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7月28日(星期二)在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7月23日通过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应思斌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化股份关于拟修订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8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公司研发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13日
至2026年8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拟修订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2、特别决议议案:1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本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8月12日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时间:2026年8月12日9:00-11:00,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联系人:潘建波
3.联系电话:0571-64793028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的情况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传统香料制品经营;食品添加剂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传统香料制品经营;食品添加剂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经营范围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