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71 证券简称:纬德信息 公告编号:2026-033
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6.6950万股(调整后)
● 归属股票来源: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150.6384万股(调整后)
(3)授予价格:7.05元/股(调整后)
(4)授予人数:15人
(5)激励计划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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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归属的条件未成就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等情形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进行考核,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营业收入增长率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2026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扣除当年及之后年度新设子公司、投资并购产生的新增营业收入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比例。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档次,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
■
若公司层面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权益由公司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9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23)。
(3)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6)。
(5)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6)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026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7)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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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6.6950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符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时间的说明
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5年7月17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7月17日至2027年7月16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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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鉴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或D,其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一个归属期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应当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作废数量为68.6242万股。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5年7月17日
(二)归属数量:6.6950万股
(三)归属人数:3人
(四)授予价格:7.05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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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3名激励对象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6.6950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中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名,可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66,950股,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内剩余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86,242股由公司作废处理。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71 证券简称:纬德信息 公告编号:2026-030
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82号创新大厦C1栋401房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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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16,850,76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共计1,080,000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本次股东会计算相关比例时已扣除上述已回购股份。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尹健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翟炜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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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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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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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2、议案1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长安(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华锐、应胜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长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71 证券简称:纬德信息 公告编号:2026-034
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9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23)。
3、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6)。
5、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6、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026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7、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因此公司将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3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其余 12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其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一个归属期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应当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作废数量为68.6242万股。
根据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因三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以及十二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D”等因素,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71 证券简称:纬德信息 公告编号:2026-031
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以即时通讯工具的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6年7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尹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9.87元/股调整为7.05元/股,授予数量由108万股调整为150.6384万股。
本次调整事项系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第三次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6.6950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第三次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3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其余 12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董事会认为其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一个归属期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应当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作废数量为68.6242万股。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第三次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第三次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以及《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能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第三次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或者个人自愿放弃的股票期权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以及可行权数量;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终止本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适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托财务顾问(如需)、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6年8月10日14:30在广州市黄埔区科联东路39号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6)。
特此公告。
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71 证券简称:纬德信息 公告编号:2026-035
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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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员工总数指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含子公司)全部职工人数。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有75.3192万股仍在有效期内未归属。本激励计划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相关联系。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拟授出的股票期权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77.00万份的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1,685.08万股的0.66%。本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在有效期内。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四、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人数/范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计15人,约占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全部职工人数的6.38%,包括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时以及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含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
(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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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股票期权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该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类别,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公司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薪酬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薪酬委员会核实。
(五)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的,该激励对象不得被授予股票期权,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五、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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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2元/份,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每股32元的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23.72元。
2、本激励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26.70元。
六、本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日期及期限
1、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60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股票期权失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入60日期限之内。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本激励计划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等待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3、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届满之后,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进入可行权期。股票期权在满足相应行权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进行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者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或发生变更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4、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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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5、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后其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的获授股票行权后不设置禁售期,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豁免短线交易情形除外)。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短线交易的规定发生变化,则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处理上述情形。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七、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
(一)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6年-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进行考核,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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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营业收入增长率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如考核期内公司完成并购厦门海晟融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晟融创”)并将其纳入并表范围的,则该考核年度及之后考核年度的公司营业收入考核扣除海晟融创的营业收入。
2.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个人层面行权比例(Y)。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档次,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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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个人层面行权比例(Y)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激励计划考核指标的设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基本规定。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面,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层面业绩指标为营业收入增长率。营业收入指标是衡量企业经营状况、成长性、市场占有率、预测企业未来业务拓展趋势的重要标志。公司层面整体指标设计有利于公司在面对行业竞争时能够稳健发展,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利于调动激励对象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促使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公司所设定的考核目标科学、合理,充分考虑了当前经营状况、未来战略发展规划以及激励效果等综合因素。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行权的条件。
综上,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八、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一)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2、配股
Q=Q0×P1×(1+n)÷(P1+P2×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3、缩股
Q=Q0×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缩股比例(即1股公司股票缩为n股股票);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4、派息、增发
公司在发生派息、增发新股的情况下,股票期权数量不做调整。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2、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3、缩股
P=P0÷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n为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5、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做调整。
(三)股票期权的调整程序
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本激励计划所列明的原因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当出现上述情况时,应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应聘请律师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向公司董事会出具专业意见。调整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时公告律师事务所意见。
九、公司授予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生效程序
1、薪酬委员会负责拟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应当依法对本激励计划作出决议。董事会审议本激励计划时,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董事会应当在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并履行公示、公告程序后,将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负责实施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和注销等工作。
3、薪酬委员会应当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对本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4、公司应当在召开股东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薪酬委员会应当对股权激励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司应当在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薪酬委员会对激励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公司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并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或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均不得成为激励对象,但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不属于内幕交易的情形除外。
(下转1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