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
予禁止决定书》暨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6-086
债券代码:113058 转债简称:友发转债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
予禁止决定书》暨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友发集团”)于 2026 年 6 月 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沧州隆泰迪管道科技有限公司 53%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现金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向王春建、李金刚、孙丽与仉新钢收购其持有的沧州隆泰迪管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隆泰迪”)53%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67,215.66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友发集团将持有沧州隆泰迪 53%的股权,沧州隆泰迪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026 年 6 月 1 日,标的公司股东王春建、王迪、李金刚、孙丽、仉新钢与公司、天津隆泰迪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隆泰迪”)在天津市静海区签订了《沧州隆泰迪管道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由公司、天津隆泰迪分别收购沧州隆泰迪 53%、4%的股权。
本次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购沧州隆泰迪管道科技有限公司 53%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6〕373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对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沧州隆泰迪管道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不予禁止。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三、备查文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6〕373号)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7 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