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6-054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通线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24日发出,会议于2026年7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文东主持,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经参会董事书面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7月2日,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5年8月1日,董事会认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即将届满,公司同意于限售期限届满日2026年8月3日(因8月1日为非交易日,往后顺延至第一个交易日)对104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2,387,759股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关联董事葛效阳先生、付长坤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由于宏观环境动荡,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增加2026年度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增加至3,5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增加至35,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本次增加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期限(2026年5月22日后12个月)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求,为进一步扩大海外子公司产能,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华通国际(亚太)有限公司对釜山电缆工程有限公司(Pusan Cables & Engineering Co., Ltd,以下简称“釜山电缆”)增资不超过4,500万美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全资孙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拓宽公司多元化融资渠道、调整公司债务结构,更好地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流动资金需求,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同时结合目前海外债券的市场情况,公司境外全资孙公司釜山电缆拟发行境外债,募集资金规模为不超过750亿韩元(含750亿韩元或等值外币),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
为保证境外发债的顺利发行,公司拟作为共同债务人承担还款义务,为上述债券发行事项的所有偿付义务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张文东先生根据境外债担保事项需要,代表公司与相关机构签署上述业务相关的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境外债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保证期间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外全资孙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境外发行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提高本次债券发行的工作效率并保证本次境外发债的顺利发行,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釜山电缆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发行的发行条款、条件,交易文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债券种类、币种、规模(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额度)、发行结构、债券更新事项、债券上市地点、期限、发行价格、利率、增信方式及相应条件、还本付息安排、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时机、终止发行及与本次境外债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等,以及在董事会核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2、执行就本次债券发行而做出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指定、批准、签署、修改及/或公告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全部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认购协议、信托契约及代理协议等)及其他相关文件,批准、确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通函等相关文件所载信息的披露;
3、决定并聘请参与债券发行的承销商、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境外债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政策指引及监管要求而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与境外市场发行债券相关的所有公告、通函等),并决定中介机构报酬等相关事项;
4、如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具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5、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修改、批准、追认及确认有关定价条款及其他一切条款、以及签订、订立/或交付其认为必须或适当的任何其他文件;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发改委备案、外管部门备案或登记);
6、办理本次境外债券发行及后续相关事项提供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和文件;
7、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其他具体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包含整个境外债券注册有效期内)之日止。董事会有权在上述授权事项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人员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外全资孙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增加经营范围:“地质勘探专用设备制造、地质勘探专用设备销售、地质勘查技术服务”。针对上述变更,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拟定于2026年8月14日14:30召开华通线缆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60)。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6-055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387,759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387,759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8月3日。(因8月1日为非交易日,往后顺延至第一个交易日)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条件的2,387,759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5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2、2025年6月5日至6月14日,公司通过公司内部张贴公示的方式公示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间,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57)、《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56)。
3、2025年6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所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4、2025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并以2025年7月2日为授予日向10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5、2025年8月5日公司披露了《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6、2026年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已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禁的限制性股票30,600股。详见公告《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及《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在约定的申报时间内,无债权人申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7、2026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及登记情况
1、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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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记情况
■
(三)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情况
2026年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2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禁的限制性股票30,600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6年4月13日完成。
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5年7月2日,登记日期为2025年8月1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26年8月1日届满。因2026年8月1日为非交易日,解锁上市日期往后顺延至第一个交易日(2026年8月3日)。
(二)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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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本次达到考核要求的104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2,387,759股。
三、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因不符合激励条件的离职人员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已经完成回购注销,故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10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2,387,7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本次解除限售具体数据如下:
■
注:上述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等因素。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年8月3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2,387,759股。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该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满足情况、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解除限售数量进行了核查,全体委员经审核后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且公司层面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除限售条件均已达成,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按照《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相关事宜。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除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售期尚待届满外,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解除限售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6-056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实际发展需要,遵循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但仍可能面临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22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人民币,含本数,下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通线缆关于开展期货和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由于宏观环境动荡,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增加2026年度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额度,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由不超过3,500万美元增加至35,000万美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增加至3,500万美元。
(二)交易金额
本次增加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期限内任一交易日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3,5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人民币,含本数)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三)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期货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五)交易期限
本次增加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为自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期限(2026年5月22日后12个月)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对部分按照预算进行相应风险管理而开展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衍生金融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组织机构、业务流程、保密制度、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2)履约风险: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业务。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保证制度的执行。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提高应对利率和汇率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良影响的能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6-057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釜山电缆工程有限公司(Pusan Cables & Engineering Co., Ltd)(以下简称“釜山电缆”);
● 投资金额:不超过4,500万美元;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次增资是基于釜山电缆经营发展的需求,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孙公司,风险可控,但本次对外投资尚需获得中国境内的发改、商务、外汇等相关政府机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按照安哥拉当地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政府机关的审批程序,最终增资事项以相关机构最终核定信息为准。境外法律法规、商业及文化环境与中国境内存在差异,可能存在项目备案、项目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釜山电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通国际(亚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国际”)持股100%的公司。考虑目前釜山电缆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了使釜山电缆进一步发展建设扩大产能,增强其综合实力,公司拟通过华通国际对釜山电缆增资不超过4,500万美元,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增资完成后股权结构不变。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通国际向釜山电缆增资不超过4,500万美元,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增资完成后股权结构不变。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釜山电缆增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本次投资标的为公司全资孙公司釜山电缆。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投资标的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美元
■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其他
标的公司不存在章程或其他文件中有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釜山电缆增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既能扩大子公司产能,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又有利于落实公司战略规划,进一步拓展国际业务,拓展公司发展空间,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长期战略目标。
本次向全资孙公司增资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也是公司拓展业务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1、本次增资境外孙公司事项尚需取得商务、发改、外汇等部门相关政府部门的境外投资的审批或备案手续,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投资目的地的政策、法律、商业环境与国内差异较大,公司在当地运营将面临经营管理、合规管控、市场适应等风险,投资进展及实施效果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境外投资系公司基于长远发展的战略布局,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多重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相应经营及投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可能会因客观环境因素延期或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项目进度及市场环境,在本次审议通过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调整、确定最终的投资方案。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后续事宜。
公司将进一步了解境外的法律体系、行业政策等,加强项目的投后管理工作,在业务拓展布局的同时审慎经营,积极防范、应对和控制上述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6-058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全资孙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
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通线缆”)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境外全资孙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境外发行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因战略发展需要,为持续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增加资金储备,公司全资孙公司釜山电缆工程有限公司(Pusan Cables & Engineering Co., Ltd,以下简称“釜山电缆”)拟发行境外债券,募集资金规模为不超过750亿韩元(含750亿韩元或等值外币),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为保证本次境外发债的顺利发行,公司拟作为共同债务人承担还款义务,为上述债券发行事项的所有偿付义务提供担保。本次发债的相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发债的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釜山电缆工程有限公司(Pusan Cables & Engineering Co., Ltd);
2、担保安排:拟由亚洲开发银行信用担保投资基金(Credit Guarantee and Investment Facility)为担保人,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共同债务人;
3、承销机构:友利证券公司负责债券发行全部业务及承销发行总额后销售工作;
4、融资规模:750亿韩元(含750亿韩元或等值外币),一次性放款,具体发行额度等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视市场情况和釜山电缆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5、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具体期限将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6、发行利率: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根据发行时境外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确定;
7、债券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私募发行(面向特定投资者发行);
8、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釜山公司第三工厂投资建设,具体用途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具体以取得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的相关批复载明内容为准;
9、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境外债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关于本次境外债发行的除上述内容外其他有关内容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获授权人士根据境外债市场相关情况、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釜山电缆资金需求情况、发行时市场情况以及其他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其他相关具体情况确定,需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发在授权范围内全权确定相关事宜,推进并实施本项目。
二、本次发债相关授权事项
为提高本次债券发行的工作效率并保证本次境外发债的顺利发行,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釜山电缆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发行的发行条款、条件,交易文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债券种类、币种、规模(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额度)、发行结构、债券更新事项、债券上市地点、期限、发行价格、利率、增信方式及相应条件、还本付息安排、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时机、终止发行及与本次境外债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等,以及在董事会核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2、执行就本次债券发行而做出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指定、批准、签署、修改及/或公告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全部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认购协议、信托契约及代理协议等)及其他相关文件,批准、确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通函等相关文件所载信息的披露;
3、决定并聘请参与债券发行的承销商、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境外债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政策指引及监管要求而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与境外市场发行债券相关的所有公告、通函等),并决定中介机构报酬等相关事项;
4、如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具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5、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修改、批准、追认及确认有关定价条款及其他一切条款、以及签订、订立/或交付其认为必须或适当的任何其他文件;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发改委备案、外管部门备案或登记);
6、办理本次境外债券发行及后续相关事项提供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和文件;
7、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其他具体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包含整个境外债券注册有效期内)之日止。董事会有权在上述授权事项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人员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本次境外发债的顺利发行,公司拟作为共同债务人承担还款义务,为上述债券发行事项的所有偿付义务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张文东先生根据境外债事项需要,代表公司与相关机构签署上述业务相关的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境外债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保证期间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四、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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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华通线缆作为共同债务人承担还款义务,为釜山电缆750亿韩元债券发行事项的所有偿付义务提供担保。
2、担保金额:不超过750亿韩元(含750亿韩元或等值外币)
3、担保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具体保证期间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六、本次发行境外债券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发行境外债券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满足相关条件后实施发行,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境外债券发行以及其他事项的后续进展。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发行境外债券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海外项目发展需要,且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有利于本次境外子公司发债推进,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孙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营和管理情况,并对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893,035.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7.5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6-059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扩充,增加一般项目“地质勘探专用设备制造、地质勘探专用设备销售、地质勘查技术服务”(修改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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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变更经营范围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工商登记变更等具体事宜,以上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6-060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8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华通街111号公司四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14日
至2026年8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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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6年7月2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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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卡账户进行登记;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印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登记方法: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现场或邮寄信函方式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5:00,信函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8月13日下午16:00前将上述登记资料通过信函方式送达本公司。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华通线缆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4、登记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南经济开发区华通街111号,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证券法务部;电话:(0315)5091121;邮政编码:06330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