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6-065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7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相关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6年7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沈庆芳先生主持,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周红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经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全体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深圳第三园区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投资建设深圳第三园区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鹏鼎控股《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沈庆芳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及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定中建四局承作公司深圳第三园区一期项目总承包工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拟定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承作公司深圳鹏鼎第三园区一期项目总承包工程,工程总价预计为人民币1,140,000,000 (未税),工程期限为2026年7月至2028年1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鹏鼎控股《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调整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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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6-066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深圳第三园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深圳第三园区》,公司拟投资人民币100亿元资新建深圳第三园区,并建设人工智能高阶类载板及柔性电路板智造基地项目,本项目计划自2026年7月启动,至2033年建成投产。敬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
(1)项目建设与工期风险
本项目涉及规划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等多个关键环节,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波动、产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工程施工管理复杂性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项目未能按期竣工投产的风险。
(2)市场与产能匹配风险
项目投资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技术迭代更新、行业竞争加剧以及下游市场需求变化等外部风险。新增产能的释放若无法与客户需求增长节奏有效同步,可能导致产能利用率不足的风险。
(3)资金与财务风险
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可能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造成一定压力。同时,项目融资成本受宏观经济环境和金融市场利率波动影响,存在融资成本上升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市场行情与资金状况灵活把控投资节奏,以降低项目投资面临的市场风险、资金风险及财务风险。
本次对外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随着全球AI数据中心资本开支持续扩张,AI服务器与高速光模块作为算力网络建设的核心硬件载体,市场规模正快速攀升。与此同时,伴随AI技术的不断演进,尤其是AI Agent功能的广泛应用,AI端侧产品也有望迎来新一轮市场爆发期。
为顺应下游爆发式增长的市场需求、抢抓AI产业发展机遇,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竞得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宗地号为A425-0617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详见2026年5月2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2026-046)。公司拟在上述地块投资新建深圳第三园区,并建设人工智能高阶类载板及柔性电路板智造基地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100亿元人民币,计划于2033年建成投产。
(二)交易性质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深圳第三园区人工智能高阶类载板及柔性电路板智造基地项目
(二)项目建设周期:
计划自2026年7月启动,至2033年建成投产
(三)项目投资总额:
约人民币100亿元(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需投入)
(四)项目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
(五)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将重点布局AI服务器用高阶类载板及AI终端用高阶柔性电路板等产品。
三、项目必要性及影响
本次投资是公司基于整体战略规划,紧抓AI技术发展浪潮,加快推进高端PCB产品生产布局,进一步完善鹏鼎控股在AI“云、管、端”全链条的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项目建成后,有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推动各产品线技术升级与产品迭代,进而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本次项目投资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相关投入将严格遵循公司整体投资规划有序推进。该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公告编号:2026-067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9月13日,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庆鼎精密电子(淮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鼎精密”)与关联公司淮安嘉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维公司”)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晟新园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新公司”),合资公司主要业务为公司淮安园区开发建设员工宿舍。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9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62)。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晟新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晟新公司下一步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庆鼎精密拟向其控股子公司晟新公司增资人民币3.4亿元。具体详见公司2026年3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晟新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6-024)。
2026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减少关联交易,公司全资子公司庆鼎精密拟以16,087万元人民币收购嘉维公司所持有的晟新公司23.53%的股权,嘉维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庆鼎精密拟以16,087万元收购嘉维公司持有的晟新公司23.53%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全资子公司庆鼎精密持有的晟新公司股权比例将由76.47%增加至1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嘉维公司股东Monterey Park Finance Ltd.,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美港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经公司2026年7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6年7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沈庆芳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16,087万元人民币,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庆鼎精密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庆鼎精密电子(淮安)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鹏鼎路8号
法定代表人:林益弘
注册资本:340152.213586万元
经营范围:大型电子计算机零部件、计算器零部件、电子专用设备、新型电子元器件、仪表元器件、精冲模、模具标准件、印刷电路板的研发与生产;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自有房屋出租;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鹏鼎控股持股100%
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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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淮安嘉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111号2幢A306室
法定代表人:江谦逸
注册资本:2800万美元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家具、五金工具的生产及销售;装饰材料销售;商务信息咨询;餐饮管理;餐饮服务。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专业设计服务。
股权结构:MONTEREY PARK FINANCE LIMITED,100%控股
与公司关联关系:Monterey Park Finance Ltd.,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美港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依照《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的规定,将其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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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标的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淮安晟新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鹏鼎路8号
法定代表人:黄治峯
注册资本:68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餐饮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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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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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以南京长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淮安晟新园区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拟股权转让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宁长城资评报字(2026)第110号)为定价依据,具体如下: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淮安晟新园区管理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6年5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68,369.87万元,据此,嘉维公司持股的23.53%的对应股权价值为16,087.43万元。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主要为简化晟新公司股权结构,同时,晟新公司主要业务为建设员工宿舍以改善公司淮安园区员工居住环境所需,股权收购完成后,晟新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未来员工宿舍的后续建设与使用提供便利,并有助于减少公司关联交易。
本次收购晟新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初至今,与嘉维公司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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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晟新主要业务为建设员工宿舍以改善公司淮安园区员工居住环境,不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开展上述关联交易为未来员工宿舍的后续建设与使用提供便利,并有助于减少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由于属于关联交易和关联事项,董事会关联董事沈庆芳应就该议案回避表决。
七、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全体委员一致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全体委员一致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3、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5、淮安晟新园区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拟股权转让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6-068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7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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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内容包括短期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远期外汇等本外币信用品种。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沈庆芳先生或其指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以上银行授信额度主要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均为信用额度,不涉及担保等情形,不存在重大风险,亦不会对公司及股东产生重大影响。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