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开海自有资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ST龙元 公告编号:临2026-046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开海自有资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受要约申报代码:770006
● 申报简称:龙元收购
● 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 要约收购价格:1.25元/股
● 要约收购数量:部分要约,拟收购股份数量91,786,000股,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
● 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申报卖出,撤销已预受的要约应申报买入
● 要约收购有效期: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8月26日
● 收购人:宁波开海自有资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要约收购期届满后,过户清算手续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详情,应当阅读本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收到宁波开海自有资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海投资”)发来的《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根据相关规定,依据上述《要约收购报告书》,就本次收购人要约收购的有关事项作出申报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要约收购的提示
《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后30日内,本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3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
(二)要约收购情况
1.被收购公司名称: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ST龙元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600491
4.收购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5.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91,786,000股
6.预定收购股份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比例:6%
7.支付方式:现金
8.要约价格:1.25元/股
9.要约价格的计算基础
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如下:
(1)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买入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不存在买入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内,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为1.25元/股。
经综合考虑,收购人确定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1.25元/股。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不低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要约价格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10.要约有效期: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8月26日
11.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受要约人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申报编号
本次要约收购的申报代码为770006。
2.申报简称
龙元收购
3.申报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申报价格为1.25元/股。
4.申报数量限制
上市公司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出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份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5.申报预受要约
上市公司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当申报卖出。
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申报编号等。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6.预受要约股份的卖出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应避免再申报卖出,已申报卖出的股份应避免再申报预受要约,否则可能造成相关卖出股份在其交收日卖空。流通股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的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7.预受要约的确认
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不得进行转让、转托管或质押。
8.收购要约变更
要约收购期限内,如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自动解除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上市公司股东如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须重新申报。
9.竞争性要约
出现竞争要约时,接受初始要约的预受股东拟将全部或部分预受股份售予竞争要约人的,在预受竞争要约前应当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初始要约。
10.司法冻结
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应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要约申报。
11.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开海投资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上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及撤回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12.余股处理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或等于本次预定收购股份数量91,786,000股,则开海投资将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91,786,000股,则开海投资将按照同等比例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91,786,000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
开海投资从每名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如涉及不足1股的余股,则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零碎股处理规则进行处理。
13.要约收购资金划转
开海投资已经将要约收购资金114,732,5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后续将按照规定划入证券资金结算账户。
14.要约收购股份过户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开海投资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预受股份的转让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上海证券交易所完成对预受股份的转让确认手续后,开海投资将凭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预受股份过户确认文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预受要约股份的过户手续。
15.要约收购结果公告
在办理完毕预受要约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后,开海投资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就收购情况作出公告。
(四)股东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撤回预受要约
股东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撤回预受要约事宜。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撤回数量、申报编号等。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撤回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申报方向:撤销已预受的要约应申报买入。
2.撤回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开海投资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上一交易日撤回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3.撤回预受要约的确认
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管。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
4.竞争性要约情形
出现竞争要约时,接受初始要约的预受股东拟将全部或部分预受股份售予竞争要约人的,在预受竞争要约前应当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初始要约。
5.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或设定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证券公司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或设定相关权利限制前应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要约申报。
6.最后三个交易日撤回限制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二、要约收购期间的交易
公司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间正常交易。
三、要约收购手续费
要约期满后,转受让双方后续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时,所涉及的税费项目及标准参照A 股交易执行。
四、要约收购的清算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满后,本公司将另行发布要约收购结果公告、要约收购清算公告(如有股份接受要约),请投资者关注要约收购资金发放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65615689
邮箱:stock@lycg.com.cn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23日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ST龙元 公告编号:临2026-045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为宁波开海自有资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海投资”)。截至本公告日,开海投资未持有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股份。本次要约收购系基于对上市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 本次要约收购系开海投资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本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91,786,000股,要约收购价格为1.25元/股。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开海投资将最多持有公司91,786,0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6.00%,公司将不会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14,732,500.00元,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告前,开海投资已将114,732,500.00元存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 由于要约收购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是否能达到本次要约收购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要约期届满后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股份数量未达到要约收购预定数量的,不影响本次要约收购的效力,开海投资将严格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并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上市公司股东预受的全部股份。
● 收购人开海投资已关注到近期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曾跌破面值,存在退市风险。如因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涉及退市的相关条款而终止上市,收购人开海投资将继续完成本次要约收购相关事项。
●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即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8月26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3个交易日(2026年8月24日、2026年8月25日、2026年8月26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销。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上市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收到开海投资为本次要约收购事宜出具的《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要约收购报告书》的主要内容
(一)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1.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开海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
2.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收购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开海投资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所示:
■
(2)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①收购人的控股股东
开海投资控股股东为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开投”)。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宁波开投基本信息如下:
■
②收购人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变化情况
开海投资设立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开海投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3.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1)收购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开海投资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控制的核心企业。
(2)收购人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除收购人开海投资外,收购人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
注:核心企业为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一级公司。
4.收购人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
本次要约收购前,收购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收购人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说明
收购人开海投资成立于2026年7月2日,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其尚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因此未编制财务报表。
开海投资的控股股东宁波开投主要负责宁波市重大项目投资、资产经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核心产业主要包括能源电力、金融与资本运作、商品贸易、城市建设和资产运营等板块。宁波开投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三年财务数据为宁波开投合并财务数据,已经审计;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平均净资产=(年初净资产+年末净资产)/2
6.收购人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开海投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
注:开海投资未设监事会或监事。
7.收购人及主要人员最近五年内的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
最近五年内,收购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且未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8.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开海投资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开海投资控股股东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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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开海投资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开海投资控股股东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
(二)本次要约收购目的
1.要约收购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系基于对上市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2.收购人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决定及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6年6月30日,宁波象山海洋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山海投”)召开临时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出资设立公司专项用于要约收购上市公司股份。
2026年7月1日,象山县人民政府召开县政府投融资联席会议,会议同意象山海投出资设立公司专项用于要约收购上市公司股份。
2026年7月1日,宁波开投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宁波开投出资设立公司专项用于要约收购上市公司股份。
2026年7月1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同意将设立宁波开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通知》,同意宁波开投与象山海投合资设立宁波开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名为准)并纳入年度投资计划。
2026年7月2日,收购人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本次要约收购相关事项。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已完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的审批程序。
3.未来12个月股份增持或处置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要约收购外,收购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安排。若收购人后续拟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收购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告知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要约收购股份的情况
1.被收购公司名称: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ST龙元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600491
4.收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5.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本次要约收购为收购人开海投资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预定收购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91,786,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具体情况如下:
■
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或等于本次预定收购股份数量91,786,000股,则开海投资将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91,786,000股,则开海投资将按照同等比例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91,786,000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
(四)要约收购价格及计算基础
1.本次要约收购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人民币1.25元/股。
2.计算基础
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如下:
(1)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买入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不存在买入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内,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为1.25元/股。
经综合考虑,收购人确定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1.25元/股。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不低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要约价格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基于要约价格人民币1.25元/股、预定收购股份数量91,786,000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114,732,500.00元。
开海投资已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将114,732,5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开海投资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开海投资进行本次要约收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其自有资金,主要由开海投资股东实缴出资形成,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收购人具备履约能力。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
(六)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即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8月26日。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3个交易日(2026年8月24日、2026年8月25日、2026年8月26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销。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股份数量。
二、其他说明
以上仅为要约收购报告书的部分内容,详情请查阅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人已按照《收购管理办法》聘请了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要约收购出具了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并与本公告及要约收购报告书一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