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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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
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6-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2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

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7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6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华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晶华新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7月1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告如下:

(一)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情况

(二)前十大无限售股东的持股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3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华新材”)股票价格于2026年7月21日、7月2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及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 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6年7月21日、7月2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披露了《晶华新材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增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6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400 万元到 5,100 万元,同比增加 16.79%到 35.37%。预计 2026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450 万元到 5,150 万元,同比增加 15.61% 到 33.79%。本期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核实:截至目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披露了《晶华新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回购尚未开始实施。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21日、7月2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其他风险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经营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策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