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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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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6-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6-025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出售完毕,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调整,则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按调整后的政策实施。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6元/股(含本数),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发函确认,截至公司问询回复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股份减持计划。如相关股东未来有减持计划,将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披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可能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拟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具体实施方案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议通过后执行。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法律法规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如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进行修订或监管部门颁布新规,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根据新规进行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截至2026年7月2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100.00元/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第二条第(四)项规定的“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的情形。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股份的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注:拟回购数量按照回购价格上限186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6元/股(含本数),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在本次回购实施期间,具体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将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最终以成交价格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注:1、上述“本次回购前”的数据为截至2026年7月20日的股本结构数据;

2、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根据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1,481,763,739.2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957,703,481.02元,流动资产为605,550,757.77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40,000,000.00元测算,分别占以上指标的2.70%、4.18%、6.61%。根据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以人民币4,000万元为上限金额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影响较小。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5.35%,公司货币资金为261,874,255.70元,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2026年7月8日,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宜兴中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乾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27,2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0.6829%,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发布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上述减持情况与本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并且在回购期间暂不存在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公司发函确认,截至公司收到回函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股份减持计划。如相关股东未来有减持计划,将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披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若未能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出售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出售股份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可能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拟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具体实施方案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议通过后执行。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法律法规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如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进行修订或监管部门颁布新规,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根据新规进行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账户号码:B884036337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二)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6-026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7月21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6年7月20日以通讯及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谢乾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本次回购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186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5)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