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股份达到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6-030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股份达到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股东仵博和陕西华富新能源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仵博和陕西华富新能源有限公司(陕西华富新能源有限公司系仵博控制的企业,为仵博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股份数量占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9%。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仵博和陕西华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交的《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6年7月2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至5,291,0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9%。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及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陕西华富新能源有限公司系仵博控制的企业,为仵博的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截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291,0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9%,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
三、所涉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信息披露义务人非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截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5、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