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暨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ST发展 公告编号:2026-044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暨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
北京国兴南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权益):被执行人
镇江鑫城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持有75%权益):被执行人
2、执行标的:205,243,866.53元
3、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最终执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影响情况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一、本次执行事项的基本情况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镇江鑫城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鑫城公司”)及其他共同债务人未能按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北京国兴南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兴南华公司”)、天津金楠商贸有限公司、镇江市鑫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及镇江鑫城公司(以下统称“债务人”)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曾用名: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签署的《债务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之约定,向中信金融归还于2026年5月30日到期的债务重组本金款项中的1,900万元,中信金融宣布全部债务于2026年6月12日提前到期,并要求债务人立即偿还全部重组债务本金、重组收益等。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融资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二、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
镇江鑫城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6)京01执3461号《执行通知书》,申请执行人中信金融与被执行人国兴南华公司、镇江鑫城公司公证债权文书一案,执行法院通知镇江鑫城公司立即按照(2026)京方圆执字第269号公证债权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逾期不履行则强制执行。执行标的金额为205,243,866.53元。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报备文件
《执行通知书》(2026)京01执3461号。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