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7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6-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金培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850,5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6%;股东常呈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736,4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6%;副总经理宋传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91,7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8%;职工代表董事李智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

● 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披露了《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6-014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完成,其中金培荣先生共计减持8,759,7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0%;常呈建先生共计减持2,919,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宋传秋先生共计减持563,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9%;李智吉先生共计减持54,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及董事、高管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以上减持主体中,金培荣先生在减持计划中计划减持不超过8,759,7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3.00%,因系统原因和操作失误,实际累计减持8,759,708股,超出减持计划数量8股;实际减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3.00%,与减持计划一致。其余减持主体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及持股比例低于5%的

提示性公告

投资者金培荣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收到原持股5%以上股东金培荣先生发来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金培荣先生于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7月2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770,900股,于2026年7月2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5,839,808股,合计减持7,610,7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1%,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线。

本次权益变动后,金培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850,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6%,持股比例低于5%。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金培荣先生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6-014号)。减持计划中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减持不超过8,759,7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3.00%,本次权益变动过程中,因系统原因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大宗交易操作失误减持5,839,808股,导致实际累计减持8,759,708股,超出减持计划数量8股;实际减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3.00%,与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签署日期:2026年7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与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展鹏科技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按前期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继续减持其在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9,461,288股,占公司总股本6.6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1,850,580股,占公司总股本4.06%,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7月2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770,900股,于2026年7月2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5,839,808股,合计减持7,610,7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6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的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应当披露的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金培荣

日期:2026年7月22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注册证书或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以上文件置备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金培荣

日期: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