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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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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5228 公司简称:神通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79,055,319股,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6,588,001股后的股数为472,467,318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21,261,029.31元(含税)。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1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8月7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谭家岭西路7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7日

至2026年8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披露时间:2026年7月23日

议案披露媒体: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6年8月5日16:00时前公司收到邮件或信函为准),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三)登记时间:2026年8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四)登记地点: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谭家岭西路788号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谭家岭西路788号

邮编:315402

电话:0574-62590629

电子邮箱:zqb@shentong-china.com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7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相关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10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0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3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6、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7、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分别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其中登记股票期权合计223万份,激励对象12名,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2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10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8、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二)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29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10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5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1月5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次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6、202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或回购价格做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确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同时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5月20日实施完毕,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相关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一)调整方法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行权/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行权/回购价格。

(二)调整结果

1、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123-0.117=5.006元/股

(2)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0.333-0.117=10.216元/份

2、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及回购价格=7.29-0.117=7.173元/股

(2)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4.58-0.117=14.463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于2026年7月21日出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之法律意见书》,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神通科技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神通科技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神通科技已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于2026年7月21日出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以及暂缓授予部分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神通科技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及本次授予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2、神通科技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3、神通科技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授予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授予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神通科技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4、神通科技已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神通科技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2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4日(星期二)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7月28日(星期二)至8月3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shentong-china.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7月23日发布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8月4日(星期二)15:00-16:00举行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录播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4日(星期二)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总经理朱春亚女士、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吴超先生、独立董事陈轶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8月4日(星期二)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7月28日(星期二)至8月3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shentong-china.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574-62590629

邮箱:zqb@shentong-china.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8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7月23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60.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79,055,319股的0.13%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173元/股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6年7月23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173元/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29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10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5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1月5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次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6、202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须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本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以2026年7月23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173元/股。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以2026年7月23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173元/股。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6年7月23日

2、授予数量:60.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79,055,319股的0.13%

3、授予人数:2人

4、授予价格:7.173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行使权益期限或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和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解锁/行权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解锁/行权。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四)关于本次授予权益情况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因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王欢先生(董事)、饶聪超先生(董事)存在首次授予日前六个月内卖出公司股票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决定暂缓授予王欢先生、饶聪超先生限制性股票合计60.00万股,待相关授予条件满足后再召开会议审议王欢先生、饶聪超先生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事宜。

202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应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4.58元/份调整为14.463元/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由7.29元/股调整为7.173元/股。

截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决议之日,激励对象王欢先生、饶聪超先生符合本激励计划中的全部授予条件。因此,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决定向激励对象王欢先生、饶聪超先生各授予限制性股票30.00万股,总计60.00万股,授予价格为7.173元/股,授予日为2026年7月23日。

除上述差异外,本次授予权益情况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一)公司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二)列入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三)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四)列入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六)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七)本激励计划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未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期间,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以2026年7月23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173元/股。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王欢先生、饶聪超先生在本次确定的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的计算方法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按照2026年7月21日收盘价进行预测算(最终股份支付费用以授予日7月23日的收盘价为基准进行测算),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正式授予之前无需进行会计处理,待正式授予之后,参照首次授予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激励对象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神通科技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及本次授予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二)神通科技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三)神通科技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授予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授予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神通科技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四)神通科技已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神通科技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0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522,227.50元(未经审计),截至2026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89,600,423.49元(未经审计)。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79,055,319股,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6,588,001股后的股数为472,467,318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21,261,029.31元(含税),占公司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2.98%。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5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7月21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立锋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已实施完毕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7月23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王欢、饶聪超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的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79,055,319股,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6,588,001股后的股数为472,467,318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21,261,029.31元(含税)。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其他披露事项所述。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6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6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57,7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5,77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7,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697,028.31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9,302,971.69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已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076号)。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情况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公司已于2023年8月与浙商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宁波余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肖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湖北明源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明源”)、浙商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2024年8月,公司与浙商证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另外,为满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需要,公司还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专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结算。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表所列为除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33,000万元以外的存储情况。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经营状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3亿元(含4.3亿元,此额度包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现金管理额度及授权生效后将覆盖前次现金管理额度及授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及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含3.8亿元,此额度包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类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本金保障型产品)。使用期限自2026年5月14日起至2027年5月13日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经办人员操作失误,公司于2026年2月2日将10,000,000.00元从公司自有资金一般户错转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上述误操作行为已于当日及时纠正并将上述款项退回自有资金一般户,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公司已督促相关人员加强募集资金账户的细节管理,并完善相关内控流程,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募集资金。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9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等变更情况

(一)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2,233,0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主动辞职且已离职,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0,0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截至公示期满日,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因前述两次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将合计减少2,333,000股,由481,388,319股减少至479,055,319股;注册资本合计减少2,333,000元,由人民币481,388,319元减少至人民币479,055,319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总股本的变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变更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未变动。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会已经获得相关授权,具备因上述原因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权限,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6年7月修订)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