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简称:宜宾纸业 公告编号:2026-033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8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13日
至2026年8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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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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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6年8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17:00
(三)登记地点: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公司行政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特别提示: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情况: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咨询:
联系地址: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44001
联系电话:0831一3309377
传 真:0831一3309600
联 系 人: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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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简称:宜宾纸业 公告编号:2026-032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离任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宜府人〔2026〕40号文件精神,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蒋文春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长李剑伟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下属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截至本公告日,李剑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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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剑伟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剑伟先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含增持承诺),并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日常管理、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补选董事工作。
李剑伟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务实、恪尽职守,为公司稳健经营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李剑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蒋文春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蒋文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蒋文春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简 历
蒋文春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198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规划发展处处长;成都兴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五粮液集团(股份)公司办公室主任;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省宜宾普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拟任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简称:宜宾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6-031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7月28日以通讯及传阅方式对议案进行审议,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7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议案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认为蒋文春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名蒋文春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长离任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