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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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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高精密HDI电路板产线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充项目的公告

2026-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59 证券简称:红板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高精密HDI电路板产线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充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名称:高精密HDI电路板产线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充项目

● 实施主体: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项目总投资:预计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全部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机械钻机、激光钻机、成型机等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改造,扩充部分车间产能,具体投资金额以项目实际实施金额为准。

● 审议情况:本次投资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1、本项目尚需完成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等法定审批程序,审批进度及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审批延期或未能顺利获批,将直接影响项目开工、建设及投产进度。

2、项目建设周期内,设备采购价格等存在波动风险,可能造成项目投资成本超预期;同时设备交付周期、安装调试进度、技术人员配置等因素可能导致产能释放延期。下游电子行业技术迭代、市场需求变化也将影响新增产能的利用效率与经济效益。

3、项目资金投入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阶段性资金支出将抬升公司短期资产负债率,增加阶段性财务压力;若融资环境发生变化、后续产能规划落地不及预期,还可能面临融资成本上升、厂房利用率不足等风险。

公司将密切跟踪各项审批、设备采购及行业动态,强化项目进度管理、资金统筹及市场拓展规划,积极落实各项应对举措,全力保障项目平稳推进。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抢抓高端电子产业发展机遇,完善高精密HDI电路板产能布局,匹配公司高阶精密电路板中长期扩产规划,公司拟在现有厂区内实施高精密HDI电路板产线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充项目,通过购置机械钻机、激光钻机、成型机等先进生产设备,对部分车间进行技术改造,扩充高精密HDI电路板产能。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高精密HDI电路板产线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充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高精密HDI电路板产线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充项目。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二)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当前高端电子产业持续升级,PCB行业高精密HDI电路板市场需求持续扩容,特别是随着AI服务器、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领域的快速发展,高阶HDI产品需求增长迅速。公司现有高阶HDI产能的瓶颈工序逐步趋于明显,通过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充,能够快速解决高精密HDI电路板产能瓶颈,提升产能规模,满足市场增长需求,巩固公司在高端PCB领域的市场地位。

公司深耕高精密印制电路板领域多年,在HDI电路板技术研发、生产工艺、品质管控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核心技术团队稳定,高精密HDI电路板订单储备充足,中长期客户拓展及产能投放规划清晰。本次技改扩产项目建成后可快速释放新增产能,匹配通讯电子、消费电子、高端显示、汽车电子等领域头部客户供货需求。

本项目符合国家先进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提质升级相关产业政策,契合江西省电子信息产业高端化、智能化发展布局;项目依托公司现有厂区进行技术改造扩充产能,园区水电气、环保、物流等配套成熟,厂房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有效缩短建设周期、控制综合建设成本。

项目建设资金可通过自有资金、银行中长期贷款等多元渠道筹措,资金来源稳定可控,能够足额覆盖设备采购及技术改造投入。项目实施后可显著提升公司高精密HDI电路板产能规模与技术水平,进一步增强公司在高端PCB赛道的产能与交付优势,长期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营收规模与综合盈利能力。综合政策导向、市场需求、技术储备、建设条件、资金保障及长期经济效益等维度研判,本项目实施具备充分必要性与可行性。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本次投资系公司匹配高端PCB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产能布局,通过对现有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并购置先进生产设备,扩充高精密HDI电路板产能规模,抢抓市场发展机遇;提升公司高端产品供给能力,保障公司高附加值产品产能有序扩张,持续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与核心竞争力。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充项目为公司PCB主业核心产能投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本项目对公司2026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提升公司高精密HDI电路板产能规模与技术水平,支撑公司中长期业务扩张,对公司未来业务规模、经营效益产生持续积极作用。

本次项目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安排不会对公司现有正常生产经营、日常财务状况及经营性现金流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本项目尚需完成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等法定审批程序,审批进度及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审批延期或未能顺利获批,将直接影响项目开工、建设及投产进度。

2、项目建设周期内,设备采购价格等存在波动风险,可能造成项目投资成本超预期;同时设备交付周期、安装调试进度、技术人员配置等因素可能导致产能释放延期。下游电子行业技术迭代、市场需求变化也将影响新增产能的利用效率与经济效益。

3、项目资金投入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阶段性资金支出将抬升公司短期资产负债率,增加阶段性财务压力;若融资环境发生变化、后续产能规划落地不及预期,还可能面临融资成本上升、厂房利用率不足等风险。

公司将密切跟踪各项审批、设备采购及行业动态,强化项目进度管理、资金统筹及市场拓展规划,积极落实各项应对举措,全力保障项目平稳推进。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3459 证券简称:红板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制定部分公司治理

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7月23日,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69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I10113号),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5,375.3588万元变更为人民币75,375.3588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结果为准。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办理完成之日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公司章程(草案)》的名称变更为《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增设总裁为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并对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的内容具体请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公司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办理完成之日止。《公司章程》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制定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他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内容如下:

证券代码:603459 证券简称:红板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郭达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郭达文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京九大道281号

联系电话:0796-8755789

传真:0796-8406280

电子邮箱:rbzq@redboard.com.cn

特此公告。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

附件:郭达文先生简历

郭达文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电子信息技术正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2009年6月至今历任本公司工艺工程部工程师、制造设计工程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3459 证券简称:红板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赣州

红板D1栋厂房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名称:赣州红板D1栋厂房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

● 实施主体: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红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红板”)

● 项目总投资:预计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全部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主要用于前期规划设计及监理、土建工程、公用动力管网、辅助配套工程建设等,具体投资金额以项目实际实施金额为准。

● 审议情况:本次投资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1、本项目尚需完成项目备案等法定审批程序,审批进度及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审批延期或未能顺利获批,将直接延后项目开工、施工及竣工交付进度。

2、项目建设周期内,钢材、水泥等建材原材料价格存在波动风险,可能造成工程建设成本超预期;同时施工管理、天气、劳务供给等因素可能导致工期延误。下游电子行业技术迭代、市场需求变化也将影响厂房后续产线投放节奏与使用效益。

3、项目资金投入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阶段性资金支出将抬升公司短期资产负债率,增加阶段性财务压力;若融资环境发生变化、后续产能规划落地不及预期,还可能面临融资成本上升、厂房利用率不足等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将密切跟踪各项审批、工程建设及行业动态,强化项目施工管理、资金统筹及后续产能规划布局,积极落实各项应对举措,全力保障项目平稳推进。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抢抓高端电子产业发展机遇,提前完善厂区硬件配套、扩充生产承载空间,匹配公司高阶精密电路板中长期扩产规划,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红板拟在现有厂区内实施赣州红板D1栋厂房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提前完成生产载体建设,为后续高端产线落地预留充足空间。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赣州红板D1栋厂房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红板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投资建设赣州红板D1栋厂房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二)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当前高端电子产业持续升级,PCB行业高端电路板市场需求持续扩容,公司中长期存在持续扩产需求,现有厂房空间逐步趋于紧张。提前新建标准化厂房载体,能够提前锁定厂区建设空间,规避后续土地、基建成本上涨风险,为公司高端PCB产能扩张提供硬件支撑。

公司深耕高精密印制电路板领域多年,高端电路板订单储备充足,中长期客户拓展及产能投放规划清晰,D1栋厂房建成后可快速承接新增高端产线落地,匹配通讯电子、消费电子、高端显示、汽车电子等领域头部客户供货需求。

本项目符合国家先进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提质升级相关产业政策,契合江西省电子信息产业高端化、智能化发展布局;项目依托公司现有厂区建设,园区水电气、环保、物流等配套成熟,施工组织条件良好,能够有效缩短建设周期、控制综合建设成本。

项目建设资金可通过自有资金、银行中长期基建贷款等多元渠道筹措,资金来源稳定可控,能够足额覆盖土建及配套建设投入。项目提前布局厂房载体,可保障公司高端产线扩产节奏不受基建进度制约,进一步巩固公司在高端PCB赛道的产能与交付优势,长期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营收规模与综合盈利能力。综合政策导向、产能需求、建设条件、资金保障及长期经济效益等维度研判,本项目实施具备充分必要性与可行性。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本次投资系公司匹配高端PCB中长期扩产规划的前置配套布局,通过提前新建D1栋厂房及配套辅助设施,扩充厂区生产承载空间,规避未来基建成本上涨、工期紧张等问题;完善厂区硬件配套,为后续高端电路板产线落地提供基础载体支撑,保障公司高附加值产品产能有序扩张,持续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与核心竞争力。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厂房建设项目为公司PCB主业配套基础设施投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本项目对公司2026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项目建成投用后,将完善公司厂区生产配套条件,支撑子公司中长期产能扩张,对公司未来业务规模、经营效益产生持续积极作用。

本次项目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安排不会对公司现有正常生产经营、日常财务状况及经营性现金流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本项目尚需完成项目备案等法定审批程序,审批进度及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审批延期或未能顺利获批,将直接延后项目开工、施工及竣工交付进度。

2、项目建设周期内,钢材、水泥等建材原材料价格存在波动风险,可能造成工程建设成本超预期;同时施工管理、天气、劳务供给等因素可能导致工期延误。下游电子行业技术迭代、市场需求变化也将影响厂房后续产线投放节奏与使用效益。

3、项目资金投入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阶段性资金支出将抬升公司短期资产负债率,增加阶段性财务压力;若融资环境发生变化、后续产能规划落地不及预期,还可能面临融资成本上升、厂房利用率不足等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将密切跟踪各项审批、工程建设及行业动态,强化项目施工管理、资金统筹及后续产能规划布局,积极落实各项应对举措,全力保障项目平稳推进。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3459 证券简称:红板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7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及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森然先生召集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许青云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文伟峰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郭达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制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公司内部治理制度。《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后生效,其他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5,375.3588万元变更为人民币75,375.3588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并同意将《公司章程(草案)》的名称变更为“《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公司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办理完成之日止。相关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宏先生、文伟峰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宏先生、文伟峰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登记期间,若激励对象提出离职、明确表示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的股票期权的,有权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放弃的股票期权直接调减、分配至预留授予部分或在本次激励计划中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等;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次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一致。

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必须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上述授权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能范围内的事项,则可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办理。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宏先生、文伟峰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高阶mSAP高端精密电路板产业化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红板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高阶mSAP高端精密电路板产业化项目。具体投资金额以项目实际实施金额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赣州红板D1栋厂房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红板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投资建设赣州红板D1栋厂房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具体投资金额以项目实际实施金额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高精密HDI电路板产线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充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高精密HDI电路板产线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充项目。具体投资金额以项目实际实施金额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为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实施的需要,公司拟在2026年1月19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已审议通过的向相关合作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共计不超过383,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基础上,增加不超过24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本次增加后,公司及(或)子公司向相关合作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共计不超过62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该事项批准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抵(质)押贷款等各种融资业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6年8月11日15:00召开公司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度第六次会议;

3、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

4、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度第三次会议。

特此公告。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3459 证券简称:红板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8月11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京九大道28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11日

至2026年8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会各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中国日报网》、《金融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3、4、5、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授权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代表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或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不接受电话登记。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登记时间

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8月11日9:00至12:00,12:00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3、登记地点

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京九大道281号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文伟峰

电话:0796-8755789

邮编:343100

2、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会议费用自理,本次会议不发放礼品。

特此公告。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459 证券简称:红板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任暨选举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非独立董事文伟峰先生、职工代表董事许青云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非独立董事文伟峰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文伟峰先生为职工代表董事,召开董事会选举文伟峰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工代表董事许青云先生辞去职工代表董事职务,同日公司召开董事会选举其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离任及补选董事的情况

(一)提前离任情况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因工作调整,公司非独立董事文伟峰先生辞去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职工代表董事许青云先生辞去职工代表董事职务。以上董事离任为工作调整,离任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

(三)选举董事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选举安排如下:

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文伟峰先生为职工代表董事,同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文伟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许青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文伟峰先生和许青云先生的任职符合相关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规则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

附件:文伟峰先生简历

文伟峰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主要任职经历情况如下:2005年7月至2006年6月,任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工艺部工程师;2006年12月至2021年7月,历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行政经理、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21年7月,任本公司董事;2021年7月至今,任江西红森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6年5月至今任赣州红板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文伟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红板科技资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1,634,384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附件:许青云先生简历

许青云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主要任职经历情况如下:2000年3月至2016年9月,历任东莞红板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工艺部工程师、经理;2016年9月至2021年7月,任本公司工艺工程部经理;2021年7月至2025年8月,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2025年8月至2026年7月,任本公司职工董事;2021年7月至今,历任本公司工艺工程部副总监、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青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红板科技资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933,934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证券代码:603459 证券简称:红板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近三年公司业绩

单位:万元

(三)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4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98%。其中首次授予596.27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79%;预留授予143.73万份,预留比例19.42%,预留数量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9%。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预留部分未超过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核心人员。所有激励对象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人数/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866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的比例为15.09%,包括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包含外籍员工,该等外籍员工任职关键岗位,在公司的日常管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实施本激励计划将进一步促进公司核心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稳定,从而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激励计划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述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对激励对象范围要求发生变化的,公司董事会可在股东会授权的前提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予以调整。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公司股东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本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六、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71.46元/股,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其行权期内以每股71.46元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二)行权价格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00%,即每股71.46元;

2、本公司上市以来73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73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73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00%,即每股65.69元。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价格一致。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情况。

(三)定价说明

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采取自主定价方式,该定价方式的目的是保障本次激励的有效性,进一步稳定和激励核心团队,从而保证公司核心业务稳定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产生正向影响。

为保证激励效果,推动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综合考虑了当前二级市场行情、股权激励市场实践案例、激励成本的控制,并结合公司实际需求而确定。在该定价水平的基础之上,公司合理确定了激励对象的范围和授予权益数量。本次激励的定价原则与本次业绩要求相匹配,公司设置了具有挑战性的业绩考核目标,需要发挥激励对象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此外,本激励计划实施周期较长,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有效的约束作用,激励对象的预期收益取决于公司业绩发展和二级市场行情,与股东利益具有一致性,从而引导激励对象关注公司的长期发展。因此,股权激励的内在机制决定了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带来正面影响。同时考虑到股票市场存在波动性,股价跟公司业绩无法完全呈正相关,采用常规定价模式的股票期权,时常发生即使员工完成了业绩考核,仍存在因股价原因而无法行权的可能性,不利于公司塑造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文化和提升员工的积极性。因此,在综合考虑激励力度、公司业绩状况、股份支付费用等多种因素,为确保激励效果并有效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采用自主定价方式,且行权价格的定价方式为不低于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00%,即每份71.46元。

七、等待期、行权期安排

(一)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若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若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和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等待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届满之后,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进入可行权期。股票期权在满足相应行权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进行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二)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将分3期行权,各期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保持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八、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

(一)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本次计划即告终止,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或对第1条规定情形负有个人责任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根据公司每年实际业绩完成情况,公司层面行权比例安排如下:

注:1、“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下同。

2、“净利润”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如有)股份支付费用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预留股票期权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股票期权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预留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下转8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