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
● 是否有董事投反对或弃权票:否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7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7月24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张兵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兵先生、向文胜先生、陈小华先生、杨一伍先生和沈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嘉赋先生、陈琳先生、李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李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且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因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发生变动,另外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和《公司章程》修订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8月12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3项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1)。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指定刘伟先生、张帅先生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
现因刘伟先生工作变动调离华泰联合证券,无法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华泰联合证券经通知公司并在协商后,决定更换该保荐代表人,由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石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刘伟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由石伟先生和张帅先生作为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工作的职责,持续督导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不影响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刘伟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8日
附件:石伟个人简历
石伟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包括沐曦股份(688802.SH)科创板IPO、华电新能(600930.SH)主板IPO、金房能源(001210.SZ)主板IPO、钢研高纳(300034.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首钢股份(000959.SZ)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因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发生变动,且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和《公司章程》修订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8月12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中庄路299号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12日
至2026年8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网址: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七)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8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中庄路299号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和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或邮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6年8月11日16:3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中庄路299号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15341
联系人:徐雯
联系电话:0512-50103288
传真:0512-50103111
邮箱:ir@asem.cn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需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出示能够证明其身份的相关证明文件,验证入场办理签到。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森股份”)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兵先生、向文胜先生、陈小华先生、杨一伍先生和沈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嘉赋先生、陈琳先生、李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李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自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新任董事的薪酬方案参照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8日
附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兵先生,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毕业于复旦大学微电子与电子固体学专业;苏州市人大代表。曾任职于陶氏化学电子材料、新加坡PMI公司。2010年3月至今在艾森股份担任董事长。
张兵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644,269股,间接持有3,114,142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向文胜先生,196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国防科技大学,曾先后任职于安靠封装测试(上海)有限公司、珠海越亚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5月至今在艾森股份担任总经理、研发负责人,2017年11月至今任艾森股份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向文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0,000股,间接持有906,081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小华先生,197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南京大学,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明基电通有限公司。2016年10月至2024年2月任艾森股份财务总监,2017年11月至2023年12月任艾森股份副总经理、董事、董事会秘书,2023年12月至今任艾森股份常务副总经理、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小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40,396股,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和二类限制性股票持有15,400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一伍先生,198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苏州大学。2010年3月至今历任艾森股份经理、销售总监,2017年11月至今任艾森股份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一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51,059股,间接持有821,740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沈鑫先生,198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美国班尼迪克大学。曾任职于依工特种材料(苏州)有限公司。2017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制造总监、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鑫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和二类限制性股票持有42,000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嘉赋先生,196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子材料与元器件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曾先后任职于南京大学、丹麦哥本哈根大学、美国Purdue大学、美国西北大学、美国德克萨斯大学。现任武汉理工大学物理与力学学院兼集成电路学院教授,集成电路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学位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嘉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琳先生,198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微电子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复旦大学。曾任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复旦大学副研究员。现任复旦大学集成电路与微纳电子创新学院教授、上海集成电路制造业创新中心顾问,并入选国家级领军人才计划。同时,陈琳先生任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挺先生,199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曾先后任职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财经大学。2022年8月至今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2024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