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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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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55版)

2026-07-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5版)

结合可抵扣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应主体的经营情况,说明在近年持续亏损的情况下,判断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弥补亏损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依据及合理性,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025年末,公司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47,342.49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29,470.67万元,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主要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主体经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均根据上述准则要求,结合各纳税主体的实际经营状况、行业发展趋势及未来盈利预测,对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进行审慎评估。

1、中船海装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海装)

截至2025年末,中船海装累计可抵扣亏损247,138.48万元,对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7,070.77万元。公司管理层认为,2025 年度的税务亏损属于暂时性亏损,预计未来能产生足够应纳税所得额,理由系:①模式变更,由风电整机及核心零部件制造变更为装备制造与风电资源开发双业务驱动模式。深度嵌入风电项目投建运全流程,重点推进浙江、福建、广西等区域风电开发指标申报。现阶段项目43已顺利通过核准,为后续风电场建设、转让业务打下基础。中船海装转让风场时会产生投资收益,进而可以用于抵扣未弥补亏损;②在持订单及未来订单毛利率上升。一方面,深耕国内海上风电赛道,夯实产业发展根基:当前国内深远海风电项目建设提速提质,欧洲等海外市场海上风电扶持政策持续加码,行业发展红利持续释放。大兆瓦海上风机、高端海缆、大型管桩等高技术、高附加值海上风电核心装备市场需求持续攀升,为风电全产业链开辟全新利润增长点。为精准抢抓行业风口、聚焦核心业务突破,公司成立海上风电开发部,专项统筹海上风电项目拓展、技术研发、资源对接与项目落地工作,进一步细化业务布局、压实发展责任,实现海上风电业务专业化、精细化、系统化运营,助力公司快速抢占深远海风电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加速海外市场布局,拓宽盈利增长空间:海外风电市场具备广阔增量空间,且海外风机出口定价显著高于国内市场,能够有效增厚企业经营利润。行业头部主机企业已逐步从传统“产品出海”,升级为本地化建厂、技术授权、产能输出的全方位出海模式,持续稳固全球市场地位。公司紧跟行业国际化发展趋势,依托自身全产业链优势,稳步推进海外市场拓展,持续提升海外品牌影响力与市场占有率,构建国内海外双向联动的海上风电发展格局。③筑牢自主可控供应链体系,全产业链推进降本增效。公司深度整合供应链资源,根据风电零部件品类特性,制定差异化、精细化采购策略,建立弹性浮动议价定价机制,高效推进核心部件保供、成本压降等重点工作,有效破解核心零部件供应瓶颈,彻底解决产业链“卡脖子”难题,持续降低综合采购成本。同时,公司加速核心风电部件自主研发迭代,持续提升核心技术自研能力,全面强化供应链稳定性与抗风险韧性,依托全链条自主可控优势,实现规模化降本、全方位增效,持续提升企业核心盈利能力。

综上,公司管理层预计未来中船海装会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管理层对中船海装未来10年的盈利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管理层预测未来10年中船海装利润总额合计662,190.33万元,故截至2025年末中船海装累计未弥补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具有合理性,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风电)

截至2025年末中船风电的累计未弥补亏损23,597.85万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539.68万元。2023年度至2025年度中船风电净利润分别为68,910.93万元、96,770.76万元、3,044.54万元,净利润为正主要系其下属子公司上缴利润分红所致,剔除子公司分红后中船风电的净利润分别为-1,457.32万元、-5,496.83万元、-5,137.50万元。

中船风电是中船科技旗下风电产业投资开发核心平台,核心商业模式为“投一建一运一转”滚动开发,即拿风光资源、投资建设、短期培育运营、成熟后挂牌转让股权,赚取项目开发增值收益。同时留存优质风场自持获取长期发电现金流,配套集团风电整机、零部件形成产业链协同收益。

中船风电最近三年的净利润均为负,主要系其直接持有的电站资产在近三年转让较少,进而转让产生投资收益较少。目前中船风电于新疆、山西、内蒙古、河北已布局大量成熟陆上风电存量资产,储备待转让装机规模超百万千瓦。依托“开发一转让一再投建”滚动运营模式,持续兑现项目开发增值收益,为公司提供稳定、可观的一次性利润增量。故公司管理层预计未来随着储备电站后续转让,中船风电会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管理层对中船风电未来5年的盈利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管理层预测未来5年中船风电利润总额合计47,279.26万元,故截至2025年末中船风电累计未弥补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具有合理性,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二、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以上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了解和测试与确认递延所得税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

2、检查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文件,复核其期末可抵扣亏损金额认定的准确性;

3、重新计算形成的可抵扣亏损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否准确,检查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行业发展趋势、经营计划等,检查公司经批准的未来期间财务预测,评价管理层财务预测的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船海装和中船风电期末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具有合理性,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