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
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ST瀚川 公告编号:2026-045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
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鄢志成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鄢志成先生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鄢志成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鄢志成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请李欣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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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鄢志成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鄢志成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妥善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鄢志成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鄢志成先生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董事会秘书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欣朋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欣朋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工作经验及管理能力,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2-62819001-60163
电子邮箱:IRM@htsm.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32号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附件:李欣朋先生简历
李欣朋先生,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大学GLMBA,研究生学历,持有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2018年3月至2021年6月,在德银天下股份有限公司从事集团审计监察与证券事务相关工作;2021年7月至今,历任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战略投资部副总监。
李欣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ST瀚川 公告编号:2026-044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
监管问询函之部分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对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6】021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第二至十二题予以回复并披露。对于第一题、第四题第2小题及第九题第2小题的部分问题涉及资金占用偿还、境外业务等,因工作量繁多,仍需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公司将在核实后进行回复并补充披露。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上证科创公函【2026】0219号问询函,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部分回复如下:
说明:新能源智能制造装备包含电池智能制造装备和充换电智能制造装备。
(除特别注明外,以下金额单位为人民币万元)
问题1、关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认定,实际控制人蔡昌蔚2023年、2024年分别占用公司资金2,998.80万元、992.53万元,时任董事陈雄斌2022年、2023年分别占用800万元、1,695万元。截至2025年末,蔡昌蔚占用资金余额794.46万元,列示于其他应收款。2025年其他应收款1,930.35万元,同比下降74%,主要系资金占用款本期转为履行订单所致,一年以上其他应收款占比64%。此外,2025年末其他应收款中对钟惟渊的股权转让款425.23万元,账龄2-3年。
请公司:(1)逐笔列示蔡昌蔚、陈雄斌资金占用的形成时间、占用方式、资金用途,说明截至目前的最新清偿进展。如仍未清偿,请结合证监局责令改正要求,说明剩余资金占用的具体清偿计划及时间安排;(2)逐笔列示已归还占用资金的具体方式、清偿时间,如涉及供应商抵账或三方协议,请说明相关协议签订时间、主要条款及所抵债务的具体内容,并充分说明抵账所涉业务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满足占用资金清偿的认定条件以及对公司现金流及资产负债表的具体影响;(3)结合资金占用情况,全面自查公司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并说明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具体整改措施;(4)列示长账龄其他应收款对手方情况及形成背景,说明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5)说明“资金占用款转为履行订单”的具体含义、交易背景、涉及的关联方及金额,说明该转换的商业实质及会计处理合规性;(6)说明对钟惟渊的股权转让款长期未收回的原因,交易对方是否存在违约,是否已充分计提坏账准备。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资金占用清偿情况执行的审计程序,是否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占用资金真实清偿,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本题正在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公司将在核实后进行回复并补充披露。
问题2、关于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募集资金违规事项。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认定,你公司2022-2024年度存在收入核算不准确、存货成本核算不准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现金流量表列报错误、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到期未归还等问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你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涉及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采购与付款、财务报告编制等方面的重大缺陷。2026年4月30日,你公司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2022-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此外,你公司2024年4月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4亿元,至今未归还。再融资募集资金建设形成的不动产已用于抵押融资。截至2025年末,再融资募投项目累计投入进度均不足50%。
请公司:(1)逐笔列示2022-2024年收入更正所涉及的具体客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原收入确认时点、原确认金额、更正金额、更正原因及更正依据,说明收入更正是否涉及前期收入不真实或收入确认不合规等情形;(2)逐笔列示2022-2024年存货成本、存货跌价、现金流量表等会计差错更正所涉及的具体科目、金额、更正原因及依据,说明相关差错的产生原因及责任认定。结合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说明相关会计差错是否已全部更正完毕;(3)说明再融资募投项目当前状态及后续建设计划,结合公司换电业务战略性收缩的情况,进步说明募投项目继续推进的可行性,是否存在终止或变更的风险;(4)列示以募集资金形成的不动产抵押融资金额及资金用途,说明该抵押融资事项是否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5)说明临时补流募集资金24,000 万元长期未归还的具体原因,明确切实可行的募集资金归还计划及归还时间安排;(6)说明对内控否定意见事项及证监局责令改正事项的整改方案,应包括已修订的内控制度、关键岗位人员调整、资金支付审批流程优化等,并说明审计委员会对整改效果的评估意见。
回复:
(一)逐笔列示2022-2024年收入更正所涉及的具体客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原收入确认时点、原确认金额、更正金额、更正原因及更正依据,说明收入更正是否涉及前期收入不真实或收入确认不合规等情形
1、逐笔列示 2022-2024年收入更正所涉及的具体客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原收入确认时点、原确认金额、更正金额、更正原因及更正依据
(1)2022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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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年三季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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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3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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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4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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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说明收入更正是否涉及前期收入不真实或收入确认不合规等情形
公司前期对部分客户收入确认不当,部分收入确认对应的产品不满足终验收条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第四条、第五条、第十三条规定,导致公司2022年至2024年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逐笔列示2022-2024年存货成本、存货跌价、现金流量表等会计差错更正所涉及的具体科目、金额、更正原因及依据,说明相关差错的产生原因及责任认定。结合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说明相关会计差错是否已全部更正完毕
1、逐笔列示2022-2024年存货成本、存货跌价、现金流量表等会计差错更正所涉及的具体科目、金额、更正原因及依据
(1)存货成本和存货跌价准备更正情况
①2022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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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2022年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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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2023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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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2024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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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金流量表更正情况
2024年度,公司采用公式法编制现金流量表。在编制过程中,期初“短期借款”科目下存在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承兑汇票余额,其中包含了非关联方之间开立的票据。公司在计算“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时未将上述非关联方票据金额予以剔除,导致少计3,772.52万元,同时“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少计3,772.52万元。
2、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其中《关于对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蔡昌蔚、陈雄斌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6]40号)指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蔡昌蔚,时任董事、副总经理陈雄斌通过公司向供应商支付没有商业实质的采购款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针对该事项,公司已经将预付供应商货款重分类至其他应收款-资金占用款。《关于对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蔡昌蔚、何忠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41号)指出,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收入核算不准确;2、存货成本核算不准确;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不准确;4、现金流量表列报不准确;5、内部控制存在缺陷;6、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到期未归还。针对以上事项,公司核查及更正情况如下:
(1)收入核算不准确:公司已进行2022-2024年度前期差错更正;
(2)存货成本核算不准确: 2022年公司换电站业务发展较快,SAP系统上线前存在线下生产领料以及不同项目串领料的情况,且充换电团队将换电站作为标准产品进行管理,不同客户和不同批次的换电站使用同一个项目号核算,但实际上不同客户和不同批次的换电站存在一定的差异,并不是完全的标准产品,故成本核算和结转不够清晰,且料工费实际投入有时间先后顺序,但模拟测算的假设是料工费一次性投入,故目前模拟测算的成本和公司系统结转的成本存在差异。2022年至2024年成本模拟测算金额与实际金额的差异以及存货跌价错报金额对利润表的累计影响金额为4,468,897.54元,金额较小,未对公司利润表产生较大的影响,故未进行差错更正;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不准确:2024年初,电池事业部及充换电事业部所处行业从事后看处于一个下行周期,但基于当时相关业务的组织架构健全,公司整体对于销售前景处于乐观状态,销售人员积极对接市场需求、与潜在客户参观相关存货和沟通报价;技术人员也能为存货的改造升级提供技术支持。公司存货的主要变现方式仍然来源于常规销售活动,未见大规模减值迹象。
2024年末,在评估专家的协助下,公司针对存货价值进行评估并进行了较大幅度的减值,核心原因在于公司针对电池事业部及充换电事业部进行战略调整后,缺乏相应的人力资源及资金投入,导致公司主动获取或被动接受电池事业部和充换电事业部订单的能力十分有限,也无法优化和改造现有库存产品以更好的匹配市场需求。因此,公司库存的存货不能按照持续经营逻辑进行销售价格的估计。此外,由于公司战略调整的现状,已实现交付的订单(包括验收确认收入的订单、和已交付但尚未验收的订单)也存在售后服务问题,因而导致部分订单无法足额收回合同约定的业务款,从而影响了存货可变现净值。前述公司战略调整、业务逻辑的变化是导致2024年存货大幅减值的主要原因,公司聘请的估值专家在对存货进行估值时,也充分考虑了公司上述经营调整的现状。
综上所述,在2023年末,公司基于当时各部门正常运转、已销售产品毛利率较高情况下,合理预测库存存货可以通过拆零复用或者等待新订单进行销售的方式进行变现,且考虑到主要的存货并非容易变质和过期的工业品,故未进行大规模的减值。公司在2024年进行战略调整,业务逻辑发生变化导致存货的减值。因此综合相关因素,未进行差错更正;
(4)现金流量表列报不准确:公司已针对2024年度进行差错更正;
(5)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公司已完成整改;
(6)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到期未归还:详见第(四)项临时补流募集资金未归还的情况说明。
2、说明相关差错的产生原因及责任认定。结合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说明相关会计差错是否已全部更正完毕
(1)相关差错的产生原因及责任认定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蔡昌蔚、何忠道采取出示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41号)。上述决定书指出公司2022-2024年度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①收入核算不准确。公司前期对部分客户收入确认不当,部分收入确认对应的产品不满足终验收条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蔡昌蔚,时任财务总监何忠道未勤勉尽责对该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②存货成本核算不准确。公司充换电项目在生产领料时,部分项目之间存在串领料的情况,生产领料混乱,造成公司部分换电站产品存货成本核算存在错误,导致公司2022年至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蔡昌蔚,时任财务总监何忠道未勤勉尽责,对该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③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不准确。一是公司2024年度对部分账面金额需要合并抵销的存货,直接按照单体报表存货账面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未考虑合并抵销,导致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准确。二是公司2024年度对部分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时,相关存货账面金额未包括其单独发生的组装人工成本,导致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三是公司2023年度对部分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时,未考虑相关存货对应的销售订单已取消或项目执行停滞,以及其他类似产品售价已低于存货单位成本等客观情况,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上述事项导致公司相关年度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蔡昌蔚,时任财务总监何忠道未勤勉尽责,对该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④现金流量表列报不准确。公司2024年度对有关票据贴现收款、到期承兑付款的现金流入、现金流出计算错误,造成公司2024年度现金流量表“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列报金额不准确,导致公司相关年度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蔡昌蔚(2024年定期报告代行财务总监职责)未勤勉尽责,对该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2)相关会计差错已全部更正完毕
针对《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收入核算、存货核算及现金流量表核算及列报不准确等问题引起的财务报表核算问题,公司已组建由财务总监负责的会计差错更正专项小组,全面梳理2022年-2024年度财务数据,逐项核实收入、存货及现金流量表等差错事项的影响金额,并交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相关调整分录已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并在财务报告中完成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针对上述事项已开展对财务部及相关部门人员的培训工作,深入学习《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通过案例剖析与实操演练,强化对准则的理解与运用,确保财务核算与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公司将以此为戒,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江苏证监局的要求,持续深化整改成果。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说明再融资募投项目当前状态及后续建设计划,结合公司换电业务战略性收缩的情况,进一步说明募投项目继续推进的可行性,是否存在终止或变更的风险
1、再融资募投项目当前状态及后续建设计划
按照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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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换电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和“智能电动化汽车部件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到2026年6月30日。
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暂缓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换电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和“智能电动化汽车部件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
截至本回复日,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的厂房主体建设基本完成。
2、募投项目继续推进的可行性
2024年起,公司战略性收缩充换电及电池设备业务,充换电及电池设备业务停止新增大额投入、聚焦存量交付与回款,资源逐步向汽车电子等高毛利、高确定性领域集中。2025年以来,对于上述募投项目,公司持续关注市场发展情况,结合公司自身情况进行审慎投入。
公司基于下述客观因素,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暂缓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换电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和“智能电动化汽车部件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公司已暂缓智能换电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及智能电动化汽车部件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后续建设投入:
换电赛道受整车厂商投资策略调整、各地配套政策落地进度不及预期、运营商资本开支收缩影响,终端换电站新建投放规模较原有预期水平大幅下滑,下游客户设备采购订单落地节奏显著放缓;汽车电动化装备领域受车企产能规划收缩、新项目投产延期影响,行业资本开支下行,下游市场需求无法达到原有预期水平。上述情况导致项目立项阶段预判的批量定点订单、框架合作协议落地进度不及预期。此外,需求下滑导致行业内竞争更加激烈,产品价格和盈利空间亦有所下滑。
综上,公司认为,目前受下游行业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继续按原定方案实施可能面临一定风险,根据公司对未来行业形势的研判,统筹规划公司产业发展,本着审慎使用募投资金的原则,更好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避免盲目扩产造成募集资金损失,经审慎论证决定暂缓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后续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及大额资金拨付。因此,募投项目的继续建设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募投项目可能存在终止或变更的风险,如果存在上述变化,公司将在履行必要决策和审批程序后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列示以募集资金形成的不动产抵押融资金额及资金用途,说明该抵押融资事项是否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1、以募集资金形成的不动产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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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关审议及披露程序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融资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不动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17,113.04万元的抵押融资。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告已披露。此外,上述情况已在《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披露。
该抵押融资为公司面临债务到期情况,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向临时债委会补充的增信措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说明临时补流募集资金24,000万元长期未归还的具体原因,明确切实可行的募集资金归还计划及归还时间安排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24,000万元尚未归还的具体原因主要系受宏观环境及行业周期性波动影响,公司阶段性流动性承压;同时,为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公司需严格履行《临时债委会协议》补充协议约定的融资压降计划,加之部分银行账户因供应商诉讼保全被冻结,导致短期内资金统筹与调度空间受限。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已制定下述应对措施和行动方案:
公司经营基本面持续向好,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8,589.72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达 6,667.36 万元;此外,根据公司发布的《关于公司诉讼达成和解及撤诉的公告》(2026-026),公司与时代电服、宁德时代已就相关诉讼达成和解,获得4,319.83万元的资金流入。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盘活存量资产、稳步拓展主营业务,持续增强自身“造血”能力。
针对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公司也将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同时积极与法院、申请人沟通协商,充分听取专业法律顾问单位的意见,依法妥善处理双方纠纷,尽早解决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
在此期间,本次未能如期归还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将募集资金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综上,公司后续将通过加快应收账款催收、积极推进临时债委会相关债务协调工作、稳步扩大主营业务经营规模等措施,多渠道盘活存量资金、提升现金流回笼能力,全力推动补流资金尽快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切实维护募集资金管理的合规性与投资者权益。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说明对内控否定意见事项及证监局责令改正事项的整改方案,应包括已修订的内控制度、关键岗位人员调整、资金支付审批流程优化等,并说明审计委员会对整改效果的评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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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已通过修订制度、成立各项小组及委员会等架构调整、优化审批流及增强信息化控制等“制度+流程+组织+系统”四位一体方式推进公司内控流程改善,构建了覆盖主要风险点的长效防控体系。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内部控制缺陷问题反应迅速、整改措施扎实有效。相关制度修订与流程优化已覆盖主要风险点,具备较强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委员会已审议通过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调整方案,并推动开展董事及高管合规培训,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于尚未完全解决的资金归还事项,委员会将持续关注进展,督促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权益。
问题3、关于经营业绩情况。2025年你公司营业收入75,810.53万元,同比增长59%;归母净利润 3,231.29万元,扭亏为盈。第四季度营业收入20,107.27万元,环比增长13%,归母净利润由第三季度盈利1,052.95万元转为亏损1,115.17万元,扣非净利润为-8,276.41万元。2026 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4,911.48万元,同比下降22%,归母净利润为-134.89万元。2023-2025年末,在职员工人数分别为1,530人、694人、500人,持续大幅下降。
请公司:(1)列示2023-2025 年期末在手订单、新签订单金额及变化情况。结合2026 年第一季度亏损情况,说明公司是否持续经营能力相关风险;(2)结合研发、销售、管理人员人数变化,说明员工人数持续下降的原因,是否与经营业绩变化相背离,是否具备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人力资源,如存在劳务外包,补充披露外包人员数量、成本及变化情况;(3)列示2025 年第四季度收入确认的项目情况,包括客户名称、销售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毛利率、发货及终验时间,量化说明第四季度确认收入项目的验收周期是否与前三季度订单转化周期存在较大差异;(4)量化分析第四季度归母净利润与扣非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说明当期确认的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交易背景及商业实质。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收入截止性测试执行的审计程序及结论。
回复:
(一)列示2023-2025年期末在手订单、新签订单金额及变化情况。结合 2026年第一季度亏损情况,说明公司是否持续经营能力相关风险
1、在手订单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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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各期末在手订单均包含了因前期差错更正被冲回的江西华立源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45.13万元、因对方违约预计不会继续交付的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9,840.71万元订单。
2、新签订单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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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手订单仍有8.75亿元,订单充足,但是近三年来公司的新签订单处于逐年下降的趋势,主要系公司裁撤新能源板块后进行了大量裁员,业务人员规模大幅下降,因此新签订单数量逐年下降。结合公司一季报显示,公司一季度亏损134.89万元,亏损金额较小,亏损原因主要为公司一季度确认了宁德时代部分留存订单,毛利较低,且由于一季度汇率波动影响,产生的汇兑损失较多,该规模的亏损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未来依托大量的在手订单仍然可以维持正常经营。
(二)结合研发、销售、管理人员人数变化,说明员工人数持续下降的原因,是否与经营业绩变化相背离,是否具备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人力资源,如存在劳务外包,补充披露外包人员数量、成本及变化情况
1、公司研发、销售和管理人员人数情况
2025年,公司研发、销售和管理人员人数情况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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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员工人数持续下降的原因
近年来,公司充换电智能制造装备板块和充换电智能制造装备板块人数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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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能源板块总体发展不及预期,叠加该市场短期已趋近饱和、竞争激烈,公司2024年公司战略性收缩新能源业务板块,该业务板块人员及相关支持人员大幅优化调整组织架构相应进行了优化、合并调整,对部分冗余人员进行了优化调整。2025年,经过前期人员调整优化,公司当前人员已相对稳定,但随着新能源板块项目陆续收尾、结项,公司进一步对人员结构进行优化。目前,公司在各业务领域仍有一定人员储备,核心人员总体保持稳定,能够满足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2024年及2025年,公司不存在劳务外包的情况。
(三)列示 2025 年第四季度收入确认的项目情况,包括客户名称、销售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毛利率、发货及终验时间,量化说明第四季度确认收入项目的验收周期是否与前三季度订单转化周期存在较大差异
1、2025年四季度确认收入的主要项目进行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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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业务模式的定制化、非标化特性,公司不同客户或产品项目之间毛利率会呈现较大差异。其中珠海冠宇的两个项目毛利率分别为9.46%和21.18%,毛利率差异较大主要为珠海冠宇数码软包电池化成分容一体机(8条线)项目,公司为了回笼资金给予客户折扣优惠,双方商定扣款800万元,如果不考虑扣款的情况下该项目毛利率为26.27%,与数码软包电池化成分容一体机*2项目不存在较大差异。
2、公司2025年各个季度的订单收入转化情况如下:
单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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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四季度平均的交付周期和验收周期较前三季度偏高主要系珠海冠宇、武汉昊诚等差错更正项目均在2025年第四季度确认验收,而其发货时间为2022年,因此拉长了总体的交付周期和验收周期。
(四)量化分析第四季度归母净利润与扣非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说明当期确认的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交易背景及商业实质
公司第四季度归母净利润与扣非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受到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量化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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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确认的非经常性损益均系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确认的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具有商业实质。
(下转7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