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实领航聚优积极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嘉实领航聚优积极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本基金连续30个工作日、40个工作日、45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时,对基金合同可能面临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进行提示。
现就嘉实领航聚优积极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4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嘉实领航聚优积极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A类基金份额简称:嘉实领航聚优积极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FOF)A
A类基金份额代码:016737
Y类基金份额简称:嘉实领航聚优积极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FOF)C
Y类基金份额代码:01673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12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截至2026年7月22日,本基金已连续4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其他提示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间,投资者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 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4日
关于新增嘉实碳中和主题混合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7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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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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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4日
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7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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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6年7月24日起对本基金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投资限额调整为:本基金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不得超过3000万元,如超过3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
2)在本基金实施限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管理人将正常办理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恢复办理本基金的正常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货币基金份额在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经与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海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26年7月27日起,对旗下部分货币基金份额在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销售机构及基金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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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务安排及提示
1、2026年7月27日起,上述基金份额在海峡银行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法律文件和相关公告规定的前提下,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福建海峡银行的规定为准。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93-9999
网站:www.fjhxbank.com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00-8800
网站:www.jsfund.cn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4日
嘉实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嘉实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纳指ETF嘉实;基金代码:159501,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出现较大幅度溢价。2026年7月23日,本基金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2.001元,收盘时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为1.8447元。特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密切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如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若本基金2026年7月24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通过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及连续停牌等措施,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实际申赎状态请以最新公告为准。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4日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及停复牌公告
近期,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场内简称:嘉实原油LOF;基金代码:160723,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2026年7月23日,本基金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2.436元,截至2026年7月21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2.0052元。特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密切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如盲目投资,后续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将于2026年7月24日开市起停牌,自10:30起复牌,停牌期间本基金赎回业务照常办理。
若本基金2026年7月24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通过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及连续停牌等措施,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以跟踪原油价格指数或原油价格为投资目标的公募基金(包含ETF),敬请投资者关注产品风险,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进行投资。
2、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实际申赎状态请以最新公告为准。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值。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3、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