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7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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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显示,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7.34亿元,其中往来款5.41亿元、保证金及押金1.90亿元,同比增长13.32%、154.63%,账龄3年以上款项4.34亿元,占比59.12%。其他应收款主要往来单位中,浙文数字产业发展(东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文东营)期末余额4.13亿元,账龄5年以上款项3.39亿元,相关借款长期未收回;上海搜易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搜易)期末余额1563万元,前期已全额计提坏账损失。公司本期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3845万元,期末坏账准备余额1.27亿元,计提比例约17.37%。
请公司:(1)列示主要其他应收款的具体情况,包括欠款方名称、形成原因、期末余额、账龄分布、期后回款情况、注册资本、是否涉及关联方等,说明是否存在违规借款、资金占用以及其他向关联方或其他方输送利益的情形;(2)结合业务开展情况,说明其他应收款中保证金及押金同比增幅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3)补充披露对浙文东营、上海搜易相关借款及往来款的具体背景,说明款项长期未收回的原因、未来回收安排及可行性,核实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情形;(4)补充披露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具体计提方法,结合欠款方资信状况及款项账龄等情况,说明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及时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 列示主要其他应收款的具体情况,包括欠款方名称、形成原因、期末余额、账龄分布、期后回款情况、注册资本、是否涉及关联方等,说明是否存在违规借款、资金占用以及其他向关联方或其他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截至2025年末,主要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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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不存在违规借款、资金占用以及其他向关联方或其他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二) 结合业务开展情况,说明其他应收款中保证金及押金同比增幅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保证金及押金余额为18,976.17万元,相较年初增加11,523.59万元,经核实主要系公司2025年内新增1.2亿元字节媒体保证金所致,具体业务情况如下:
2024年,公司与字节媒体(天津巨量引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重庆懂车族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广告投放合作,年度结算规模14亿元以上,垫款周期中每季度末投放增长会形成大额授信。字节媒体为对冲信用履约风险、防范账期内回款违约风险,提出要求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合作前置条件。
2025年公司与天津巨量引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将公司2024年度字节媒体合作产生的返点资金中的1.20亿元,转为商务协议下的履约保证金。若合作期间公司无违约行为且双方续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下一合作期间保证金。如合作期满双方不再续约且双方权利义务执行完毕,保证金退还。截至目前,双方合作仍在进行中。
(三) 补充披露对浙文东营、上海搜易相关借款及往来款的具体背景,说明款项长期未收回的原因、未来回收安排及可行性,核实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情形;
1.浙文数字产业发展(东营)有限公司
(1)背景
浙文数字产业发展(东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文数字”),曾用名东营科英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7月31日,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浙文数字原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21年4月20日,公司与禾泰企业管理(山东)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公司所持有的54.55%股份作价人民币4,450.00万元转让。
浙文数字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为支持下属公司土地开发及日常经营,公司向浙文数字及其控股子公司科达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半导体”)提供借款等。截至2021年3月31日,浙文数字尚欠公司3.45亿元,科达半导体尚欠公司0.23亿元,合计3.68亿元。
2021年4月20日,公司与浙文数字、科达半导体签署《还款协议书》,约定计息规则及分期偿还条款,最晚一期于股权转让交割24个月后偿还。浙文数字将其持有的东营财富中心C座房屋向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并约定未经公司书面同意,浙文数字名下案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抵押或设定其他权利限制。
(2)款项长期未收回的原因
《还款协议书》约定的还款来源为浙文东营(原科英置业)房地产项目土地开发经营所得,而东营地区房地产项目开发及土地处置回款周期较长;财富中心C座写字楼为在售商品房,去化尚需时间;其名下东(开)国用(2014)第045号地块中未开发的56,864.60平方米土地由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收购后,已于2026年2月27日由浙文东营以2.713亿元重新摘牌竞得,尚待后续开发变现。上述因素导致借款回收进度较慢。
为保障债权回收,浙文东营(产权持有人)于2023年12月20日与公司签订抵押协议,以其位于东营区府前大街65号2幢301等105项房地产及土地使用权(东(开)国用(2014)第045号)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根据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文数字产业发展(东营)有限公司房地产及土地使用权抵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圆开评报字[2026]第000093号,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抵押房地产及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3.51亿元,评估价值3.61亿元(其中房地产1.12亿元、土地使用权2.50亿元),增值率2.88%。抵押物评估价值高于该项借款账面价值,对债权回收形成较强保障。
(3)未来回收安排及可行性
2024年12月31日,浙文数字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土地调规项目框架协议书;2025年10月23日,土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完成并公示,公示完成后确认土地用地性质调整完成;2026年2月27日,浙文数字按照新用性质及规划条件重新拍得土地;2026年3月9日,正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至此土地商住比调整工作已全部完成。
2026年4月22日,公司与浙文数字及其股东坤毅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黄三角数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还款协议书》,约定自2026年至2030年分阶段以现金及房产偿还借款。为保障开发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同意浙文数字股东以股权质押替换东营财富中心C座房屋抵押手续,相关股权出质手续已于2026年4月22日办理完毕。
截至2026年6月30日,浙文数字开发项目已取得多项实质性进展:完成施工图设计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可研手续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规划方案定稿并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定稿,并报送市交警支队论证评审,地质勘察完成,报告待审。按照计划2026年7至8月完成规划方案审批,预计2026年9月份开工,未来资金回收具备较强的可行性与保障。
2.上海搜易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1)背景
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9)沪0115刑初2850号《刑事判决书》认定,李娟虚构受他人指使的事实,未经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方许可,擅自在浦东新区时代金融中心、国金大厦设立所谓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市场推广部办公室,自称负责人,使用私刻印章与原告签署《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与上海同立会展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搜易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之垫资合同》(本文简称“《垫资合同》”),约定由上海同立会展服务有限公司代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向上海搜易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支付1,575万元。
上海同立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垫资合同》约定,分别于2018年3月21日、2018年4月10日向上海搜易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支付575万元、1000万元。
公司依据案件进展于2019年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债权追缴情况
根据(2019)沪0115刑初2850号《刑事判决书》,公司下属孙公司上海同立会展服务有限公司上述1575万元款项被纳入李娟合同诈骗罪犯罪所得,该违法所得应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后发还上海同立会展服务有限公司。该案件尚未有追缴款项退还上海同立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同立会展服务有限公司起诉上海搜易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要求(1)确认原告与二被告于2018年3月签订的《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与上海同立会展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搜易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之垫资合同》无效;2、被告搜易公司立即返还原告垫资款15,750,000元;3、判令二被告赔偿原告资金占用等损失。上海静安区法院于2023年2月1日作出(2022)沪0106民初18056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一、确认《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与上海同立会展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搜易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之垫资合同》不发生效力;二、被告上海搜易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同立会展服务有限公司返还垫资款15,750,000元。上海同立会展服务有限公司依法向上海静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2023)沪0106执15207号。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于2024年3月19日分别向上海同立支付强制执行款3230.67元、119771.21元。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30日作出(2024)沪03破960号民事裁定,受理了上海搜易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破产申请。2025年12月3日,根据(2024)沪03破960号《上海搜易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补充财产分配的报告》,上海同立会展服务有限公司获得清偿债权金额为20141.67元,该款项已于2026年3月2日收到。
在该案件中,破产管理人发现上海搜易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原股东存在抽逃出资的重大嫌疑,但是并未依法追究。上海同立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正在拟定诉讼方案,继续追究其原股东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
3.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情形
浙文东营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营科英置业有限公司,2021年4月公司将该股权转让给禾泰企业管理(山东)有限公司;该公司后更名为浙文数字产业发展(东营)有限公司。该项借款5年以上款项339,240,765.93元主要形成于公司2020年10月控制权变更之前;该借款系公司历史上向原控股子公司提供、并于2020年控制权变更前主要形成的存量款项,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入主后已通过签署《还款协议书》约定计息还款、取得房地产抵押担保等方式积极推进清收,该借款的历史形成背景具有商业合理性,不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形。
上海搜易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系公司的业务合作方,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往来款的历史形成背景具有商业合理性,不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形。
(四)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
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量。对于信用风险特征相近、未识别出单项重大信用减值迹象的款项,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发生逾期、涉诉或仲裁、被强制执行、无可执行财产、注销、破产重整、涉嫌合同诈骗或其他表明预计无法全部收回的欠款方,公司将其纳入单项计提范围,结合欠款方资信状况、账龄、诉讼及执行进展、预计可回收金额等因素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账面余额为6,305.31万元,坏账准备为4,219.62万元,综合计提比例为66.92%。该范围即本次回复所称欠款方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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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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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见,公司在2024年末已对多项存在客观减值迹象的其他应收款进行单项识别并计提坏账准备,包括上海搜易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华夏金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湖南猎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海南达达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及部分零星单位等;2025年末对上述对象继续单项评估,并对天津睿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极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会合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蓝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三川科技有限公司等本期或期后出现逾期、涉诉、注销、涉嫌合同诈骗、执行风险或预计无法收回迹象的单位及时纳入单项计提范围。
因此,2025年末单项计提不是对相关风险的首次集中识别,而是在2024年末已单项识别和计提基础上的持续跟踪、滚动复核和动态调整。公司已在资产负债表日结合各欠款方信用风险变化、账龄迁徙、诉讼执行及回款情况重新评估,并根据可回收性变化及时调整坏账准备。
综上,公司对其他应收款中存在客观减值迹象的欠款方已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结合欠款方资信状况、款项账龄、逾期及诉讼执行情况、注销或破产状态、预计可收回金额等因素进行评估。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及时。
(五)核查程序及结论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1)获取其他应收款明细表,按款项性质(借款、履约保证金、业务垫付款、往来款等)及账龄进行分析,核对期末余额、账龄分布及主要欠款方金额与账簿、财务报表披露是否一致;(2)对主要其他应收款欠款方实施函证程序,核对期末余额、款项性质及账龄,对未回函的检查合同、付款凭证、对账单等支持性文件执行替代程序;(3)通过互联网查询核查主要欠款方(含浙文东营、上海搜易、字节系媒体、长安汽车等保证金对象及往来款对手方)的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及注册资本,核实其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违规借款、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向关联方或其他方输送利益的情形;(4)针对浙文东营借款,取得并检查《还款协议书》、临2021-045号《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房地产抵押协议及《资产评估报告》(天圆开评报字[2026]第000093号),了解借款形成背景、股权转让及关联关系终止、协议约定、计息及抵押担保安排;(5)针对上海搜易往来款,取得并检查《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及破产受理裁定与财产分配报告等法律文书,了解款项形成背景、诉讼执行及破产清偿进展;(6)针对保证金及押金同比大幅增长,检查公司与字节媒体的合作合同、补充协议及保证金协议,结合业务结算规模与合作模式,评价保证金及押金增长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7)复核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单项计提部分,复核管理层对各欠款方预期可收回金额的判断依据(资信状况、账龄、诉讼及执行进展、破产进展、抵押担保等),评价单项计提比例的适当性;对组合计提部分,评价按信用风险特征及账龄划分组合的合理性、预期信用损失率的确定依据,测试坏账准备计算的准确性;(8)结合资产负债表日后回款情况,检查主要其他应收款期后回款金额及进展,评价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及时性;(9)检查其他应收款及其坏账准备相关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1)公司已列示主要其他应收款欠款方的名称、形成原因、期末余额、账龄分布、期后回款情况、注册资本及是否涉及关联方等情况。经核查,上述其他应收款主要系媒体平台履约保证金、业务垫付款及历史往来借款,具有相应业务背景;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文东营、上海搜易等相关欠款方均不属于公司关联方,未发现存在违规借款、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通过其他应收款向关联方或其他方输送利益的情形。(2)公司其他应收款中保证金及押金同比增幅较大,主要系2025年度新增字节媒体履约保证金所致。该保证金系媒体平台为对冲授信及账期回款违约风险、要求代理商缴纳的合作前置条件,具有商业合理性。经核查,上述保证金及押金增长的原因及金额与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情况相符;(3)公司关于浙文东营、上海搜易相关款项的余额、账龄、款项性质、抵押担保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与经审计的 2025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披露一致;关于借款背景、协议约定、回收安排、关联关系及是否存在资金占用的说明,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不一致。
四、关于预付款项
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4.57亿元,同比增长86.11%,增幅较大,主要系本期预付媒体资源采购款。根据年报,前五名预付对象期末余额合计占比92.24%,其中第三大预付对象期末余额1504万元,账龄超过1年款项余额1217万元,原因为供应商返点未结算,公司本期未计提预付款项减值准备。
请公司:(1)结合行业惯例及业务模式,说明预付款项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预付媒体资源采购款对应的具体合同情况及执行进度;(2)补充披露上述返点的具体形成原因、对应业务合同及执行情况、长期未结算的原因,说明预付对象拖欠大额返点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未对相关款项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是否充分;(3)列示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前五名对象的交易背景、预付金额、业务进展、注册资本、资信情况及结算政策,说明是否存在资金通过预付款项最终流向关联方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结合行业惯例及业务模式,说明预付款项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预付媒体资源采购款对应的具体合同情况及执行进度;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预付账款余额为4.57亿元,较年初增加2.11亿元。经核实,该增量主要系字节系媒体平台增加1.87亿元及新浪系媒体平台增加0.45亿元所致。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1.近年来,主流媒体平台持续加强信用风险控制管理,商业化授信比例逐步降低,并鼓励代理商采用付款担保、预付充值等多元化结算方式。经公司内部综合评估,付款担保方式并不完全适用于公司当前的业务现状。因此,公司采用预付款方式结算媒体款。
字节系媒体平台1.87亿元的增量中,厦门今日头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长1.20亿元系上述原因所致。公司效果广告及千川业务具有消耗快、频次高的特点,按照行业惯例与媒体结算规则,代理商需提前向媒体平台充值以锁定流量资源,其正常消耗周期基本为次月。
2.WPP业务
字节系媒体平台增量中约0.50亿元及新浪系媒体平台增量0.45亿元均由WPP业务垫资产生。针对该部分垫资,公司将在后续媒体平台年度返点结算中予以扣留抵扣,垫资风险整体可控。
字节系预付款项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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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系预付款项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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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充披露上述返点的具体形成原因、对应业务合同及执行情况、长期未结算的原因,说明预付对象拖欠大额返点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未对相关款项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是否充分;
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百孚思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孚思”)与WPP集团合作已长达十年,作为WPP汽车垂直媒体大盘供应商,双方长期开展广告投放合作。部分媒体渠道WPP整体采买体量更大,可享有优于百孚思直采的媒体优惠政策,因此相关投放订单统一通过WPP渠道下单。
2023、2024年度投放订单存在跨年度的情形,双方完成下单金额核对工作;业务返点依照对应媒体标准结算周期开展对账结算。2024年WPP内部相关业务部门结算周期较长,目前双方已通过邮件完成全部相关数据确认。
基于实际业务发生情况,百孚思已按权责发生制分别在2023年度、2024年度足额计提对应广告业务返点,并计入应付账款科目(报表负值重分类至预付账款)。该部分返点此前未能完成全部结算支付,一方面受WPP内部组织调整影响,另一方面双方记账规则、收益确认节点、入账统计口径存在差异,业务对账工作持续推进。现阶段双方仍存续下游持续业务合作,对应应付返点款项兑付无资金风险,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2025年年末公司预付WPP公司1,503.72万元,截至2026年6月底,双方已完成2023年度广告返点结算金额822万元。后续百孚思将持续对接WPP内部审批及对账流程,持续跟进对方结算进度,主动沟通推动剩余未结算返点尽快完成对账与支付。
(三)列示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前五名对象的交易背景、预付金额、业务进展、注册资本、资信情况及结算政策,说明是否存在资金通过预付款项最终流向关联方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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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不存在资金通过预付款项最终流向关联方的情形。
(四)核查程序及结论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1)了解、评价并测试公司与采购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2)获取预付款项明细表,核对期末余额、账龄及前五名预付对象金额与账簿、报表的一致性;(3)检查主要媒体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了解结算方式、充值规则及执行进度等情况,评价预付款项大幅增长的商业合理性;(4)对主要预付对象实施函证,核对预付余额;(5)通过互联网查询核查主要预付对象及返点欠款方的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核实其是否为公司关联方、是否存在资金通过预付款项流向关联方的情形;(6)结合期后预付款项结转情况,评价预付款项的可回收性及未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是否充分;(7)检查预付款项相关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1)公司预付款项本期大幅增长,主要系字节系、新浪系等媒体平台加强信用管控、要求“先充值后消耗”,以及公司为WPP媒介代理业务垫资所致,与行业惯例及公司业务模式相符,相关预付媒体资源采购款对应的合同真实、执行正常;(2)返点未及时结算主要系WPP内部组织架构调整及双方对账周期所致,公司已按权责发生制足额计提对应返点,相关款项具有商业合理性;考虑双方持续业务合作及款项兑付无重大资金风险,本期未计提预付款项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3)经核查,前五名预付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资金通过预付款项直接或间接流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五、关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年报显示,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末余额1.30亿元,自2024年新增后余额未发生变动,公司未披露相关项目明细。
请公司补充披露:(1)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明细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投资成本、投资时间、持股比例、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实际控制人、初始确认及后续计量方式、投资过程中履行决策审批程序的情况;(2)投资标的与公司及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往来,是否存在投资款项直接或间接流向关联方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明细情况
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129,775,700.44 元,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派瑞威行互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派瑞”)持有的深圳市微网力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网力合”)27.7197% 股权,为该科目唯一构成项目。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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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网力合的核心运营主体为成都微网优联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微网”),主要为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运营商及大型品牌商提供通信设备代工及服务。成都微网2021-2022年期间业务发展较好,2023年获得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投资。2024年受通讯设备行业结构性调整影响,路由器产品需求下降,但公司已通过入库华为供应商等方式应对,储备意向订单约18亿元。公司作为新都区重点企业,持续获得地方国资支持。
投资过程中履行决策审批程序的情况如下:
(1)投资背景
详见本问询函回复二、(一)2所述。
(2)司法执行及内部决策过程
公司就众叙系公司欠款分别于2023年12月、2024年3月向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因众叙系公司等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公司于2024年4月、5月向临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对胜泷公司持有的深圳微网的股权申请评估拍卖。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发布拍卖公告,确定首次拍卖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起拍价即为评估价129,775,700.44元。
经公司党委会、CEO办公会审议决策,公司作为申请执行人参与竞拍,以起拍价成功竞得上述股权,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股权依法转移至公司名下。司法拍卖过程由法院全程监督,拍卖结果已由法院出具裁定书确认,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已依法办理完毕。本次投资属于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对质押股权的受偿行为。
1.微网力合情况
微网力合基本工商登记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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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方面,微网力合股东及持股比例为:深圳市微网创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0.10%(认缴出资5,010.0044万元)、北京派瑞威行互联技术有限公司27.72%(认缴出资2,771.97万元,对应持股27.7197%,即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香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8.00%(认缴出资1,800万元)、深圳市众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18%(认缴出资418.0244万元)、深圳市胜泷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0%(认缴出资0.0012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派瑞经司法拍卖竞得的27.7197%股权(原由深圳市胜泷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现登记于北京派瑞名下。微网力合实际控制人为陈涛,通过全资持有的深圳市微网创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控制50.10%股权,并经其他主体间接持股,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52.15%。
成都微网基本工商登记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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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该项资产的取得方式
本项股权并非公司主动对外现金投资,而是公司为清收对众叙系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通过司法拍卖以物抵债取得。微网力合股权原系上述应收债权项下的质押担保标的,由债务人一方深圳市胜泷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派瑞经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程序,以起拍价 12,977.57 万元(与评估值一致,即 129,775,700.44 元)竞得胜泷所持微网力合 27.7197% 股权,形成本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拍卖价款经法院按生效法律文书退回公司及相关债权主体,用于抵减对众叙系公司的应收账款。相关取得系通过司法拍卖公开程序完成。
3.初始确认与后续计量、公允价值未变动的原因
公司取得该股权系为清收对众叙系公司的应收债权、通过司法拍卖以物抵债形成,拟择机处置变现。
公司未向微网力合派驻董事、未参与其日常生产经营决策,不对其构成重大影响,故未作为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而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列报。
后续计量方面,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股权公允价值维持为取得成本129,775,700.44元、较期初未发生变动,主要原因:一是该股权系2024年12月经评估并司法拍卖取得,取得日距资产负债表日较近,取得成本(评估值/拍卖成交价)仍为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二是该股权目前处于与大股东方商谈按成本回购的过程中,尚未形成可变动公允价值计量的新证据。公司将持续跟踪微网力合经营及股权处置进展,如取得可靠的公允价值证据将及时调整。
(二)投资标的与公司及关联方的关系及资金流向
本项股权系公司为清收对众叙系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经司法拍卖以物抵债取得;微网力合股权原系上述应收债权项下的质押担保标的。除因该债权清收形成的关系外,微网力合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众叙系公司与公司之间无关联关系,公司判断相关方为因债权债务关系形成往来的非关联第三方。
本项资产系子公司北京派瑞支付的司法拍卖价款12,977.57万元,经法院按生效法律文书退回公司及相关债权主体,资金回流至公司体系并用于抵减对众叙系公司的应收账款,未流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投资款项直接或间接流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三)核查程序及结论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1)取得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评估报告、法院法律文书及股权变更登记资料,核查该股权的取得方式、成本、持股比例及取得时间;(2)检查公司关于该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的会计处理,评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及期末公允价值未变动的合理性;(3)通过互联网查询微网力合工商登记情况,核查其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及其与公司的关联关系;(4)核查拍卖价款的资金流向及退回路径,判断是否存在投资款项流向关联方的情形。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期末余额、构成、取得方式及会计计量与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披露一致;关于投资明细、关联关系及资金流向的说明,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不一致的情形。
六、关于货币资金
年报显示,公司期末货币资金10.26亿元、同比增长71.72%,大额存单合计11.06亿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中大额存单4.03亿元,非流动资产中大额存单7.03亿元。公司期末短期借款20.68亿元,同比增长48.92%,公司在持有大额现金的同时新增短期借款。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收入4990万元,同比微增4.26%,利息费用7393万元,同比增长55.07%。报告期末公司受限资产3.27亿元,其中受限货币资金1.87亿元,较上年末799万元大幅增长,受限大额存单1.4亿元,处于质押状态,但无实际借款。
请公司:(1)补充披露主要货币资金存放情况,包括存放机构、金额、账户性质、利率、受限情况等,并逐项列示受限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受限金额、受限期限、对应业务背景等;(2)结合月度日均货币资金规模、利率水平,分析说明利息收入和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3)结合短期借款规模变动情况、利率水平等,说明公司在货币资金较多的情况下对外新增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4)自查并说明货币资金是否存在其他潜在限制性安排,是否存在质押货币资金或存单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与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以及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主要货币资金存放情况,包括存放机构、金额、账户性质、利率、受限情况等,并逐项列示受限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受限金额、受限期限、对应业务背景等;
公司主要货币资金、大额存单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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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合月度日均货币资金规模、利率水平,分析说明利息收入和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
2025年度公司利息收入主要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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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公司各月度日均货币资金规模、利率水平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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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按季度结息,活期存款利率自律上限为0.45%;
注2:星巢网络自2025年7月起并表,抬高了公司货币资金日均余额。截至2025年12月末,星巢网络资金32,460.74万元,扣除后公司资金余额61,525.12万元。
2025年度公司持有大额存单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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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未到期大额存单中约6亿元系使用募集资金购买。
2025年度,公司日均货币资金余额为80,329.40万元,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活期存款方式,部分大额资金银行账户签有协定存款协议;公司持有大额存单采用票面利率计提利息收入,公司整体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相匹配。
(三)结合短期借款规模变动情况、利率水平等,说明公司在货币资金较多的情况下对外新增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1.2025年度,公司短期借款余额、货币资金余额及各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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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5年7月公司并购星巢网络,业务独立运营,相关资金予以剔除。
从上图看,2025年度公司短期借款月均余额约20亿元左右,货币资金月均余额(不含星巢)约6.35亿元。
(1)公司主营业务为互联网营销服务,该业务资金需求量大,对资金流动性要求高,2025年各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金额维持在基本平衡;2025年初公司新增算力业务,因购买算力设备需求瞬时新增资金需求,两类业务均需匹配银行贷款资金以支撑业务。
(2)公司于2025年7月并购星巢网络,支付并购对价需银行贷款资金支撑。
2.截至2025年末,公司银行贷款利率水平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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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末,公司大额存单利率水平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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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剔除约6亿元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外,尚有约4亿元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大额存单。
(四)自查并说明货币资金是否存在其他潜在限制性安排,是否存在质押货币资金或存单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与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以及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公司货币资金不存在其他潜在限制性安排,不存在质押货币资金或存单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与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以及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五)核查程序及结论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1)了解、评价并测试公司与货币资金、存款及借款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2)取得货币资金及大额存单明细表,核对各存放机构、账户性质、币种、利率及期末余额与账簿、报表的一致性;(3)对主要银行账户、大额存单及借款实施函证,取得银行询证函回函并核对余额、受限情况及质押担保信息;(4)取得银行对账单及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检查是否存在质押、冻结等受限情形,并逐项核对受限金额、受限期限及对应业务背景;(5)结合月度日均货币资金规模、存款利率及大额存单票面利率,重新测算并复核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6)结合短期借款规模、利率水平及各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公司在持有较多货币资金的同时新增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7)核查是否存在质押货币资金或存单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与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以及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形;(8)检查货币资金相关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1)公司货币资金及大额存单的存放机构、账户性质、利率及期末余额与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披露一致,受限资产的受限金额、期限及业务背景说明与我们获取的资料在重大方面一致;(2)公司利息收入与各月日均货币资金规模、存款及大额存单利率水平基本匹配,未发现异常;(3)公司在持有较多货币资金的同时新增短期借款,主要系互联网营销业务资金需求量大、算力设备采购及并购星巢网络支付对价需银行贷款支撑,并存在存贷时间错配、大额存单利率相对较高等因素,具有合理商业理由;(4)公司货币资金不存在其他潜在限制性安排,不存在质押货币资金或存单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与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以及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七、关于收入
年报显示,公司主营业务分为数智营销、数字文化、算力基础设施三大板块,2025年合计实现营业收入83.49亿元,同比增长8.28%,公司仅披露分地区情况,未披露分行业、分产品、分销售模式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华北地区毛利率为5.95%,同比减少11.09个百分点;东北地区毛利率为-25.15%,同比减少33.25个百分点,区域毛利率波动较大。分季度看,公司四个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20.43亿元、16.70亿元、18.92亿元、27.44亿元,第四季度收入占比32.87%。
请公司:(1)补充披露分行业、分产品、分销售模式经营情况,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及其同比变动情况,结合行业及可比公司情况,并说明相关指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华北、东北地区的具体业务构成、主要客户及项目分布、成本费用归集等情况,说明上述地区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业务模式、公司在相关业务开展中承担的角色,说明不同业务类型下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及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4)说明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变动趋势相符,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分行业、分产品、分销售模式经营情况,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及其同比变动情况,结合行业及可比公司情况,并说明相关指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1.披露分行业、分产品、分销售模式经营情况,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及其同比变动情况。
(1)分行业\产品、分销售模式经营情况
(下转7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