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64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债务逾期基本情况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出现未能按时履行部分债务偿还义务的情况,本次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新增逾期债务本金及利息合计13,882.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43%,具体情况如下: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逾期债务本金及利息累计362,221.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5.19%。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由于部分债务发生逾期,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可能承担违约金、滞纳金、罚息、逾期利息等额外支出。同时,因公司为部分所属子公司融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若逾期问题未能妥善解决,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可能面临诉讼、仲裁、被要求履行连带担保责任,以及银行账户、资产被冻结等风险。
公司将持续与债权人积极协商,妥善处置债务逾期事宜。公司正在积极与银行、金融机构等相关方沟通,拟通过借款展期、调整付息方式等途径,逐步化解债务危机,并通过加强成本控制、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加快各类库存去化等方式全力筹措偿债资金。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65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
重整及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7月17日,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亚泰医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春中院”或“法院”)发来的《通知书》,债权人长春市融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吉林金安新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福久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大仁堂(亳州)药业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和长春吉兴医药有限公司以公司及前述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和拯救可能性为由,向长春中院申请依法对公司进行重整,并同时提出预重整申请。
公司已于2026年7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63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前述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均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及前述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的受理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以及受理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进行了全面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否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是否存在涉及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涉及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涉及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重大缺陷导致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涉及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重大缺陷导致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及解决方案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自查情况及解决方案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尚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及解决方案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正在履行的承诺事项如下:
■
备注1:2012年4月,公司签署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说明和承诺》,具体承诺内容如下:(1)本公司保证不经营与东北证券相同的业务;亦不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东北证券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损害东北证券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2)本公司全资拥有或拥有50%股权以上子公司亦遵守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促使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3)本公司保证上述承诺的真实性,并同意赔偿东北证券由于本公司或附属公司违反本承诺而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支出。如本公司因违反本承诺的内容而从中受益,本公司同意将所得收益返还东北证券。(4)本承诺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公司作为东北证券股东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
备注2:1、本公司将尽可能减少或避免与东北证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因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交易所有关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或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3、本公司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东北证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公司全资拥有或拥有50%股权以上子公司亦遵守上述承诺,公司将促使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
备注3:在本公司作为东北证券的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关联方将不发生占用东北证券资金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行为:1、本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东北证券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2、本公司及关联方不会要求且不会促使东北证券通过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公司及关联方使用:(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资金给本公司及关联方使用;(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公司及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3)委托本公司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4)为本公司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本公司及关联方偿还债务。
备注4: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七、是否存在其他违反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导致公司丧失重整价值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导致公司丧失重整价值的情形。
八、风险提示及其他应予关注的事项
1、公司及上述子公司是否进入重整及预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上述子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行预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及上述子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及预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即使法院决定对公司及上述子公司进行预重整,也不代表公司及上述子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如公司及上述子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及上述子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法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能够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如重整未能成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66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3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定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根据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会所采取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31日 15点00分
召开的地点: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时间:自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7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全部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6年7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6年7月30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长春市天泽大路 3333 号亚泰会议中心。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长春市天泽大路 3333 号亚泰会议中心
联系电话:0431-84956688 传真:0431-84951400
邮政编码:130000 联系人:秦音、顾佳昊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2026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