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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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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担保进展的公告

2026-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中材节能 公告编号:临2026-026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纳沃伊清洁能源科技外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沃伊清洁能源”或“被担保人”)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天津分行”或“贷款人”)申请不超过2.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十一年,本次贷款提款币种为美元,由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被担保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2.50亿元人民币等值美元、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及根据贷款协议约定应向贷款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担保期限为自贷款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担保计划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6年担保计划额度内,无需另行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批程序。近日,公司与国开行天津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

债务人:纳沃伊清洁能源科技外资有限公司

保证人: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一)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期限:贷款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保证范围: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及根据贷款协议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是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其经营情况、资信状况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并可对其实际控制,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是基于公司清洁能源业务发展实际需要,是公司推进国际化发展战略、保障境外项目融资落地的合理安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担保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7)。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4,299.32万元(包含年度担保计划内已批准未使用担保额度及担保实际发生余额,其中美元担保均按照2026年7月23日的中国人民银行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计算,并含利息),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3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4,299.32万元(包含年度担保计划内已批准未使用担保额度及担保实际发生余额,其中美元担保均按照2026年7月23日的中国人民银行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计算,并含利息),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31%。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