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6年7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郑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11.9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0)。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经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52.47元/股调整为35.72元/股,首次及预留授予数量由54万股调整为78.0786万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该事项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公司对该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1.4459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该事项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同意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52.47元/股调整为35.72元/股,首次及预留授予数量由54万股调整为78.0786万股。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6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14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并于2026年3月16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06)。
(三)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6年3月21日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08)。
(四)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6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了上述事项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3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5股。因存在差异化分红送转,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8273元/股(含税),每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4459。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2026年7月1日,公司已完成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52.47-0.8273)/(1+0.4459)=35.72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数量=54*(1+0.4459)=78.0786万股。
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变更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6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14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并于2026年3月16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06)。
(三)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6年3月21日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08)。
(四)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6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了上述事项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由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459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作废部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变更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超募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于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1.96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以上主体在上述期间内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未授出部分股份注销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 2026年7月22日,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郑建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郑建先生提议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二) 2026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作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同时为了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以公司目前总股本8,551.2117万股为基础,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11.96元/股进行测算如下:
■
本次回购股份将于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1.96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超募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
注:以上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本次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270,271.3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3,752.98万元,流动资产246,512.35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8,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2.96%、3.74%、3.25%。根据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以人民币8,000万元上限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影响较小。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为20.74%,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研发能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1、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2、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提议人郑建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2026年7月22日,提议人向公司提议回购股份,其提议回购的原因和目的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提议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提议人郑建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提议人郑建先生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议人郑建先生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包括实施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
为高效、有序、顺利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5、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二)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三)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未授出部分股份注销的风险。
(五)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用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6394008
(二)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