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6-028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6年5月26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根据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公司拟向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进行融资,为确保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6.35亿元额度的融资担保;部分控股子公司与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不超过1.40亿元额度的融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担保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2026年5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担保协议,为部分全资子公司的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如下:
1.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开展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3.00亿元。
2.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环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兴业银行开展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2.00亿元。
以上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协议一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
2.保证人: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主合同: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即“总合同”)及其项下所有使用授信额度的“分合同”,以及具体约定每笔债务金额、债务履行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合同。
6. 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3.00亿元。
7.保证范围: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8.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担保协议二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
2.保证人: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浙江环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主合同: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即“总合同”)及其项下所有使用授信额度的“分合同”,以及具体约定每笔债务金额、债务履行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合同。
6.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2.00亿元。
7.保证范围: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8.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19.15亿元,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之间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1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