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下转83版)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8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2025年中期、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均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15.73元/股调整为7.70元/股,首次及预留授予数量由871,976股调整为1,709,073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2023年6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公司独立董事刘家琴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6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31)。
(四)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7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及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2024年12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公司已完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
(八)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九)2026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12,418,55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738,597.84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44,967,42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57,385,978股。2025年6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6月13日实施完毕。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57,385,97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17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998,578.66元(含税)。2025年11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11月17日实施完毕。
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57,385,97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0,363,512.9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62,954,391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0,340,369股。2026年6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6月5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章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首次及预留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二)调整结果
(1)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调整方法: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②派息的调整方法: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按照上述公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P={[(15.73-0.14)÷(1+0.4)-0.03176]-0.32}÷(1+0.4)=7.70元/股(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调整方法: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按照上述公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Q=871,976×(1+0.4)×(1+0.4)=1,709,073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Q=815,640×(1+0.4)×(1+0.4)=1,598,654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Q=56,336×(1+0.4)×(1+0.4)=110,419股。
综上,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5.73元/股调整为7.70元/股,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871,976股调整为1,709,073股。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事项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15.73元/股调整为7.70元/股,首次及预留授予数量由871,976股调整为1,709,073股。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及《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价格、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影响。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离职人员中不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的稳定性。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将进入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9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
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320,216股
●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时):2,240,000股,其中首次授予2,099,160股,预留授予140,840股。
(3)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后):7.70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7.7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77人,预留授予6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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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9月30日(含)前授予,则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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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3年-2025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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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EBITDA”指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公司2022年EBITDA为10,181.78万元。
2、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39,571.68万元。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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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A”“B”或“C”,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归属其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D”,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3年6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公司独立董事刘家琴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6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31)。
(4)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7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及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7)2024年12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公司已完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
(8)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9)2026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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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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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320,216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7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在2023年9月30日(含)前授予的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7月24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为2026年7月24日至2027年7月23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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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共计7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可归属限制性股票合计1,320,216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可归属1,231,880股,预留授予部分可归属88,336股。
(三)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7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具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资格。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归属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7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可归属的合计1,320,216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及预留授予日:2023年7月24日。
(二)归属数量:1,320,216股(调整后),其中首次授予1,231,880股,预留授予88,336股。
(三)归属人数:7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四)授予价格:7.70元/股(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15.73元/股调整为7.70元/股)。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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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已剔除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数据。
(2)上表中“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可归属数量”为经过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股票数量。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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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可归属数量”为经过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股票数量。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除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次拟归属的7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7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1,320,216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一)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二)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及《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价格、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影响。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离职人员中不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的稳定性。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将进入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调整、作废及归属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5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大安路98号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文永均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饶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情况: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拟作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对议案1-3回避表决;
3、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议案1-3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恋恋、闫凌燕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6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23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并于2026年7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永均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的激励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8,831股;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7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30,026股。综上,公司本次合计作废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88,857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关联董事文永均先生、余啸海先生、王晓莉女士、伍利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事项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2025年中期、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第十章相关规定,若在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若在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管理办法》和《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由15.73元/股调整为7.70元/股;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71,976股调整为1,709,073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15,640股调整为1,598,654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6,336股调整为110,419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关联董事文永均先生、余啸海先生、王晓莉女士、伍利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事项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320,216股。同意公司按照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7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关联董事文永均先生、余啸海先生、王晓莉女士、伍利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事项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条件,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7月23日,并同意以14.8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1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49.0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
关联董事文永均先生、余啸海先生、王晓莉女士、伍利先生、杨广林先生、曾德志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事项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0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7月23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449.00万股,约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22,034.0369万股的2.04%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确定2026年7月23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4.8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1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49.0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7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6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6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7月23日,并同意以14.8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1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49.00万股限制性股票。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将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确定为2026年7月23日,并同意以14.8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13名激励对象授予449.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6年7月23日
2、首次授予数量:449.00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113人
4、授予价格:14.88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归属。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包括实际控制人文永均先生,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外籍员工。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文永均先生。文永均先生目前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是公司的领导核心,同时也是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企业发展战略等重大决策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本次对文永均先生进行股权激励,将有助于带领公司向更长远的目标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也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本激励计划将实际控制人之一文永均先生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包括实际控制人文永均先生,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外籍员工。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3、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中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参照《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一一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并运用该模型以首次授予日2026年7月23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首次授予的449.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23.36元/股(2026年7月23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3年(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4.14%、17.09%、15.91%(采用上证指数对应期限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1375%、1.2649%、1.2859%(分别采用中债国债最新1年期、2年期、3年期到期收益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总额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归属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