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06 证券简称:财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6-030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7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6年7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提名张成福先生(简历附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张成福先生正式履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责,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责,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预审通过,并出具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聘任肖一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主任(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预审通过。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关于调整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优化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预审通过。
(四)《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与本公告同日发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成福)
(三)《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成福)
特此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8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成福先生,196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87年7月至今,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1996年6月晋升为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成福先生目前还兼任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北京市人民政府参事。
截至目前,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独立董事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及相关任职条件,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0906 证券简称:财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6-031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肖一飞先生(简历附后)为总经理助理、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主任(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肖一飞先生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基金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肖一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特此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8日
附件:
肖一飞先生简历
肖一飞先生,1987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硕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10年11月至2015年12月,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固定收益融资总部执行董事、业务一部总经理等职务;2016年1月至2018年8月,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融资总部业务执行董事;2018年8月至今,历任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债券融资团队员工、债券融资部(北京)总经理、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固定收益融资总部债券融资部(北京)总经理、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固定收益融资总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906 证券简称:财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6-032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8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石家庄市胜利南大街87号兴石广场1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12日
至2026年8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就本次股东会《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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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2026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6-030)与本公告同日发布。此外,本次股东会会议材料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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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
(五)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投资者,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时,除现场出示上述登记材料原件外,还需另行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由股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4、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并转交会务人员。
(二)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26年8月10日(星期一)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6:30
(三)登记地点
石家庄市胜利南大街87号兴石广场1号楼27层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胜利南大街87号兴石广场1号楼27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员:赵少远
联系电话:0311-66006222
传真号码:0311-66006200
电子信箱:cdzqdbs@cdzq.com
(二)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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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06 证券简称:财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6-033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运营”)持有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财达证券”)344,458,850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62%;河北省国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投资”)持有公司30,000,000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2%。国控投资作为国控运营的子公司,因股权控制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并合计持有公司374,458,850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54%。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4年5月7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收悉股东国控运营《关于协助办理股东减持计划提示性公告的函》。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国控运营计划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11月1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2,450,000股公司A股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2,450,000股公司A股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上述股份减持价格在遵守前期承诺的基础上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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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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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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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2.若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1、国控运营、国控投资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本公司承诺,自财达证券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财达证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财达证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审慎性监管的相关要求及《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一一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根据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期限。”
2、国控运营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
“(1)对于本公司在财达证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财达证券股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公司承诺的相关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本公司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减持,如需减持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
(2)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本公司将以不低于财达证券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24个月内减持股份数合计不得超过本公司目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财达证券股份总数的35%;本公司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具体的减持计划。
(3)自财达证券上市之日至本公司减持之日,若财达证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或除息事项,则上述承诺的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4)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关于解锁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意向的上述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进行减持的,则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至财达证券,并同意归财达证券所有。”
3、国控运营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在财达证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履行承诺的内容、原因及后续处理等,并向财达证券股东和社会公众公开道歉;
(2)自愿接受社会监督,中国证监会等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督促本公司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同时本公司接受中国证监会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处理;
(3)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财达证券、财达证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财达证券、财达证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可变更承诺或提出新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但需经财达证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因违反相关公开承诺事项取得的收入(包括违反股份锁定、股份减持意向、股份减持价格等承诺而出售股份所得之价款)归财达证券所有,本公司在取得收入后五日内将该等收入汇入财达证券指定账户;
(6)自本公司违反公开承诺事项之日起,本公司不转让所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财达证券股份,暂停本公司(及所控制企业)在财达证券处获取现金分红,并同意财达证券将暂停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企业)发放的现金分红直接用于执行本公司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公司未履行承诺给财达证券、财达证券其他股东或社会公众投资者造成的损失,直至本公司依法遵守有关承诺或依法履行有关法律义务时为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国控运营的本次减持计划系根据其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等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国控运营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国控运营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转让或减持;遵守其在财达证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