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73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2026年1月20日,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2026年1月27日至4月19日,公司完成了本次股份回购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57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6%,平均成交价格为39.6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094.5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临2026-046)。
2026年7月5日及7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576,200股股份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201,739,857元变更为1,196,163,657元,总股本将由1,201,739,857股变更为1,196,163,65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及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十一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26-067)、《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临2026-068)及《202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临2026-072)。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6年7月23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9月5日9:00-11:00;15: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登记地点: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8-9号兴发大厦3313室
3.邮箱:dmb@xingfagroup.com
4.邮编:443000
5.联系人(邮件收件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6.联系电话:0717-6760939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后请致电上述联系电话确认。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72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8-9号兴发大厦33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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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国璋、副董事长胡坤裔因公未能出席会议,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程亚利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3人,列席10人,董事长李国璋、副董事长胡坤裔、董事王杰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鲍伯颖列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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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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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珊、茅泽宇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