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3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现金管理以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为配置方向,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走势及市场变化适时调整策略,相关投资仍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影响,存在实际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投资产品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收益及股东回报,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障运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四)投资品种
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障运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次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五)实施方式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2026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现金管理以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为配置方向,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走势及市场变化适时调整策略,相关投资仍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影响,存在实际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依据相关制度及实际情况签署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作方、确定现金管理金额与期限、选定产品品种、签署协议等事项。同时,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合理配置现金管理产品的种类与期限,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2、现金管理实施期间,公司财务部将及时跟踪分析产品净值变动情况。如经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预期不符的损失风险,将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作为现金管理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负责该事项的审计与监督工作;
4、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及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充分盘活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存量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特此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