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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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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2026-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1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8月7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乳泉路925号杭州景业智能科技园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7日

至2026年8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8月6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30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乳泉路925号杭州景业智能科技园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通过现场办理登记或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手续文件须在2026年8月6日下午17: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参会手续文件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艳秋

联系电话:0571-86637176

电子邮箱:zqb@boomy.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乳泉路925号杭州景业智能科技园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9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7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来建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来建良先生、章逸丰先生、朱艳秋女士、吴薇女士、滕越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将与公司后续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来建良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1.0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章逸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1.0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朱艳秋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1.04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吴薇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1.05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滕越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陆菁女士、金鑫女士、王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陆菁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2.0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金鑫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2.0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年8月7日以现场表决加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0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3名。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来建良先生、章逸丰先生、朱艳秋女士、吴薇女士、滕越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陆菁女士、金鑫女士、王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金鑫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来建良先生,196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机械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其主要经历如下:1991年7月至2015年4月就职于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其中1991年7月至2000年6月,任教师;2000年7月至2004年6月,任机械工程系系主任;2004年7月至2006年9月,任现代制造工程系系主任;2006年9月至2014年9月,任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2015年5月至2019年4月,受聘于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17年12月至今,任行之远执行董事;2015年5月至2020年9月,任景业有限董事长;2020年10月至2023年8月,就职于景业智能,任董事长、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杭州芯正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8月至今,就职于景业智能,任董事长;2023年12月至今,任杭州和利时业智控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25年11月至今,任杭州景嘉航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来建良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来建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48%的股份,通过杭州行之远控股有限公司、杭州一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杭州智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间接持有公司29.28%的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章逸丰先生,198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其主要经历如下:2008年7月至2011年8月,任浙江大学信息学院助理研究员;2011年8月至2018年6月,浙江大学博士在读;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任杭州南江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7月至2023年5月,任浙江大学滨海产业技术研究院机器人中心执行主任;2018年7月至2024年6月,任天津迦自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任景业智能副总经理兼任研究院院长;2023年8月至今,任景业智能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章逸丰先生通过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持有公司0.103%的股份,并通过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0.171%的股份(处于锁定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朱艳秋女士,198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金融学专业,本科学历。其主要经历如下:2004年6月至2006年4月,就职于光圣科技(宁波)有限公司,任会计;2006年5月至2008年6月,就职于宁波环球广电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2008年6月至2013年6月,就职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13年10月至2016年8月,就职于宁波华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兼人事经理;2016年12月至2017年11月,就职于景业有限,任财务经理兼人事经理;2017年5月至2019年6月,任金华润业监事;2017年5月至2024年12月,任常州嘉业监事;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就职于景业有限,任董事、财务经理兼人事经理;2018年7月至2019年12月,就职于景业有限,任董事、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2020年1月至2020年9月,就职于景业有限,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20年10月至今,任景业智能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艳秋女士通过杭州一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642%股份,并通过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0.027%的股份(处于锁定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吴薇女士,198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西方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其主要经历如下:2013年1月至2016年5月,就职于中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先后任市场开发部副经理、投资拓展部经理,其间兼任中核泽农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7至2016.5);2016年5月至2024年8月,就职于中核华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开发经营部经理、资产运管部经理、副总经济师,其间挂职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9至2024.8);2024年8月至今,就职于中国宝原投资有限公司/中核华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济师;2025年1月至今,任景业智能董事;2025年10月至今,任中核粒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支部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滕越女士,198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伯明翰大学金融数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其主要经历如下:2013年1月至2014年4月,就职于盛达期货有限公司,任分析师;2014年5月至2018年11月,就职于浙江荣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任投资经理;2018年12月至今,就职于杭实资产,任高级投资经理、投资副总监、投资总监;2020年4月至2022年1月,任杭州市丝绸服装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0月至今,任景业智能董事;2020年12月至2022年5月,任浙江龙德医药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2月至2024年7月,任浙江伽奈维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2月至2024年4月,任北京北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12月至2025年11月,任景嘉航董事;2025年7月至今,任杭实创瑞股权投资(杭州)有限公司总经理;2025年7月至今,任杭州杭实永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法定代表人;2025年7月至今,任永康杭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滕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陆菁女士,197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其主要经历如下:1993年8月至1998年8月,任杭州大学金融与经贸学院经济学助教;1998年8月至今,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硕导/博导、经济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学系副系主任/系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金鑫女士,198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职称。其主要经历如下:2013年7月至2015年12月,任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2015年8月至2017年2月,任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援疆教师;2015年12月至今,任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2023年8月至今,任杭州潜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鑫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王越先生,198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其主要经历如下:2016年11月至2018年10月,任浙江迦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首席科学家;2018年10月至今,任浙江大学教师、博士生导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