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
特别提示
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立创”、“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552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和中国证券业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以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或“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价格84.4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8.1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6年7月21日(T-3日)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73.63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平均静态市盈率52.38倍,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板注册制下的市场化定价机制与核准制下定价机制存在差异,在高价剔除、“四个数孰低值”计算、发行价格确定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公告“一、(三)剔除最高报价部分情况”、“一、(四)发行价格的确定”部分。
主板注册制下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发生重大变化,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公告“二、(五)回拨机制”部分。
主板注册制下网下投资者限售规则发生重大变化,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公告“二、(六)限售期安排”部分。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方式、发行流程、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发行中止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86.11元/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86.11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1,500.00万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86.11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1,500.00万股,且申报时间同为2026年7月21日14:54:57.040的配售对象,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6个配售对象。
以上过程共剔除384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308,03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10,302,910万股的2.9897%。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3、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4.46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6年7月24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6年7月24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4、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组成。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111.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为994.5531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7.90%;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97.2766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8.95%;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97.2765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8.95%。
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16.6469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5、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三、战略配售”。
6、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7、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6年7月24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8、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6年7月28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6年7月28日(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7月2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9、网下投资者需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资产规模等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提供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0、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认真阅读2026年7月23日(T-1日)公告的《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1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
有关本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本次发行价格为84.46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73.63倍(截至2026年7月21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截至2026年7月21日(T-3日),《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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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6年7月21日(T-3日)。
注1:2025年扣非前/后EPS计算口径: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日(2026年7月21日)总股本。
注2:可比公司迅捷兴2025年扣非前后净利润均为负,不适用于2025年市盈率指标,因此在计算可比公司2025年扣非前后的静态市盈率的平均值时将上述数据剔除。
注3:计算静态市盈率算术平均值时,市盈率>100视为极值,均予以剔除。
注4: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价格84.4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8.1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6年7月21日(T-3日)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73.63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平均静态市盈率52.38倍,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的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嘉立创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1)一体化产业链服务优势
为满足海内外企业、科研机构及电子工程师一站式采购的需求,公司以PCB制造为基点,构建起从EDA/CAM软件、PCB制造、电子元器件购销到PCBA的电子产业全产业链服务模式。公司一体化服务的经营模式实现了优化客户体验、提升服务水平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的有机结合,扩大了公司的市场空间。未来,公司将继续围绕一体化发展的思路,巩固竞争优势,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2)数字化运营优势
经过十多年的沉淀与发展,公司已形成贯穿前端客户服务、中端技术支持和后端智慧工厂全业务链条的数字化运营模式。在业务前端,公司搭建了覆盖EDA/CAM工业软件、PCB制造、电子元器件购销、电子装联、机械零部件等产业链的一体化在线服务体系,实现全交易流程线上可追溯,革新了用户体验。在业务中端,公司积极探索先进信息化和数字化技术在业务场景中的应用,研发了涵盖销售、采购、报关、仓储、物流等在内的全业务流程信息化系统。在业务后端,公司从资源配置、工艺优化、过程控制、产业链管理、质量控制与溯源、能源需求侧管理、节能减排及安全生产等多维度积极打造“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可视化、可溯化”的智慧工厂。
3)柔性化服务能力优势
公司主要面向样品、小批量的客户需求,订单呈现“小批量、多样化、快交付”的特点。通过对采购、生产、仓储、销售等各环节的数字化改造与流程优化,公司具备小批量、多样化产品的快速生产切换能力和销售服务能力,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PCB制造业务方面,基于自主研发的智能拼板算法,公司可完成对日均数万份不同尺寸、要求各异的PCB订单拼板组合;电子元器件业务方面,信息化系统的全流程覆盖可以大幅优化物料匹配、交易结算、仓储物流等环节的流程,满足客户小批量、多样化的采购需求;电子装联业务方面,公司利用自主研发的强大数字化生产系统将工艺相近的订单进行组合加工,同时开创了“基础库”模式,大幅提高了产能的利用生产效率。公司的柔性化服务能力是公司快速响应下游多样化需求的核心要素之一,也是公司持续进行市场开拓、提高市场地位的主要竞争优势。
4)规模优势
公司为业内领先、具有行业变革意义的电子产业基础设施综合服务提供商。经过十余年的沉淀与发展公司陆续在广东省内的珠海、惠州、韶关、江西吉安、江苏淮安等地建立了占地约百万平方米的五大现代化数字生产基地和两大智能电子元器件仓储基地,具备较大的规模优势和一定的行业影响力。从采购端而言,公司构建了稳定可靠的供应链体系,通过汇聚超百万客户分散的需求集中进行规模化采购,公司具备向上游供应商的谈判能力和良好的供应链管理能力,可提升产品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从生产端而言,随着同时处理订单数量的增长,出现相似度较高的订单概率大幅增加,拼单效率也同步提升,从而提高样品、小批量订单生产阶段的标准化程度,获得规模优势;从销售端而言,基于规模优势带来的品牌效应,公司具备更强的客户开拓能力,有助于不断深化下游客户覆盖,提升公司业务抗风险能力。截至2025年末,公司在线自助下单网站注册用户数超950万,2025年度,公司付费用户超130万,处理订单数量超2,100万单。客户涵盖众多领域的知名企业、累计超千所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
2、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505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为10,772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的92.07%;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9,481,690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的92.03%,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937.28倍。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4、《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420,000.00万元,本次发行价格84.46元/股对应的融资规模约为469,259.76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24,442.3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444,817.38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高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有效申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其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与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85.3185元/股(以下简称“四个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主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7、按本次发行价格84.46元/股和5,556.0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约为469,259.76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24,442.3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444,817.38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嘉立创首次公开发行5,55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1306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嘉立创”,股票代码为“001232”,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上申购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2、本次公开发行股票5,556.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55,556.00万股。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组成。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111.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为994.5531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7.90%;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97.2766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8.95%;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97.2765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8.95%。
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16.6469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228.0469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77%;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333.4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9.23%。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4,561.4469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6年7月21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4.46元/股,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2.3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4.3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5.9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8.1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6年7月24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除外。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T日)9:30-15:00。
本公告附件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有效报价”部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参与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当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84.46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时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26年7月28日(T+2日)缴纳认购款。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1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