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ST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6-069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对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等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中兴华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27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一)因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内部控制被认定存在重大缺陷,中兴华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6年4月20日,公司解决了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因被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已完全消除,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已对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予以撤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8日披露的《关于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二)公司将持续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强化制度落地执行与监督机制,全面梳理并规范内控管理流程,加大重点风险领域内控排查与管控力度,切实保障内控制度有效落地实施,持续提升公司规范治理与合规运作水平,坚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若连续2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仍未被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二)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2月25日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立案。2026年7月17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以下简称“青岛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8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8)。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判断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青岛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三)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10日裁定对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及间接控股股东新华锦集团等二十二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于2026年6月30日开启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该事项是否会影响公司的控制权将视后续的破产重整方案及法院作出的最终裁定而定,是否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