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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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26-029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7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6年7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娜女士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审核,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刘泽华、王宗良、庞传顺、罗士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本议案事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详见2026年7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6-03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26-030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阳纸业”)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太阳纸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太阳纸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1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张贴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和《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三)2026年6月26日,公司召开太阳纸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2026年7月8日,公司召开太阳纸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五)2026年7月28日,公司召开太阳纸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的调整:

(一)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股东会的相关授权,将前述被放弃权益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了分配,并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人数进行调整。

(二)调整结果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由1468人调整为1462人,限制性股票总量和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不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调整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太阳纸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