐城云舟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舟电气”)、盐城耐吉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耐吉电气”)与江苏习胜历史上曾经有过股权投资关系。具体为:

月桠储能成立于2024年4月,原始股东为江苏习胜。2024年6月,江苏习胜退出,月桠储能的股东变更为云舟电气。2024年11月,云舟电气退出,月桠储能的股东变更为姜小群。2026年6月,谢亚飞入股,月桠储能的股东变更为姜小群(持股比例50%)、谢亚飞(持股比例50%)。

云舟电气成立于2017年12月,原始股东为张凯、李娟。2019年11月,郑洪波入股,云舟电气的股东变更为张凯、李娟、郑洪波。2020年1月,李娟退出,云舟电气的股东变更为张凯、郑洪波。2021年7月,江苏习胜入股,云舟电气的股东变更为张凯、郑洪波、江苏习胜。2021年11月,张凯、郑洪波退出,云舟电气的股东变更为江苏习胜。2024年5月,江苏习胜退出,云舟电气的股东变更为张凯。

耐吉电气成立于2008年4月,原始股东为殷虎、江苏习胜(原注册名称“江苏正兴电气有限公司”)。2018年6月,殷虎退出,倪海入股,耐吉电气的股东变更为倪海、江苏习胜。2018年10月,江苏习胜退出,姜小群入股,耐吉电气的股东变更为倪海、姜小群。2023年6月、7月,经两次股权调整后,耐吉电气的股东变更为倪海(持股比例10%)、林波(持股比例90%)。

公司于2025年9月中标江苏习胜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项目,并于2025年10月与习胜新能源签订项目合同,公司作为项目总包方负责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的设计、集成及项目实施等。项目启动后,公司即开展项目范围和需求评估,细化设计方案,并同步明确了需要委外采购的设备与工程服务内容,推进相关供应商遴选工作。考虑到该项目是公司在新能源总集领域首个落地项目,为保证顺利交付,降低履约风险,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在公司沟通项目方案的过程中,结合需求,公司将业主方推荐的供应商资源纳入候选范围。在综合评估各供应商条件后,公司选择了适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合作。上述合作均基于项目实际需求,并满足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具有合理性。

三、公司机器人产品的主要类型、单价以及最近三年产销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机器人产品销量翻倍但是相关收入与成本增长不大的原因和合理性

(一)公司机器人产品的主要类型、单价

单位:万元/套

注1:平均销售单价=销售收入÷销量;

注2:表中单价系不含税价格。

由上表可知,2025年公司机器人产品中清洁类机器人产品平均销售单价为0.77万元/套,相较于2023年、2024年大幅下降,主要系2025年平均销售单价相对较低的J20、J30清洁机器人产品销售数量大幅提高导致。非清洁类机器人产品平均销售单价变化主要原因系:1)巡检机器人平均销售单价降低系因2025年度公司新推出简易版巡检机器人产品,该产品单价相对较低;2)操作机器人平均销售单价提高系因2025年度公司直接中标的项目金额占比增加;3)车辆检测机器人平均销售单价提高系因公司推出的新型车辆检测机器人产品于2025年度实现销售,该产品单价相对较高。

(二)公司机器人产品最近三年产销情况

单位:套

由上表可知,2025年公司主要机器人产品产量4,448套、销量5,319套,同比2024年度分别增加123.52%、103.56%,其中清洁机器人产量、销量占比分别为85.99%、92.31%。2024年、2025年公司机器人产销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套

由上表可知,2025年,公司机器人产品销量翻倍主要原因系清洁机器人的产销量翻倍,公司2025年清洁机器人产品共实现产量3,825套、销量4,910套,同比分别增加121.48%、120.18%;另外,虽然清洁机器人销量增加2,098套,但因清洁机器人平均销售单价相对较低,所以对应增加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金额相对较小。

综上,报告期内机器人产品销量翻倍,主要系平均销售单价较低的清洁机器人产品产销量大幅增加,其所形成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金额也相对较小,所以报告期内机器人产品销量翻倍但是相关收入与成本增长不大符合公司实际产品销售情况,具有合理性。

四、最近三年公司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贸易业务、分期收款业务的开展情况,包括各类业务的开展背景、业务模式、主要合同信息、关联关系以及实现收入、毛利、回款情况,说明开展相关业务的主要考虑、收入与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最近三年公司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的开展情况,包括开展背景、业务模式、主要合同信息、关联关系以及实现收入、毛利、回款情况,开展相关业务的主要考虑、收入与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是承接的自产机器人项目及集成公司软硬件的智能电网及智能自动化设备的销售及安装项目等,在拓展上述业务过程中,除上述产品外,客户对其他类型的设备、技术服务等也有一定需求。为巩固维护客户长期合作关系,更好地推进主营业务,公司会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售后维保、设备配件及耗材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机器人租赁等服务,其中公司提供的设备配件及耗材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业务中包含了贸易类业务。另外,为盘活公司资产,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将部分自有房产对外进行了出租。上述业务因具有波动性及不确定性,故公司将其归类到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中。

1、最近三年公司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的开展情况,包括开展背景、业务模式、主要合同信息、关联关系以及实现收入、毛利、回款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的客户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注1:上表数据按同一控制下的客户合并统计,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涉及多个合同,故只统计合同金额,未注明合同签订日期;

注2:回款金额统计至2026年6月30日;

注3:佗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佗道医疗”)房屋租赁的合同金额系按当年度对应的租金进行统计;

注4: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部分项目,按净额法确认收入;信元网络项目按已完成项目内容于2025年度部分确认收入。

2025年,公司与主营业务无关业务客户,除佗道医疗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外,上述其他客户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佗道医疗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公司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创思路5号的部分自有房产出租给佗道医疗。该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2024年度,公司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的客户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注1:上表数据按同一控制下的客户合并统计,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涉及多个合同,故只统计合同金额,未注明合同签订日期;

注2:回款金额统计至2026年6月30日;

注3:佗道医疗房屋租赁的合同金额系按当年度对应的租金进行统计;

注4: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部分项目,以及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南京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兴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按净额法确认收入。

2024年,公司与主营业务无关业务客户,除佗道医疗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外,上述其他客户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佗道医疗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公司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创思路5号的部分自有房产出租给佗道医疗。该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2023年度,公司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的客户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注1:上表数据按同一控制下的客户合并统计,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涉及多个合同,故只统计合同金额,未注明合同签订日期;

注2:回款金额统计至2026年6月30日;

注3:佗道医疗房屋租赁的合同金额系按当年度对应的租金进行统计;

注4: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部分项目以及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按净额法确认收入。

2023年,公司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客户,除佗道医疗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外,上述其他客户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开展相关业务的主要考虑、收入与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最近三年,公司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主要包含售后维保收入、设备配件及耗材销售收入、安装及技术服务收入、机器人租赁收入以及房屋出租产生的租金收入等。其中,售后维保为公司对超出保修期的产品提供的单独收费维保业务,该类业务通常单笔金额较小,发生频率不固定,收入规模占整体营收的比例相对较低;设备配件及耗材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为公司结合自身能力为客户提供的设备购销、设备安装、配件耗材销售及技术服务业务,该类业务中包含贸易类业务收入,具体见后文“最近三年公司贸易业务的开展情况”相关说明;机器人租赁是公司将自产机器人产品出租给客户,该类业务规模较少且期限较短;房屋租赁业务为公司对外出租部分自有房产,租赁期限一般较短。

(1)最近三年公司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上表“占比”系各类业务收入占当年度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总收入的比例;

注2:设备配件及耗材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收入中包含贸易类业务收入,具体见后文“最近三年公司贸易业务的开展情况”相关说明。

最近三年,公司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分别为18,109.98万元、8,796.87万元、8,536.8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4.20%、15.03%、15.50%,呈下降趋势,其中2024年与2025年基本持平,相关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2025年度,公司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96%,变动幅度较小,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受客户产品维保计划的影响,2025年度公司维保服务收入为2,263.4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另一方面,佗道医疗因开展实验、外部交流培训以及生产制造等经营需求,于2025年4月起增加了承租公司房产的面积,故2025年度公司确认房租收入为2,045.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024年度,公司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较2023年度同期减少51.43%,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2024年度设备销售及安装、技术服务收入为4,463.61万元,较2023年度同期大幅减少;另一方面,受客户产品维保计划的影响,2024年度公司维保服务收入为3,196.72万元,较2023年度同期减少。

(2)最近三年公司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公司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9.95%、26.85%、42.45%,其中2023年与2024年基本持平,但2025年度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加15.60个百分点,变动的主要原因系2025年度公司承接的部分项目毛利率较高,贡献的毛利金额较大,进而导致2025年度整体毛利率提升,如:工程移动通信系统服务项目实现毛利296.90万元、专项技术研发等服务项目实现毛利554.89万元,以及智能储能集装箱系统销售项目实现毛利153.98万元,以上合计实现毛利为1,005.77万元。

综上所述,2025年度,公司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与毛利率变动,具有合理性。

(二)最近三年公司贸易业务的开展情况,包括开展背景、业务模式、主要合同信息、关联关系以及实现收入、毛利、回款情况,开展相关业务的主要考虑、收入与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1、最近三年公司贸易业务的开展情况,包括开展背景、业务模式、主要合同信息、关联关系以及实现收入、毛利、回款情况

2023年至2025年,公司贸易相关业务确认收入金额分别为2,449.92万元、3,258.59万元和896.90万元,2025年度贸易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滑72.48%,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度,公司贸易业务的客户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注1:上表数据按同一控制下的客户合并统计,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涉及多个合同,故只统计合同金额,未标明合同签订日期;

注2:回款金额统计至2026年6月30日。

2025年,上表中贸易业务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中客户江苏沙洲电气有限公司截至目前尚未付款,公司正在积极与其沟通回款事项。

2024年度,公司贸易业务相关的客户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注1:上表数据按同一控制下的客户合并统计;

注2:回款金额统计至2026年6月30日。

2024年,上表中贸易业务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中客户扬州北辰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北辰”)的“智能装备采购项目”合同涉及贸易业务及分期收款业务,项目情况详见“分期收款业务”中详细说明,该项目合同额43,906.47万元,按贸易业务对应合同额36,490.47万元统计,另该项目已累计回款38,534.98万元,对于贸易业务部分回款金额按照已全部回款36,490.47万元统计。

2023年度,贸易业务相关的客户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注:回款金额统计至2026年6月30日。

2023年,上表中贸易业务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开展相关业务的主要考虑、收入与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开展贸易相关业务,主要是公司在拓展机器人产品业务过程中,客户对机器人以外的设备、技术服务等也存在一定的需求。为巩固维护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公司会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相关设备或技术服务。

根据承接项目的需求,公司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向供应商直接采购部分产品后销售,从而为客户提供高质量服务,降低客户运营成本。公司电力行业的贸易类业务占比较高,一般而言,由于电力产业链较长,不同公司的主营业务既有重叠,也有差异,各电力产业链企业出于产品生产、工程施工等需求,存在向产业链内企业采购原材料、设备和服务用于自身业务经营的情况。因此,公司开展贸易类业务具有商业合理性。

公司在将电力设备销售给客户的过程中,仅为相关单位代收代付款项并获取少量利润,在业务开展过程中的身份实质为代理人角色。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按净额法核算相关业务,具有合理性。

2023年至2025年,公司贸易业务销售收入分别为2,449.92万元、3,258.59万元、896.9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27%、5.7%、1.63%,呈下降趋势。2025年度贸易业务收入896.9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72.48%,主要原因系:2024年度确认的扬州北辰“生产智能装备采购项目”项目销售收入1,598.62万元,占当年贸易业务销售收入比例高达49.06%所致。公司2025年度贸易业务销售收入同比下滑,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公司最近三年开展贸易业务系以真实交易为基础,赚取合理的差价,均独立签订合同、独立确定价格、独立开具发票、独立结算及拥有独立的资金流转,具备业务实质,具有合理性。

(三)最近三年公司分期收款业务的开展情况,包括开展背景、业务模式、主要合同信息、关联关系以及实现收入、毛利、回款情况,开展相关业务的主要考虑、收入与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最近三年,公司开展分期收款形式销售的业务仅涉及扬州北辰的“扬州北辰智能装备采购项目”一个项目,其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回款金额统计至2026年6月30日;

注2:扬州北辰智能装备采购项目中,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自有产品及相关服务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对贸易类设备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上表中,自有产品及相关服务涉及合同金额为7,416.00万元,贸易类设备涉及合同金额为36,490.47万元。

基于经营考量,公司积极开拓电力市场的智能电网设备业务。一方面,公司通过承接扬州北辰智能装备采购项目能够实现一定的经营利润;另一方面,为更好地维系电网业务,经综合考虑,公司决定承接该项目。

公司分期收款业务的客户扬州北辰中标了电网公司生产智能装备租赁项目,该项目主要涵盖智能电力设备的采购以及实施交付工作,采用租赁模式与各电力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租赁期为五年,分期支付租金。

公司作为扬州北辰智能装备采购项目整体交付的供应商,负责项目整体交付、实施,内容包括公司自有产品、服务及其他外购设备等。同时,2024年度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将该项目自有产品销售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将贸易类设备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该项目虽然因公司承担的责任不同进而采取了上述不同的核算方法,但该项目由公司与客户统一对接并负责整体实施交付,整个项目为一揽子交易,且净额法收入金额相对不大,故公司将该项目收入整体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

该项目采用分期收款模式具体原因如下:

(1)自2021年起,公司与扬州北辰开展业务合作,主要业务合作范围包括机器人产品、智能化电力设备、技术服务及工程安装等多个领域。扬州北辰有着良好的信誉,为公司与其采用分期收款政策开展业务奠定了合作基础;

(2)为了维护与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公司综合考虑客户市场地位、资信状况、合作状态等,通过提供分期付款的方式获得订单;

(3)扬州北辰智能装备采购项目主要涉及智能电力设备。该项目用户群体与公司现有客户高度一致。同时,公司正全力拓展电力行业非机器人智能设备业务,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完善的供应链体系,以及在江苏省内多地市布局的专业服务团队,能够确保项目高效交付与优质运维;

(4)扬州北辰与各电力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年的经营租赁合同,该合同规定租金分五年支付,因此,公司在承接扬州北辰智能装备采购项目时,采用与租赁合同相匹配的销售模式,与对方签订了分期收款的销售合同,款项分五期支付,周期为五年。

因分期收款业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期初账面余额为3.1亿元,至2025年12月31日下降至0.15亿元,主要原因系:2025年电网公司向扬州北辰完成了生产智能装备租赁项目下的资产回购后,公司与扬州北辰积极沟通回款事项,最终扬州北辰提前向公司支付了大部分设备采购款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回款38,534.98万元,剩余款项作为质保金暂未支付。相关资产回购情况如下:2025年6月,根据电网公司通知,该租赁项目设备纳入2025年电网公司回购项目清单内。2025年8月,扬州北辰与电网公司签署了《资产转让合同》,电网公司回购该批资产并向扬州北辰支付该批资产的采购款项。

综上所述,公司近三年分期收款业务的变动情况具有合理性。

五、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了解和评价公司与销售收入确认有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对公司收入确认等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进行测试;

2、取得公司营业收入明细表,对公司报告期内按细分行业、分产品、分销售模式的收入变动情况进行分析,确认其变动的合理性;

3、对公司营业收入执行函证、销售细节测试、截止测试等审计程序,判断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4、对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变动情况进行分析,并执行函证、采购细节测试、存货出入库截止测试等审计程序,确认其变动的合理性;

5、获取并检查报告期内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收入、贸易业务及分期收款业务对应的交易合同、业务资料及回款情况,了解相关业务的交易背景,分析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收入及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分析贸易业务及分期收款业务发生的合理性及真实性,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6、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第三方工具,检查前十名客户、供应商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董监高名单等信息,检查是否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存在重合,并对存在或曾经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及供应商,检查其与公司产生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1、公司2025年度不同细分行业、产品、销售模式的收入与毛利率同比均发生较大变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2、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提前确认或滞后确认收入的情形,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

3、2025年度,公司客户与供应商发生较大变动存在商业合理性,苏州光格同时为公司的客户和供应商是基于双方实际经营业务需求,具有合理性,其他曾经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和供应商与公司的交易是公允的,符合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4、公司报告期内机器人产品销量翻倍但是相关收入与成本增长不大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5、公司报告期内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与毛利率变动,具有合理性;

6、公司最近三年开展贸易业务系以真实交易为基础,赚取合理的差价,均独立签订合同、独立确定价格、独立开具发票、独立结算及拥有独立的资金流转,具备业务实质,具有商业合理性;

7、近三年,公司开展分期收款形式销售的仅为扬州北辰的“扬州北辰智能装备采购项目”,该业务的开展具有商业实质,公司近三年分期收款业务的变动情况具有合理性。

问题2 关于应收款项

年报显示,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4.57亿元,同比减少21.71%,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涉及客户14家,计提原因主要为逾期应收款,其中5家客户计提比例为100%,合计坏账准备余额0.35亿元,显著高于往年水平;应收票据期末余额1.31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47.14%;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0.15亿元,同比大幅减少95.25%,报告期内对长期应收款确认债务重组收益0.16亿元,上年为-0.23亿元。2023年至2025年,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合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0.07亿元、-0.16亿元和-0.05亿元,波动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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