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7月22日在公司3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26年7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建巍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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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现金管理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三)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评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公司与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
(二)风控措施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投资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为控制风险,公司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在投资期间,公司将与产品发行方保持紧密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财务部根据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财务总监审核后提交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审批。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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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44,025.75万元的比例为68.14%,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投资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根据投资产品性质,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将理财产品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其产生的利息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投资收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6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存在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因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5、如遇有关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回购股份以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为目的。鉴于截至2026年7月22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41.08元/股,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以上。本次回购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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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充分维护公司价值及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进行回购。回购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期限自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则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新发布的有关监管规定对上述公司不得回购股份的期间做出调整的,则公司将按照调整后的新规执行。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后续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出售。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6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25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4%;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6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50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8%。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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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60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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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公司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3年内未实施出售或未完全实施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经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则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的影响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约为286,067.9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约为94,584.11万元。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1.05%,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17%。公司业务发展良好,经营活动现金流健康。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研发等情况,公司认为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充分维护公司价值及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本次回购股份是否影响上市公司地位的分析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间暂无其他股份增减持安排。若后续前述主体制定股份增减持相关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公司问询,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6个月内均无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提出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可以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予以出售。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未实施出售或未完全实施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经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者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等与本次回购相关的事项;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者部分工作;
5.如有需要,决定并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6.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方案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董事会决定变更、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情形,存在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2.本次回购方案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公司可以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予以出售。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未实施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可能存在予以注销的风险。
5.如遇有关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