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6-061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7月27日收到计高雄先生递交的辞去所兼任的副总经理职务的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计高雄先生因该工作需要辞去所兼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计高雄先生仍将在公司任职,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计高雄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计高雄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经营和管理的正常运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计高雄先生持有1,070,000股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计高雄先生在担任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7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6-062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26年7月6日、2026年7月11日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5)、《关于增加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提案暨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并于2026年7月21日披露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于2026年7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登州路289号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研发大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经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并同意,本次会议由董事计高雄先生主持。
(2)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7人,代表股份254,565,8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05%。
(3)境外上市全球存托凭证持有人委托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缪汉根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议案的表决结果:
(1)《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
具体结果如下:
1.01选举胡贵洋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胡贵洋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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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储可凡、梁天锐;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7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6-063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7月23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7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调整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调整后的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缪汉根先生(主任委员)、计高雄先生、胡贵洋先生、任志刚先生4人组成。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职能部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公司治理,优化管理架构,明晰权责体系,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与管理水平,公司对职能部门进行调整,将运营管理部核心职能调整至供应链管理中心。调整后,管理层下设部门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财务管理部、审计合规部、数智化部、人事行政部、供应链管理中心六个部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