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005 公司简称:容百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7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2025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75名激励对象的106,718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已办理106,718股回购注销程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14,725,470元减少至714,618,752元,总股本由714,725,470股减少至714,618,752股。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鉴于前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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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事项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上述变更尚需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6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6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9,79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385.30万元(其中发行费用7,910.66万元,税款474.64万元,税款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111,404.7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1,779.0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0,100.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22号)。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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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46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681,10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2.11元,截至2023年9月14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4,091,205.22元,坐扣承销保荐费7,288,123.26元后的募集资金1,326,803,081.96元已由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于2023年9月14日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桐江桥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57176672698的人民币账户内。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898,799.7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24,904,282.2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9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03号)。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均已转为一般户,公司已无定增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余额为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于2021年9月18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中心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4月,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担任公司保荐机构。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2022年4月29日,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和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5年12月16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余姚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3150199523600000551进行销户,余额1.35万元补流,系募集资金补流资金在账户中产生的利息收益。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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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23年9月27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转为一般账户的议案》,鉴于锂电正极材料扩产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已全部按计划使用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便于募集资金统一管理,公司拟将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开设的存放锂电正极材料扩产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转为一般账户。截至2023年10月23日,该账户募集资金结余2,671,682.16元,其中待支付发行费用870,798.67元将转至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开立的存放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预先以自有资金支付但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1,028,001.03元与理财及利息收益773,968.46元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结余资金转出专户后,公司已将此募集资金专户转为一般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为方便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管理,公司截至2024年4月10日已将上述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开立的存放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开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用于存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结余0元,公司已将该募集资金专户转为一般账户,公司已无定增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6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专项报告附表1和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万元(含本数)。截至2026年6月30日,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为6,000.00万元,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本期累计收到理财收益109.32万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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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5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的建设投资规模由原年产6万吨三元前驱体调减至年产3万吨并结项,并同意将剩余募集资金中的15,000.00万元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用以支付后续项目工程款及质保金,节余1,848.5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另,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2025年7月30日,公司已从中国银行余姚分行募集资金账户中转出1,930.62万元补流,超出部分系产生的利息收益。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3。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节余资金1,848.52万元为当时相关公告披露日的金额,实际节余补流金额为1,930.62万元(包含结息款)。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5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的建设投资规模由原年产6万吨三元前驱体调减至年产3万吨并结项,并同意将剩余募集资金中的15,000.00万元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用以支付后续项目工程款及质保金,节余1,848.5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另,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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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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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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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5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充分分析和评估,并根据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合并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损失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6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2,910.17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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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及估计。经测试,2026年半年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人民币-4.17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存货资产,公司根据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金额,相应计提了充足的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6年上半年需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共计2,914.34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金额合计2,910.17万元,减值损失影响公司2026年上半年合并利润总额2,910.17万元,上述减值数据未经审计。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判断,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合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4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7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6年7月20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2026年半年度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更好地保障会计信息质量,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已回购注销,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14,725,470元减少至人民币714,618,752元,总股本由714,725,470股减少至714,618,752股。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中的内容符合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发布的《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及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中的2026年专项行动计划,公司将坚守“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以为全体股东创造持续增长的价值为目标,以“高质量发展”和“增厚股东回报”为行动路径,继续践行下半年的“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