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6-049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7月24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并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徐凯旋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1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调整前:
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4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发行底价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
发行底价为P,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及依据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调整后: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发行底价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
发行底价为P,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及依据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2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34,514,970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监管要求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范围内,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34,514,970股,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监管要求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范围内,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1.3发行对象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青岛初芯共创科技有限公司。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杭州初芯微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本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徐凯旋、孙阳、骆晓刚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同意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徐凯旋、孙阳、骆晓刚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同意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徐凯旋、孙阳、骆晓刚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同意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徐凯旋、孙阳、骆晓刚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开展分析并制定具体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亦就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本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徐凯旋、孙阳、骆晓刚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同意公司根据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与青岛初芯共创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本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徐凯旋、孙阳、骆晓刚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本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徐凯旋、孙阳、骆晓刚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特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
(1)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确定包括发行 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 其他一切事宜;
(2)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法律法规、相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要求和股东会决议,制作、修改、 签署、补充、递交、呈报、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办理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审批、核准、同意等各项申报事宜,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4)根据法律法规、相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要求和股东会决议,制作、修改、签署、补充、递交、呈报、执行、终止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其他 中介机构聘用协议、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重大合同等;
(5)在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且不允许授权的事项外,根据有关规定、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发行方案或募集资金用途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6)在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方面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7)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及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办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并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进行具体安排及调整;
(8)在出现不可抗力,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监管部门的要求、监管政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的情况下,酌情决定延期、中止或终止实施本次发行事宜;
(9)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股份登记、股份锁定和上市等有关事宜;
(10)根据发行结果,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以及办理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手续等事宜;
(11)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在上述有效期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注册,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整个存续期间。
本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徐凯旋、孙阳、骆晓刚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星期一)15:30召开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经本次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6-050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的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鉴于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因此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公司本次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调整前:
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4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发行底价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
发行底价为P,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及依据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调整后: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发行底价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
发行底价为P,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及依据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34,514,970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监管要求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范围内,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34,514,970股,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监管要求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范围内,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三、发行对象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青岛初芯共创科技有限公司。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杭州初芯微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6-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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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皮阿诺”或“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的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预案的部分内容同步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
本次预案的披露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6-052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皮阿诺”或“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的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预案的部分内容同步进行了修订。本次发行预案修订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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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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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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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采取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以下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并经公司2026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分析的假设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公司2026年12月末完成本次定向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9,450.61万元(含本数),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发行不超过34,514,97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在预测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以本次发行前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前总股本数182,915,948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5、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9,450.61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6、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868.5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878.38万元。在此基础上,对2026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①与2025年度持平;②比2025年度增亏20%;③比2025年度减亏2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7、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8、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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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及净资产将有所增加。本次发行将显著提升公司营运资金规模,促进业务发展,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该等经营效益的产生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当年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发行完成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2026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相关说明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高抗风险能力,为公司长远健康发展提供保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相关储备。
五、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持续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水平,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多年以来重视经营效率和成本费用控制,未来公司将通过不断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过程监管降低经营风险。同时,公司将持续加强预算管理,降低各项成本,细化资金使用安排。公司也将进一步优化各项经营管理流程,提升核心技术水平,实现降本增效的目标。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将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并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使用用途。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并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保证公司股东收益回报
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章制度,并在《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明确了分红规划。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在公司实现产品结构优化升级、企业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提升的过程中,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若本人因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致使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无法得到有效落实,从而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本次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若本人/本企业因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致使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无法得到有效落实,从而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 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6-056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8月10日(星期一)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8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4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8月4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板芙镇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迎宾大道15号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本次股东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3、上述提案除提案7.00,均需由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相关提案关联股东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议案进行投票;其中提案1.00共设3项子议案,需逐项表决;上述提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上述提案已经2026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6年8月6日 16: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webmaster@pianor.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8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板芙镇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迎宾大道15号公司证券管理部
联系人:柯倩
电话:0760-23633926;
电子邮箱:webmaster@pianor.com。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前相关手续;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53;投票简称:皮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8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的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的议案的表决指示如下(在议案表决栏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中选择一个并打“√”):
■
说明: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包括填写其他符号)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均视为“无明确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日期:2026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6-057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
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公司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6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现就本次发行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6-058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杭州初芯微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初芯微”)拟以现金认购上述股份。
2、2025年12月15日,马礼斌与杭州初芯微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初芯微”)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就初芯微取得公司控制权事宜达成约定;2025年12月8日,初芯微与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鸿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上述协议转让股份交割及表决权放弃已完成,目前实际控制人为尹佳音。
3、本次发行已经公司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6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修订内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15日,马礼斌与初芯微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就初芯微取得公司控制权事宜达成约定;2025年12月8日,初芯微与珠海鸿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珠海鸿禄将其持有的12,804,116股上市公司股份(占本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7.00%)以13.284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初芯微,珠海鸿禄本次所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包含全部股东权利和股东义务。
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于2026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前述协议转让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前述表决权放弃已生效。至此,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尹佳音女士。
本次发行对象为初芯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初芯微为公司关联方,其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34,514,970股,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30%。在股份转让完成的情况下,本次发行完成后,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下,按照发行股数上限计算,初芯微和青岛初芯合计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将由16.78%上升至29.99%。
二、认购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
(二)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初芯微与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
初芯微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青岛初芯共创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尹佳音。
(三)主营业务情况
初芯微成立于2025年12月5日,主营业务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除持有皮阿诺股份外,初芯微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
(四)最近一年一期简要财务情况
单位: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协议
2026年7月24日,初芯微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等相关公告。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及相关事项能否通过上述审议、审核或批准存在不确定性,上述事项通过审议、审核或批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股东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6-048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杭州初芯微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初芯微”),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尹佳音女士。
2、本次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变动不涉及公司层面的增持或减持行为,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改变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管理层构成,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等产生实质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初芯微的通知,获悉其上层股东初芯共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初芯集团”)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变动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初芯微的通知,获悉其上层股权结构发生变动。初芯集团基于自身产业发展规划,分别与青岛海控海盈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海控”)、北京微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微芯”)、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联新材”)、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博高新”)、尹佳音女士、徐凯旋先生签署了《增资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尹佳音女士持有初芯集团的75.6%股份。本次变动前后,初芯集团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
二、本次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情况
(下转5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