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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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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6-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806 证券简称:泰诺麦博 公告编号:2026-005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8月14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珠海市金湾区珠海大道6366号6C栋 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14日

至2026年8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中国日报网、中国金融新闻网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HUAXIN LIAO、郑伟宏、珠海琴创高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琴创未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泰诺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珠海琴创世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琴创卓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琴创超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康君仲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康君承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前湾新区康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8月13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邮箱(发送至tnm_ir@trinomab.com)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箱送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8月13日17:00,信函、传真、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珠海大道6366号6C栋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6-7795986

特此公告。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806 证券简称:泰诺麦博 公告编号:2026-001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

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及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6 年7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07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9,081,92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46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6年7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6)验字第70060284_G02号)审验确认。公司股票于2026年 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91,464,262股变更为460,546,19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91,464,262元变更为460,546,190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为准。

此外,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经营范围的规范表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规范化表述调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际影响,具体表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内容为准。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如下:“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相关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将《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名称变更为《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草案)》中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内容为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章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具体事宜。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88806 证券简称:泰诺麦博 公告编号:2026-002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对本议案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07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081,92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4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98,924,678.88元,扣除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发行费用(不含可抵扣增值税)人民币111,186,327.6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7,738,351.26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6年7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6)验字第70060284_G02号)。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账户开设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

由于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顺利推进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26年7月16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投入金额共计人民币16,573.37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6,573.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118.63万元(不含可抵扣增值税)。截至2026年7月16日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283.44万元(不含可抵扣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60284_G07号)。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说明:“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际资金需求,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与发行申请相关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573.3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1,283.44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议案相关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 证发〔2025〕69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有关规定,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保荐人对泰诺麦博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截至2026年7月16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特此公告。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88806 证券简称:泰诺麦博 公告编号:2026-003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高责任险的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10,00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险费预算:不超过5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作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保险责任、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保险合同、保险单等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在后续董高责任险合同期满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二、审议程序

2026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因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议案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88806 证券简称:泰诺麦博 公告编号:2026-004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7月2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7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HUAXIN LIAO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以及制度全文。

(四)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为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保险费用为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金额最终根据保险公司报价及协商,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基于审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8月14日下午1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5)。

特此公告。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7 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