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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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
及再质押的公告

2026-07-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35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

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49,034,96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3.87%;本次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后,永鼎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46,5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1.97%,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02%。

●永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莫林弟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9,546,01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3.91%。截至公告披露日,永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莫林弟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46,5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1.91%,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02%。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永鼎集团关于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质押基本情况

永鼎集团于2026年7月28日将其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苏州示范区分行”)的87,000,00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注: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部分于2026年7月28日办理了再质押,具体情况见“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6年7月28日,永鼎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0,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42%)质押给工商银行苏州示范区分行,相关质押手续已于2026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股份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永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未来半年到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6,5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8.62%,占公司总股本的4.45%,对应融资余额为24,000万元。

永鼎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还款来源主要包括其生产经营所得及投资收益等。

2、控股股东永鼎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永鼎集团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稳定或股权结构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变化。

根据质押协议,本次质押设置预警线和平仓线,若公司股价下跌,触发预警线或平仓线时,永鼎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追加股票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上述质押事项如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36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性重大订单

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订单类型:销售订单

●订单金额:合计约11.33亿元人民币(含税)

●订单生效条件:收到客户采购订单并确认生效

●订单履行期限:自订单生效之日起至采购订单义务履行完成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签订日常经营订单行为。若订单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2026年度及2027年度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具体订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特别风险提示:

订单双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在订单履行期间,可能存在订单变更、中止、终止或不可抗力等风险,导致订单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以上订单按约定分期交付,公司将持续跟进订单执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鼎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鼎芯”)于近一个月收到A客户、B客户关于大功率激光器芯片产品的采购订单,相关订单合计金额分别为5.42亿元人民币(含税)、0.87亿美元(含税)(折合人民币约5.91亿元)。

上述订单为公司日常经营性订单,公司履行了签署相应订单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订单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订单标的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鼎芯于近一个月收到A客户、B客户关于大功率激光器芯片产品的采购订单,相关订单合计金额分别为5.42亿元人民币(含税)、0.87亿美元(含税)(折合人民币约5.91亿元)。

(二)订单对方当事人情况

A客户、B客户具有良好的信用,且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已履行内部涉密信息披露豁免程序,对订单对方的相关信息予以豁免披露。

三、订单主要条款

A客户:

1、订单金额:人民币5.42亿元(含税)

2、订单内容:大功率激光器芯片产品

3、履行地点:买方指定的地点交付

4、生效条件:收到客户采购订单并确认生效

5、履行期限:自订单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10日

B客户:

1、订单金额:0.87亿美元(含税)(折合人民币约5.91亿元)

2、订单内容:大功率激光器芯片产品

3、履行地点:买方指定的地点交付

4、生效条件:收到客户采购订单并确认生效

5、履行期限:自订单生效之日起至2028年1月3日

四、订单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属于公司签订日常经营订单行为。若订单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2026年度及2027年度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具体订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公司正有序推进产能扩充工作,为规模化批量交付奠定坚实保障。

(二)本订单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五、订单履行的风险分析

订单双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在订单履行期间,可能存在订单变更、中止、终止或不可抗力等风险,导致订单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以上订单按约定分期交付,公司将持续跟进订单执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