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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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A股股份进展
暨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结果的公告

2026-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中创智领 公告编号:2026-041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A股股份进展

暨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焦承尧、副董事长、总经理贾浩、董事孟贺超、董事李开顺、副总经理付奇、张海斌、王永强、董事会秘书张易辰、财务总监邱泉(合称“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增强投资者信心,拟自2026年7月16日起6个月内(其中焦承尧、付奇、张海斌拟于前次减持行为完成之日满6个月至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A股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7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600.00万元(含)。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A股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2026年7月17日-7月23日,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贾浩增持公司A股股份2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2%,增持金额约人民币311.60万元;董事李开顺增持公司A股股份13.3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4%,增持金额约人民币199.74万元;副总经理付奇增持公司A股股份4.8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7%,增持金额约人民币74.56万元;副总经理张海斌增持公司A股股份1.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6%,增持金额约人民币15.40万元;副总经理王永强增持公司A股股份2.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1%,增持金额约人民币29.60万元;董事会秘书张易辰增持公司A股股份1.3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8%,增持金额约人民币19.92万元。

● 前述六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已增持公司A股股份42.4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238%,增持金额合计约人民币650.82万元(均不含交易费用)。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李开顺、副总经理付奇的增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实施其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后续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中,存在实施进展的增持主体基本情况如下: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三、增持计划实施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后续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中创智领 公告编号:2026-042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全资附属公司索恩格汽车电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恩格电动”)参与客户自研驱动定转子项目的量产招标,加速新能源业务的规模化提升,确保与客户的合作高质量推进及交付,根据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近日召开经理层办公会,审议同意公司向索恩格电动的客户出具《Guarantee》,就索恩格电动与该等客户就前述对应合作项目开展业务过程中签署的相关合同约定的索恩格电动的各项义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的最高限额合计为人民币10,500万元,担保期限为相关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四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涉及招标项目已获取客户定点,本次担保已生效。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30日、2026年5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因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不时需要向其客户或供应商提供履约保函或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保函及票据等各类融资,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及时顺利开展业务及向金融机构融资事项顺利实施,同意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上述各项担保总额在原担保余额基础上,新增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包含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在以上额度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调整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本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人及被保证人

1.保证人: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证人:索恩格汽车电动系统有限公司

(二)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1.保证人的保证范围是被保证人未按照被保证人与客户就自研驱动定转子项目签署的主合同约定履行的各项义务,包括主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权利救济所产生的费用等。

2.保证人于本担保函项下承担的全部连带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500万元。

(三)保证的方式和保证期间

1.保证人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被担保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四(4)年内。

3.客户如需与被保证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履行期限,经双方协商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日期作相应调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子公司索恩格电动投标、履约等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系落实集团加速新能源业务规模化提升、服务客户集群化、提升商用车客户及自研业务占比战略的关键举措。所担保的相关项目有利于索恩格电动持续开拓新能源汽车电驱系统市场,公司对索恩格电动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已于2026年5月26日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约为403,061.5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6.18%。其中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总额305,489.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26%。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