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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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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提前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
公告

2026-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331 证券简称:胜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65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提前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了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朱冬先生、夏跃倚先生、王兆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楼剑锋先生、张德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其中朱冬先生、夏跃倚先生、王兆涛先生及楼剑锋先生任期自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张德贤女士任期自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2月27日止。

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朱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同意聘任夏跃倚先生为总经理(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兆涛先生及方向明先生为副总经理、宋海贞先生为财务负责人、杨鑫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帅阳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朱冬先生

非独立董事:夏跃倚先生、王兆涛先生

独立董事:楼剑锋先生、张德贤女士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以上5名董事组成,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除独立董事张德贤女士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之日(2027年2月27日)止,其余董事任期自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朱冬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是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阶段、治理结构现状需要作出的合理安排,符合公司长期战略,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形成权责分明、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同时,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性要求,在资产、业务、财务、机构及人员方面保持独立,通过独立董事监督、内控管理及规范关联交易等措施,确保公司治理规范运作。

2.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审计委员会委员:张德贤(主任委员)、楼剑锋、朱冬

提名委员会委员:张德贤(主任委员)、楼剑锋、王兆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楼剑锋(主任委员)、张德贤、夏跃倚

战略委员会委员:朱冬(主任委员)、夏跃倚、王兆涛、楼剑锋、张德贤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张德贤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除独立董事张德贤女士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之日(2027年2月27日)止,其余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夏跃倚先生

副总经理:方向明先生、王兆涛先生

财务负责人:宋海贞先生

董事会秘书:杨鑫先生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证券事务代表:帅阳先生

董事会秘书杨鑫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帅阳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经济开发区和平路5000号

办公电话:0535-8882717

电子邮箱:senton_energy@senton.cn

特此公告。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附件:相关人员的简历

1.朱冬,男,汉族,198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21年6月至今任七腾机器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朱冬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冬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七腾机器人有限公司及重庆智行创机器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冬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夏跃倚,男,汉族,199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23年12月至2024年8月任上海佑瓴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投资者关系总监;2025年9月至2026年7月任七腾机器人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跃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七腾机器人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夏跃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王兆涛,男,汉族,197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7年4月至2018年10月任龙口胜通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2月至2025年4月任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5年4月至今任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兆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兆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楼剑锋,男,汉族,1968年6月出生,美国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22年1月至2026年6月,任巴斯夫大中华区董事长兼总裁,2026年7月至今,任华友控股集团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楼剑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楼剑锋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张德贤,女,汉族,197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1月至2019年4月,任龙口昊兴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烟台德贤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22年8月至今,任龙口市人民法院听证员及监督专员;2021年2月至今,担任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德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张德贤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方向明,男,汉族,199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21年12月至2026年7月任七腾机器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向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重庆智行创机器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方向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7.宋海贞,男,汉族,198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9年8月至2012年10月任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项目会计主管;2012年10月至2015年6月任龙口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15年6月至2016年11月任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6年11月至2018年10月任龙口胜通能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10月至今任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海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宋海贞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8.杨鑫,男,汉族,198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1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12月至今任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杨鑫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9.帅阳,男,汉族,199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1年1月至2022年9月任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2023年9月至2025年11月任阿维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专家;2025年12月至今任七腾机器人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帅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帅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1331 证券简称:胜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64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同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后以口头或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6年7月28日16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其中独立董事楼剑锋、张德贤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全体董事一致推举由朱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朱冬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朱冬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是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阶段、治理结构现状需要作出的合理安排,符合公司长期战略,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形成权责分明、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同时,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性要求,在资产、业务、财务、机构及人员方面保持独立,通过独立董事监督、内控管理及规范关联交易等措施,确保公司治理规范运作。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下列董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1.审计委员会:张德贤、楼剑锋、朱冬,由张德贤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张德贤、楼剑锋、王兆涛,由张德贤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楼剑锋、张德贤、夏跃倚,由楼剑锋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4.战略委员会:朱冬、夏跃倚、王兆涛、楼剑锋、张德贤,由朱冬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除独立董事张德贤女士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之日(2027年2月27日)止,其余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夏跃倚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的规定,“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公司拟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夏跃倚先生。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方向明先生、王兆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宋海贞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鑫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帅阳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提前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1331 证券简称:胜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63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修改、增加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时间:2026年7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经济开发区和平路5000号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张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308,962,6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952%。其中: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257,827,7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00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51,134,8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948%。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2,025,1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9%。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2,025,0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8%。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线上形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临时股东会,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临时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8,770,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8%;反对4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弃权146,4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7,2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833,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142%;反对4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66%;弃权146,4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7,2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92%。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才能通过。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朱冬先生、夏跃倚先生、王兆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举情况如下:

2.01 选举朱冬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349,111,0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99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48,7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6636%。

表决结果:朱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夏跃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287,716,3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2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41,2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2925%。

表决结果:夏跃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王兆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287,679,6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1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04,5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4808%。

表决结果:王兆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楼剑锋先生、张德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楼剑锋先生任期自本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张德贤女士任期自本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2月27日止。具体选举情况如下:

3.01 选举楼剑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308,177,9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40,4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2540%。

表决结果:楼剑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张德贤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308,177,7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40,3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2443%。

表决结果:张德贤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亭亭、张婷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