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127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3.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22号)。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的具体情况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分别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经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同意为公司提供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贷款金额为18,0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3年(如监管政策调整,可在合规前提下调整期限)。
《贷款承诺函》的获得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方案积极实施回购股份。
除上述贷款外,本次回购的其余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金额和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公司将根据贷款资金实际到账情况、资金使用规定和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严格遵守贷款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