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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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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77版)

2026-07-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五)会计师的核查情况

1、核查程序:

针对收入截止性,年审会计师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并评估公司与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有效性,包括:销售合同的审批与签署、发货与物流管理、客户验收流程、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及审批等。

(2)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执行了截止性测试。从资产负债表日前最后一个月及报表日后第一个月记录的销售收入中,选取样本,追查至客户验收单,核实收入是否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

(3)对重要的收入执行分析性程序。重点检查合同签署中有关时间的约定,通过分析客户付款节奏与合同的匹配性、项目执行时间与合同要求的差异情况,从发货到验收的时间周期间隔等,分析重要收入的截止性风险。

(4)执行函证程序。选取样本向客户函证当年交易额、应收账款余额情况,将函证结果与账面记录进行比对,验证收入确认时点的准确性;对未回函样本,执行替代程序,包括检查合同、验收单、回款记录等。

2、核查意见:

年审会计师根据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认为,公司2025年度销售收入确认时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营业收入未发现重大跨期错报。

问题4、关于境外收入及客户集中度情况。前五大客户销售占年度销售额67%,同比增长12.55个百分点。其中第一大客户收入占全年销售额的38%。第二名至第五名客户均为本期新进入前五大的销售客户。2025年你公司境外收入22,619.96万元,同比增长159%,占营业收入30%,境外毛利率49.19%、境内毛利率20.64%,相差28.55个百分点。

请公司:(1)区分境内外,按同一控制口径列示 2023-2025 年前五大客户的名称、销售内容、销售金额及占比、截至期末的应收账款及期后回款情况。说明客户变动及集中度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2)列示境外前五大客户及新进入前五大客户成立时间、所在国家地区、合作年限、合同签订时间、发货及终验时间、收入确认时点实收款金额,说明是否存在成立时间短、注册资本少、非终端客户的情形;(3)结合境外业务产品类型、生产销售模式、主要控制节点、对应凭证、订单转化周期,说明境外收入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是否与境内业务收入确认条件存在差异,进一步分析境外收入大幅增长、境外毛利率显著高于境内的原因及合理性;(4)列示外销收入与电子口岸出口金额、外汇管理局出口金额的对比情况,说明境外收入与第三方数据是否匹配。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境外收入的函证与走访情况,针对未回函或回函不符合的情况,会计师所履行的替代性程序及有效性。

回复:

(一)区分境内外,按同一控制口径列示2023-2025年前五大客户的名称、销售内容、销售金额及占比、截至期末的应收账款及期后回款情况。说明客户变动及集中度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1、区分境内外,按同一控制口径列示2023-2025年前五大客户的名称、销售内容、销售金额及占比、截至期末的应收账款及期后回款情况

(1)2025年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2)2024年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3)2023年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2、说明客户变动及集中度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3至2025年公司前五大客户相对稳定,泰科集团、安波福集团为连续多年稳定合作客户,其中泰科集团销售规模产生增长迅速,2024年开始成为最大的客户集团。2023年第一大客户绵阳高新埃克森、2024年两大客户比亚迪、立讯精密均于2025年退出前五大客户名单,2025年新增爱思开新能源、吉利集团进入前五大;从回款表现来看,前五大客户整体期后回款率逐年提升,客户回款质量整体改善,珠海冠宇、爱思开新能源实现期末应收全额收回,泰科集团、安波福集团回款比例接近足额收回,吉利集团、绵阳高新埃克森回款进度相对偏缓,比亚迪、立讯精密期末应收无后续回款,客户信用及回款能力呈现明显分层,因此公司将更多资源和精力投入到泰科集团及安波福集团等优质、高毛利的订单,减少与比亚迪集团等回款速度较慢,扣款情况较多的公司进行合作,具有商业合理性。

客户集中度逐年上升,主要系公司战略性收缩新能源业务板块,聚焦核心主业,聚焦核心大客户的情况下,与泰科集团等重点客户的合作愈发紧密。一直以来,公司与泰科、安波福等集团长期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且这些重点客户回款较为良好,公司将更多资源和精力投入到承接和交付泰科集团及安波福集团等优质、高毛利的订单,减少与比亚迪集团等回款速度较慢,扣款情况较多的公司进行合作,因此公司前五大客户每年均有变动且集中度有所提升。

(二)列示境外前五大客户及新进入前五大客户成立时间、所在国家地区、合作年限、合同签订时间、发货及终验时间、收入确认时点实收款金额,说明是否存在成立时间短、注册资本少、非终端客户的情形

本题正在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公司将在核实后进行回复并补充披露。

(三)结合境外业务产品类型、生产销售模式、主要控制节点、对应凭证、订单转化周期,说明境外收入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是否与境内业务收入确认条件存在差异,进一步分析境外收入大幅增长、境外毛利率显著高于境内的原因及合理性

境外业务基本为汽车智能装备类业务,生产销售模式与境内设备类收入一致,由公司提供人员安装及验收,以设备最终完成验收为确认收入的时点,订单转化周期主要为300天-400天,境外业务收入增长主要系境外毛利率较高,回款较快;境外业务的毛利率显著高于境内为历史期间的普遍情况,因设备生产是在国内,生产材料基本是国内采购,生产成本与国内项目偏差不大,虽然境外业务的人工成本增加,但销售价格按照境外价格进行交易,因此毛利率普遍较高,各年度境内外毛利率对比如下:

由上图可知,历史期间境内外毛利率均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境外项目的毛利率高于境内业务较为合理。

(四)列示外销收入与电子口岸出口金额、外汇管理局出口金额的对比情况,说明境外收入与第三方数据是否匹配

2025年,公司外销收入与电子口岸出口金额、外汇管理局出口金额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5年发生的电子口岸出口金额和2025年外汇管理局出口金额基本核对一致,外汇管理局出口金额与电子口岸出口金额的汇率比例是1:7.15,与2025年美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7.14基本相同,不存在显著差异。

2025年度外销收入与电子口岸出口金额的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境外收入与电子口岸申报金额差异主要为时间性差异,不存在不匹配的情况。

(五)会计师针对境外收入的函证与走访情况

针对境外收入,年审会计师选取样本执行了函证程序。基于对境外收入整体规模、交易对手方资质、销售合同签订情况、验收单据及期后回款情况的综合评估,未实施实地走访或视频访谈程序。

发函比例: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发函比例为90.50%,合同负债发函比例为84.35%,收入发函比例为86.63%。

回函比例: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回函比例为49.00%,合同负债回函比例为48.27%,收入回函比例为63.16%。

针对未回函的情况,项目组全部执行了替代测试,主要进行了如下的替代性程序:

(1)获取并检查与未回函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确认销售合同金额与收入确认金额的一致性。

(2)检查发货与物流记录:获取发货单、报关单等出口物流凭证,核对货物描述、数量、发运日期及目的地等信息;

(3)检查验收单据:获取经客户确认的验收单,核实验收日期与收入确认期间是否匹配;

(4)检查期后回款: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该客户的回款记录,追查至银行进账单,核实回款方名称是否与合同客户一致,付款金额及时间等信息。

回函不符比例: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回函不符比例为38.50%,合同负债回函不符比例为48.59%,收入回函不符比例为56.41%。

对于回函不符的询证函,执行了以下程序:

(1)获取公司编制的回函差异调节表,了解回函不符的原因,对差异调节情况进行复核;

(2)检查差异事项对应的支持性文件,如发货单、验收单、银行回单等,验证差异调节的准确性;

(3)对涉及验收时点的差异,重点核实验收单据日期与实际验收时点的对应关系,判断是否存在跨期错报;

(4)对涉及金额差异的,检查合同变更协议、补充协议或折扣折让安排,判断公司账务处理的合规性。

替代程序的有效性情况:

经执行上述替代性程序,年审会计师认为:

未回函客户的销售合同、物流单据、验收单据等支持性文件能够有效支撑相关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回函不符的差异原因属实,调节后一致,未发现重大跨期错报或虚构收入的情形;

上述针对境外收入未回函或回函不符客户所执行的替代性程序能够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替代程序具备有效性。

问题5、关于流动性风险及债务逾期情况。你公司自2019年上市以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连续7年为负。2025年末货币资金8,413.20万元,同比下降54%,其中受限资金3,456.47万元,占比41%。短期借款70,151.74万元,长期借款 8,968.63万元,带息债务102,493.05万元,资产负债率73%,流动资产小于流动负债。同时,公司临时债委会方案已于2026年5月7日到期。

请公司:(1)列示截至目前债务逾期的具体情况,包括债权人名称、本金、逾期金额、逾期时长及当前处理状态,说明是否已触发其他融资的交叉违约条款;(2)说明临时债委会方案到期后的续签情况。如未续签,请评估对公司融资能力、债务偿还及持续经营的具体影响,并量化分析未来12个月面临的资金缺口及应对措施;如已续签,请披露协议具体内容及压降计划情况;(3)公司募集资金形成的不动产是否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若存在处置风险,请说明你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并提示相关风险;(4)说明货币资金大幅下降、受限资金占比较高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资金受限情形。

回复:

(一)列示截至目前债务逾期的具体情况,包括债权人名称、本金、逾期金额、逾期时长及当前处理状态,说明是否已触发其他融资的交叉违约条款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债务逾期的情况,不存在触发其他融资的交叉违约条款的情况。

(二)说明临时债委会方案到期后的续签情况。如未续签,请评估对公司融资能力、债务偿还及持续经营的具体影响,并量化分析未来12个月面临的资金缺口及应对措施;如已续签,请披露协议具体内容及压降计划情况

1、临时债委会续签情况

截至目前,临时债委会全体成员单位已经共同签署《临时债委会协议》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为原《临时债委会协议》之延续。经临时债委会全体成员表决通过,决定将临时债委会延期6个月,有效期至2026年11月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6日披露的《关于签署〈临时债委会协议〉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2、本《〈临时债委会协议〉补充协议》内容

(1)背景目的:为持续防范和化解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债务风险,维护全体金融机构债权人合法权益,经临时债委会全体成员表决通过,决定将临时债委会延期6个月,有效期至2026年11月7日。

(2)补充协议内容:该补充协议为原《临时债委会协议》之延续,原协议及原补充协议所有条款继续有效,该补充协议生效后,临时债委会有效期变更为自2025年5月8日至2026年11月7日。

3、前期《临时债委会协议》《〈临时债委会协议〉补充协议》的关键条款及具体压降计划

2025年5月,债权银行已成立临时债委会,本次临时债委会共有11家债权银行参与,以2025年3月17日为基准日,共同稳定瀚川智能集团融资总额约11.4亿元。11家债权行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区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斜塘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等共11家银行。以上临时债委会包含公司所有债权行。

2025年11月,临时债委会续期,根据2025年11月签署的《临时债委会协议》补充协议内容:根据瀚川智能集团目前经营性现金流、应收账款收回、资产处置变现及后续新进增资等,逐步归还临时债委会各债权行融资。以2025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共同稳定瀚川智能集团融资总额约10.72亿元。并特别约定,若瀚川智能集团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经临时债委会表决通过,可提前终止或延长临时债委会协议。

目前压降方案基准金额将参考2025年3月17日与2025年9月30日基准日融资占比,具体执行方案如下:

1)压降计划:2025年11月-12月,压降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2026年全年压降金额不低于15,000万元,如果存在资产处置部分,待签署正式出售协议并获得阶段性付款后,及时向临时债委会发出还款通知。

2)压降方式:测算各债权行参与分配的还款临界值,根据临界值数额按照2025年9月30日融资占比分段归还。

2025年,公司已按照压降计划归还合计6,000.01万元。

(三)公司募集资金形成的不动产是否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若存在处置风险,请说明你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并提示相关风险

1、募集资金形成的不动产基本情况

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智能换电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和“智能电动化汽车部件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已完成主体厂房建设,该厂房坐落于苏州永昌路西、太东路北的土地及厂房,抵押面积79,398.00平方米,所有权人为苏州瀚腾。目前该厂房主要用于临时放置库存设备。

为解决公司流动性问题,推动临时债委会的成立,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融资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不动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17,113.04万元的抵押融资,该抵押融资为公司增信措施。抵押权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区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斜塘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等共11家银行。

2、截至目前,暂不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

2025年末,公司短期借款7.02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34亿元,长期借款0.90亿元。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等。

该处不动产为上述借款的抵押物,若公司存在债务违约以及债权银行行使抵押权担保权利,可能存在面临司法拍卖/变卖的情况。截至目前,只存在设定权利负担,银行债务当前处置良好,债委会运行稳定,故暂不存在司法处置风险,按债委会协议约定履行即可。

3、应对措施

(1)加强与临时债委会与各银行的沟通,确保临时债委会有效续期。2025年5月,制定临时债委会方案,债权银行已成立“临时债委会”,各银行将通过政府转贷资金,以转贷、借新还旧、展期等方式向公司提供资金。逾期贷款得到续贷、转贷,公司债务压力有所缓解,有效避免贷款逾期触发抵押处置。

2025年11月,临时债委会召开了临时债委会工作会议,各债权行于会议中现场表决,同意临时债委会继续存续。本次临时债委会延续6个月,自2025年11月8日至2026年5月7日。

2026年4月,为持续防范和化解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债务风险,维护全体金融机构债权人合法权益,经临时债委会全体成员表决通过,决定将临时债委会延期6个月,有效期至2026年11月7日。

(2)公司加强经营管理,获取优质订单,提供正向经营现金流。2026年以来,公司经营基本面持续向好,公司与时代电服、宁德时代已就相关诉讼达成和解,获得4,319.83万元的资金流入。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盘活存量资产、稳步拓展主营业务,持续增强自身“造血”能力。

4、风险提示

若未来因无法按照银行要求压降贷款规模、公司出现其他情形导致临时债委会提前终止,公司可能面临较大的债务集中到期风险。若债务到期无法偿还,部分贷款被纳入不良贷款,进而触发其他贷款的交叉违约,公司面临诉讼、仲裁、履行担保责任、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情况,银行有权依据抵押合同申请法院拍卖/变卖的上述募集资金形成的不动产。届时司法处置价格可能低于公司账面成本,公司亦无法运用该场地推进募投项目,将会对公司发展、经营业绩及对外融资方面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说明货币资金大幅下降、受限资金占比较高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资金受限情形

2025年末货币资金 8,413.20万元,较上期末18,207.48万元同比下降53.79%,本期货币资金大幅下降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货币资金中受限资金3,456.47万元,占比41.08%,受限资金占比较高主要系供应商向法院提起诉讼保全措施导致公司货币资金被冻结。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结案涉诉案件共计34件(其中公司为原告案件9件,为被告案件25件),涉案金额合计21,359.78万元(其中公司为原告案件金额15,380.89万元,为被告案件金额为5,978.9万元)。

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资金受限情形。

问题6、关于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计提与转回情况。2025年末应收账款30,793.57万元,其中一年以内占比仅51.70%,坏账准备计提3,571.52万元,计提比例31%。单项计提期末余额8,421.21万元,收回或转回金额7,746.98万元。其中,单项计提客户时代电服账面余额2,917.09万元,计提比例24%,同比下降4.72个百分点;绵阳埃克森账面余额14,797.30万元,计提比例39.43%,同比下降39.11%,收回或转回金额7,645.68万元。

请公司:(1)列示单项计提、长期应收账款对应客户名称、销售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收入确认时点实收款项、账龄、逾期时间,说明上述客户是否存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2)结合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恶化的原因,说明组合计提比例是否充分、合理,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3)结合单项计提客户信用风险变化及计提比例测算过程,说明坏账计提比例调整的依据及合理性;(4)逐笔列示2025 年坏账准备转回对应的客户名称、回款方式、回款资金来源、回款时间、坏账准备转回时间及会计处理依据,说明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5)若涉及三方抵账,请列示三方抵账涉及的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抵账金额、采购时间、抵账协议签订时间,以及是否已获得供应商放弃向公司追索的书面确认函。

请年审会计师对坏账准备转回的合规性及利润真实性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列示单项计提、长期应收账款对应客户名称、销售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收入确认时点实收款项、账龄、逾期时间,说明上述客户是否存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单位:万元

注:此处列示金额超过100万的重要单项计提项目。

上述客户单项计提基本为质保金或尾款纠纷等情况产生,不存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重要单项计提情况说明详见问题(3)中所述。

(二)结合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恶化的原因,说明组合计提比例是否充分、合理,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

2025年应收账款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从期初的28.73%上升为期末的51.70%,同时应收账款周转率从上期的4.04上升到本期的7.14,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实际未发生恶化。

以下为同行业按组合计提坏账的比例情况:

公司的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的政策相比于同行业而言,计提坏账的比例略低于同行业平均值,其中博众精工的坏账计提比例与公司完全一致。结合2025年公司坏账的计提和转回情况,公司的应收账款总体回收情况处于逐步恢复好转的状态,其按组合计提坏账的比例与同行业也不存在显著差异,按组合计提比例较为充分、合理。

(三)结合单项计提客户信用风险变化及计提比例测算过程,说明坏账计提比例调整的依据及合理性

2025年末,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00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客户与上年金额差异及调整依据如下:

单位:万元

(四)逐笔列示 2025 年坏账准备转回对应的客户名称、回款方式、回款资金来源、回款时间、坏账准备转回时间及会计处理依据,说明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025年末,公司坏账转回100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绵阳埃克森2025年3-12月累计回款1,710.80万元,抵账金额7,303.04万元,2026年1-4月累计回款金额为9,434.80万元,同时因供应商免去公司所欠226万元货款,公司同步免去应收绵阳埃克森226万元货款。

对于坏账转回金额的处理依据,公司结合当期回款及期后预计回款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后得出,绵阳高新埃克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4,797.30万元,公司预计期后回款金额为8,963.40万元,预计依据为2026年1月1日至财务报告日已经收到的款项合计数,因此期末应收账款净值为8,963.40万元,由此得出2025年末余额中单项计提坏账的金额为5,833.90万元,与期初计提单项坏账13,434.34万元形成7,600.44万元的差额即为当年坏账转回的金额,因此该转回金额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五)若涉及三方抵账,请列示三方抵账涉及的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抵账金额、采购时间、抵账协议签订时间,以及是否已获得供应商放弃向公司追索的书面确认函

(1)采购背景及商业实质:项目初始阶段,终端客户埃克森直接参与了供应商的遴选工作。经多方评估,最终确定的供应商均为各单机设备类别中具备较强技术实力和行业口碑的优质企业。采购行为的商业实质是基于项目实际需求,通过规范程序选定合格供应商,以确保设备质量与项目整体进度。

(2)三方抵账的背景:项目执行过程中,因埃克森方面整体回款出现延迟,导致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剩余应付账款。与此同时,公司自身资金流也处于紧张状态,难以凭借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供应商货款。为此,公司主动召集埃克森及各家供应商共同协商,明确表示在当前资金条件下,无法继续以现金方式支付剩余款项,并提出两种处理路径:一是各方签署抵账协议,通过债权债务转移或抵消方式解决;二是暂不处理,待埃克森向公司付款后,公司再根据自身资金状况陆续向供应商结算。经多轮商业磋商,各方最终基本达成一致,同意采纳抵账方案。

(3)参与本次抵账的公司、埃克森及各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均为独立市场主体,相关协商与决策均基于各自商业利益独立作出。

(4)2025年末,公司主要的抵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六)会计师的核查情况

1、核查程序:

就2025年坏账转回事项,年审会计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与评价应收账款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包括客户信用控制、账款回收、账龄分析、坏账准备计提等环节,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公司报告期内坏账准备变动明细表,复核报告期内坏账准备计提、转回、转销或核销的具体情况。针对2025年坏账准备转回,逐笔获取对应的客户名称、回款方式、回款资金来源、回款时间、坏账准备转回时间等信息,复核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本年度坏账准备转回的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坏账准备转回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已在财务报表中如实反映。

问题7、关于诉讼及和解情况。你公司未结案涉诉案件共计24件,涉案金额合计 12,766.20万元。根据前期披露情况,你公司对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绵阳埃克森分别提起诉讼,分别主张欠付货款本金5,193.92万元、23,357.70万元,随后均达成调解。

请公司:(1)列示未结案诉讼案件的明细,应包括原告、被告、案由、涉案金额、当前进展及预计负债计提情况,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2)区分本金及违约金,列示对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绵阳埃克森原主张债权总额、实收回金额及放弃债权明细;(3)说明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绵阳埃克森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截至回函日,是否存在逾期履约或未履约的情形。

回复:

(一)列示未结案诉讼案件的明细,应包括原告、被告、案由、涉案金额、当前进展及预计负债计提情况,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截至目前,公司标的金额超过100万元且未结案的案件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的规定,对未决诉讼相关事项进行会计处理。按照该准则第四条,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一)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三)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公司依据诉讼进程、证据材料及专业律师的法律意见,对未决诉讼的预计负债进行判断和计量,主要判断依据如下:

①对于已有生效判决或一审判决已作出的案件,公司根据判决结果与账面应付账款余额进行比对,按照判决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确认负债,若判决金额高于账面金额,差额部分计提预计负债,如序号7,一审判决生效30日支付租金及物业费1,575,410.96元、设备费用238,082.19元、违约金147,000元,并按年租金147万元的标准支付自2025年12月31日至实际返还案涉房屋之日止的占有使用费用,公司根据判决结果与账面应付账款的差额补计提预计负债4,027元;

②对于尚未取得生效判决、但结合庭审过程和律师意见认为败诉可能性较大(即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超过50%)的案件,公司根据败诉的可能后果及不同后果下可能产生的支付义务的最佳估计数,及时计提预计负债,并根据案情进展动态调整,如序号5、8和9,公司在财务报告日根据律师或法务部意见认为败诉可能性超过50%,按照败诉产生的支付义务的最佳估计数,分别按照超过账面应付账款的部分计提预计负债48,755.00元、160,000.00元和145,139.00元;

③对于结合现有证据判断被判定承担支付义务可能性较小的案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的规定,因不符合“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确认条件,暂不计提预计负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的规定,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公司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进行调整。

综上所述,公司对未结案诉讼案件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预计负债的计提充分、合理。

(二)区分本金及违约金,列示对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绵阳埃克森原主张债权总额、实收回金额及放弃债权明细

公司对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绵阳埃克森原主张债权总额、实收回金额及放弃债权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备注:

1、上述放弃债权总额均包含了违约金;

2、关于埃克森各项金额的说明:

①原诉请本金金额为23,357.7万元,但调解金额为20,934.5万元,系因起诉后、调解前又通过三方抵账的形式抵扣了2,423.2万元,调解时剩余欠款本金为20,934.5万元;

②由于调解结案,故而放弃了违约金。

(三)说明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绵阳埃克森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截至回函日,是否存在逾期履约或未履约的情形

对于公司与宁德时代的和解协议已经完整履行,并无违约情况。

对于公司与绵阳埃克森的调解协议,截至目前总体履行情况良好,截至2026年6月5日,埃克森已经实际回款16,043.2万元,具体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埃克森实付:11,614万元(股东实缴6,800万元、300万*9期、背靠背付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114万元);

2、背靠背免除:拓斯达免除瀚川智能226万元货款,瀚川智能同步免除埃克森226万元货款;

3、三方抵账:4,203.20万元(以三方抵账方式支付4,203.20万元,同时拓斯达免除瀚川智能226万元,瀚川智能背靠背免除埃克森)。

2、是否存在逾期履约或未履约的情形

埃克森履行过程存在逾期,但均会提前进行沟通,请求给予宽限,鉴于埃克森已经积极履约,总体违约风险较低。

问题8、关于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情况。2025年末存货余额91,288.12万元,同比下降26%,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015.95万元,计提比例44%。其中在产品计提31,036.18万元,计提比例53%;发出商品计提6,802.51万元,计提比例27%。

请公司:(1)按有无执行订单,列示2023-2025年末在产品、发出商品的余额、跌价准备金额、计提比例及库龄结构。结合项目执行进度说明2025年高比例计提跌价准备的原因;(2)结合2024年年报问询回复中关于存货减值的说明,对比分析2025年计提比例变化的原因,说明前期是否存在减值时点滞后或前期计提不足的情形;(3)列示计提大额跌价准备的在产品及发出商品对应的客户名称、合同金额、项目状态,说明减值测试的关键参数及测算过程;(4)列示长库龄存货的具体内容、形成时间、对应项目的客户、合同金额及预计可收回金额的确定依据。如无订单覆盖,请说明保留账面净值的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审计程序,是否对长库龄存货进行实地盘点及减值测试复核,并对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按有无执行订单,列示2023-2025年末在产品、发出商品的余额、跌价准备金额、计提比例及库龄结构。结合项目执行进度说明2025年高比例计提跌价准备的原因

1、2023年末的存货情况

公司2023年末的存货情况及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2024年末的存货情况

公司2024年末的存货情况及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2025年末的存货情况

公司2025年末的存货情况及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2025年高比例计提跌价原因

公司的跌价计提政策为:对于正常订单项目,以订单价格作为可变现净值测算跌价;对于有订单但存在纠纷项目,以已收回款项或诉讼协议金额等作为可变现净值测算跌价;对于无订单项目,参考同类产品出售价格或者处置价格计算可变现净值,测算跌价。

(1)在产品

从项目实际执行进度分析,在产品跌价计提比例偏高,核心原因系部分存货无在手订单支撑。上述无订单项目里,大部分属于新能源业务板块,鉴于公司已对该业务板块作出战略调整,后续不再调配人力、资金对存量产品进行改造优化,相关项目彻底停滞,产品难以适配市场需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此类存货计提较高比例跌价准备。

(2)发出商品

结合项目执行进度及实际履约情况,发出商品计提大额跌价准备,主要原因为更正以前年度会计差错。相关项目以往年度确认收入不准确,截至2025年末,项目仍未完成履约、无法正常确认收入,且部分客户财务状况恶化,债权可回收性风险升高,发出商品可变现净值降低,因此存货跌价准备上升。具体来看主要系冲回江西华立源项目前期确认的收入,该客户现已进入破产重整阶段。参考公开司法数据中普通债权4.9%的清偿比例,结合该笔款项历史收回金额测算存货可变现净值,本期补充计提跌价准备4,228.05万元。

(二)结合2024年年报问询回复中关于存货减值的说明,对比分析2025年计提比例变化的原因,说明前期是否存在减值时点滞后或前期计提不足的情形

对比2024年年报问询相关内容,2025年公司存货各品类跌价计提比例呈现分化:在产品计提比例同比下降,发出商品计提比例同比上升。2024年公司启动新能源业务板块战略调整,该板块存量在产品无法继续匹配市场需求,无法基于持续经营假设合理预估可变现价值;同时部分已交付订单受业务调整波及,款项足额回收存在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当年对相关存货计提大额跌价准备。进入2025年,前期计提跌价的部分在产品部分完成处置或确认销售收入,对应存货跌价准备相应转销,推动在产品整体计提比例下降。而发出商品计提比例增加,主要系对江西华立源项目补充计提4,228.05万元存货跌价。该客户2024年经营状态稳定,未出现重大偿债风险;2025年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债权回收风险显著增加,本期集中计提减值具备客观依据与合理性。综上,公司各期均结合当时实际风险情况开展减值测试并计提跌价准备,不存在减值时点滞后、前期计提不充分的情形。

(三)列示计提大额跌价准备的在产品及发出商品对应的客户名称、合同金额、项目状态,说明减值测试的关键参数及测算过程

1、2025年末计提跌价准备的主要在产品信息

公司2025年末计提跌价准备超过1,000万以上的在产品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注:部分项目无订单,主要系公司早期为提升市场影响力、抢占市场份额,推行备货策略,同时保障订单交付与满足客户需求。

2、大额跌价在产品减值测试的关键参数及测算过程

公司2025年大额跌价在产品减值测试的关键参数及测算过程如下:

3、2025年末计提跌价准备主要发出商品信息

公司2025年末计提跌价准备超过800万以上的发出商品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4、大额跌价发出商品减值测试的关键参数及测算过程

2025年公司对前期差错进行更正,冲回江西华立源相关收入及对应结转的存货。目前该客户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续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重整顺利完成,款项有望足额收回;若重整失败,则将转入破产清算。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照破产清算口径测算可变现净值:首先参考《上海破产法庭 2022年度审理数据》公布的普通债权清偿比例,结合对应应收账款测算预计可收回金额;再将前期已收回款项与上述测算金额合计,以此作为存货可变现净值,并据此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四)列示长库龄存货的具体内容、形成时间、对应项目的客户、合同金额及预计可收回金额的确定依据。如无订单覆盖,请说明保留账面净值的合理性

公司2025年末长库龄(1年以上)存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中,公司2025年末长库龄在产品余额按照前十大列示具体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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