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泰标普5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二级市场
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国泰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标普500ETF国泰,基金代码:159612,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出现较大幅度溢价。2026年7月24日,本基金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965元,收盘时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为1.8680元。特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密切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如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若本基金2026年7月27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通过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及连续停牌等措施,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本基金跟踪标普500指数,敬请投资者关注产品风险,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进行投资。
2、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实际申赎状态请以最新公告为准。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3、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7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国泰聚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泰聚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6年7月27日起对国泰聚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部分条款,同时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中的部分表述或信息。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现有的基金份额自动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不变)。目前已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为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其中,A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06596,C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28497。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申购费用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C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机构投资者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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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个人投资者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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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1%÷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具体收取/返还方式如下:
1)直销机构
对于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人。
2)其他销售机构
对于投资人持续持有期限未超过一年(即365天,下同)的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对于投资人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C类基金份额,继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人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人。
(4)管理费、托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A类基金份额相同。
3、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C类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大会表决权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A类和C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5、C类基金份额申购金额及赎回份额的限制
(1)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申购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赎回份额的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数为1.00份,若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00份,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
(3)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但各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人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及修订后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生效的时间安排
自2026年7月27日起,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生效;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请见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
三、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的内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且已经履行了适当程序。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和更新。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暂不开通直销机构销售渠道,C类基金份额如开通直销机构销售渠道,请见届时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及其更新,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4、投资人可访问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7日
附件一:
《国泰聚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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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国泰聚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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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聚盈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7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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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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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提示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2)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到面值或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2)咨询办法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免长途话费)、021-31089000;
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