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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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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57 证券简称:浩辰软件 公告编号:2026-013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6年7月2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由董事长胡立新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依次讨论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次以公司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2.2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2)。

特此公告。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88657 证券简称:浩辰软件 公告编号:2026-012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方案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 回购股份金额: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若未能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出售完毕,未出售股份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2.28元/股(含),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是否减持尚不确定。若上述主体后续有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4、本次回购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存在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的风险。

一、 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年7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及《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截至2026年7月22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26.10元/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的条件。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结合公司股价表现、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以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若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回购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若未能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出售完毕,未出售股份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52.28元/股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53.0222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60%。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52.28元/股测算,回购数量约为76.5111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0%。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及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2.28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注1: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注2:上述股本结构未考虑回购期限内限售股解禁等情况;

注3:以上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153,757.3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41,994.33万元、流动资产为141,521.92万元,假设以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计算,本次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20%、5.63%和5.65%。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多方面因素,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为6.93%,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均不存在利益冲突,亦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前述相关人员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公司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确认自本次回购方案披露之日起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苏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减持尚不确定,如后续有相关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若未能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出售完毕,未出售股份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在相关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择机出售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以及审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根据实际回购股份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5、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4、本次回购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存在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